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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源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推进先进标准体系建设的意见

河府〔2017〕45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节能标准化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5〕16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推进广东先进标准体系建设的意见》(粤府〔2016〕127号)等文件精神,为全面深化我市标准化工作改革,推进先进标准体系建设,提升标准化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力和引领力,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标准化工作改革精神,推动质量强市战略,围绕建立政府引导、市场驱动、社会参与、协同推进的标准化工作格局,优化标准管理体制,强化标准的实施与监督,加快先进标准体系建设,充分发挥标准化服务产业转型升级、推动创新成果应用、优化现代服务业发展、实现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现代化的功能,促进经济跨越发展、社会和谐稳定,加快打造“广东绿谷”、建设幸福河源。

(二)主要目标。

“十三五”时期,建立政府主导制定的标准与市场自主制定的标准协同发展、协调配套的新型标准体系,健全统一协调、运行高效、政府与市场共治的地方标准化管理体制,形成政府引导、市场驱动、社会参与、协同推进的标准化工作新格局,让标准成为对质量的“硬约束”,为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十三五”时期,主导或参与制修订国际、国家标准5项以上、行业标准10 项以上、省地方标准15 项以上、联盟标准5项以上。企业办理“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认证80项以上。企业通过“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确认15家以上。创建国家或省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15项以上。批准发布市级农业地方标准15项以上。创建省级服务业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3项以上。免费培训企业标准化人才800人次以上,企业专利转化标准的能力普遍增强。

二、主要任务

(一)深化标准化改革创新。

1.加强标准化工作机制建设。紧跟国家和省对《标准化法》《广东省标准化条例》以及《广东省实施技术标准战略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规定的修订完善,结合落实国家推进简政放权、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等,注重对实施标准化战略的统筹协调,改革完善市实施技术标准战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建立标准化工作通报制度和信息沟通制度,充分发挥标准化主管部门、行业主管部门以及企事业单位的作用,形成合力。

2.实施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按照国家、省的统一部署,逐步取消政府对企业产品标准的备案管理,放开搞活企业标准,落实企业标准化主体责任,加强事中事后监管。鼓励标准化服务机构对企业公开的标准开展比对和评价,强化社会监督。

3.加强标准的实施与监督。认真贯彻落实标准化法律法规,加大对企业执行标准的监督检查力度,建立和完善标准实施跟踪制度,将监督检查信息记录用于企业诚信管理。研究建立标准实施信息反馈机制,强化标准实施相关部门的协调联动,畅通标准实施信息反馈渠道,促进标准制修订与标准实施有效衔接。

(二)加快先进标准体系建设。

1.加强先进标准体系规划。科学规划我市农业、工业、服务业和社会事业等领域标准体系建设。重点围绕战略性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等领域,由市各有关部门与标准化主管部门共同研究、制定、发布标准体系规划并推动实施。

2.推进创新成果向标准转化。充分发挥标准在科研成果转化为生产力过程中的桥梁作用,健全协同创新工作机制,推动企业实施科技创新与标准化“三同步” (科研与标准研究同步,科技成果转化与标准制定同步,科技成果产业化与标准实施同步),鼓励企业将自主创新技术形成技术标准,推动企业按照国际通行规则形成专利与标准结合机制,加快科技成果产业化。及时跟踪研究全球技术创新、产业发展趋势,规划未来产业标准体系,引领产业高端发展。

3.提升标准体系先进性。结合我市产业实际,鼓励引导社会组织和产业技术联盟、大中型企业积极参与国际国内标准化活动,支持和鼓励我市龙头企业参与国际、国家、行业、地方标准制修订,创建各级各类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带动我市产品、技术、服务等走出去,提高市场竞争力,赢得技术标准话语权,提高应对技术性贸易壁垒水平,为全市开放型经济发展提供标准化服务保障。

4.培育发展标准团体(联盟)组织。鼓励具备相应能力的协会、商会等社会组织和产业技术联盟,根据产业发展需要协调相关市场主体共同制定满足市场和创新需要的标准,供市场自愿选用,增加标准的有效供给。支持专利融入联盟(团体)标准,推动联盟(团体)标准上升为地方标准、行业标准、国家标准和国际标准,使标准联盟(团体)成为促进服务产业发展、保障质量底线、抢占标准高地、共享技术创新的平台。

