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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办公室关于开展全省第二批“互联网+”小镇创建申报工作的通知 |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各地级以上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佛山市顺德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

为贯彻落实《广东省“互联网+”行动计划(2015-2020年)》和全省推进“互联网+”工作会议精神,充分发挥我省互联网技术和资源优势,加快互联网技术与产业融合,推动我省互联网经济集聚发展,现启动全省第二批“互联网+”小镇创建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内容

(一)申报领域包括“互联网+”小镇(产业型)和“互联网+”小镇(应用型),申报条件、申报材料等具体要求请见《广东省“互联网+”小镇创建申报指南》。

(二)“互联网+”小镇管理机构(如县、镇级人民政府或工业园区、高新区、保税区、旅游区日常管理机构等)作为申报主体报送申报材料,经各地级以上市(区)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审核后推荐报我委。

二、工作程序及要求

(一)申报单位对申报项目及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可行性负责。推荐单位对申报项目和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二)纸质申报材料(A4纸装订成册,一式两份)连同申报材料电子版(贴标签,一份)于2017年3月30日前送我委(信息化推进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