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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关于开展2017年第二期质量标杆经验学习交流活动的通知 |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各地级以上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顺德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广东省质量协会: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7年质量标杆活动的通知》(工信厅科函〔2017〕212号),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司组织开展了2017年质量标杆申报,并将在全国举办4期质量标杆经验学习交流活动。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司的工作安排,定于2017年8月30-31日在广州市组织召开2017年第二期质量标杆经验学习交流活动(见附件1),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地级以上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顺德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负责质量管理工作的科(处)室负责人员参会,并组织本地区全国“质量标杆”企业代表参会(名单见附件2)。此外,请各市及顺德区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大力组织本地区工业企业负责质量工作的高层管理人员和业务骨干自愿参加,每个企业报名不超过2人。请于8月18日前将参会回执(见附件3)发送至中国质量协会和广东省质量协会。

二、请广州、珠海、惠州市及顺德区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广州珠江钢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立白企业集团有限公司、珠海罗西尼表业有限公司、TCL王牌电器(惠州)有限公司、广东美的制冷设备有限公司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司通知要求做好发言准备。

三、请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委、顺德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配合中国质量协会和广东省质量协会做好现场参观广州立白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和广东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相关事宜。

四、本次活动不收取会议费,参会人员食宿自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