(三)夯实标准化工作基础。

1.加快标准化法治建设。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质量发展、创新驱动和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的要求,建立完善标准化管理相关制度和配套政策。制定《河源市团体(联盟)标准管理办法》,保障市级标准的制定、审查、发布、修订、实施、监督等各环节衔接有序、推进有力、管理有据。

2.加强标准化技术机构建设。鼓励企事业单位积极承担国家、省级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分技术委员会秘书处工作,强化重点领域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建设。加强对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日常运行的监督管理,完善考核评价机制,提升技术服务和支撑能力,增强我市重点领域和优势产业在国际和行业中的影响力和话语权。

3.增强企业标准化基础能力。加强对企业标准化工作的分类指导,支持大型企业、行业领军企业和创新型企业更多参与国家、行业、地方重要标准研制,实质性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引导中小微企业积极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提升企业竞争力。加强标准宣贯和培训指导,提高企业标准化意识,引导企业建立标准化工作机制。开展“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创建,推动重点企业全面建立完善标准体系。鼓励企业取得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等国内外质量认证。提升企业的标准化能力和产品、服务质量水平。

三、重点工程

(一)工业标准化建设工程。

1.优势传统产业方面。以企业为主体,以自主创新为动力,在饮用水、矿产、冶金、机械、建材、医药等优势传统产业集群,从技术节能、管理节能、污染物排放控制技术、废物循环利用等环节入手,引导与帮助企业建立科学适用的节能减排标准体系,形成企业为主体的节能减排标准化管理格局,以先进标准促产业转型升级,以提高节能减排标准促淘汰落后产能、提升产品质量水平,促进优势传统产业走上创新型、效益型、集约型、生态型发展道路。

2.新兴产业方面。实施新兴产业标准化推进工程,在北斗导航等高端新型电子信息、太阳能光伏、LED、高端装备制造以及稀土、瓷土、石英砂等功能材料相关领域,加强产品性能与核心部件等关键技术及测试方法研究,通过制定一批有一定影响力主导产业发展的技术标准,抢占新兴产业技术发展制高点。

(二)农业标准化建设工程。

围绕有效支撑优质粮油、特色水果、绿色蔬菜、生态养殖、花卉苗木、南方药材等六大主导产业做强做大,加快构建适应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农业发展重大需求的农业标准化工作体系。以蓝莓、柠檬、春甜桔、猕猴桃、鹰嘴蜜桃、金桔、茶叶等特色农业产品为重点,健全和应用一批关键共性技术标准(规程),积极推动新技术和科研成果转化为农产品标准,以产品、过程、服务、管理为中心,建立“从田头到餐桌”农业标准体系。紧密结合灯塔盆地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大力推进农业标准化,积极申报并建设好国家级和省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开展市级现代农业标准化应用示范(试点)建设,促进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农村繁荣,提升农业可持续发展能力。通过标准的制定实施,使农产品产前、产中、产后的各个环节实行标准化技术规范,加快农产品“三品一标”认证步伐,打造河源特色农产品品牌。加强农产品检验检测及认证标准体系建设,强化市县农产品检测等服务机构建设,形成以政府机构为主导、社会企业自检为补充的门类齐全、配置合理、功能互补、资源和信息共享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标准与认证体系。

(三)现代服务业标准化建设工程。

按照建立现代产业体系的要求,以抢占产业发展制高点、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为目标,大力开展“标准提升服务质量活动”,开展现代服务业各领域产业链的关键要素分析,突出抓好重点服务业和新型业态服务业服务过程和质量标准的制修订、实施和推广,逐渐健全和运用以旅游和现代物流服务业转型升级为重点的现代服务业标准体系,建设一批服务业标准化示范单位。重点开展物业服务标准、家庭旅馆服务质量标准,旅游集散地、咨询服务中心标准,河源温泉旅游特色项目服务制修订和应用;综合运用标准化基本方法,进一步推进旅游设施标准化、接待流程标准化、服务质量标准化,建设完善农家乐休闲观光旅游服务、客家古邑文化旅游服务标准体系,用标准化战略思维推动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农家乐)、客家古邑文化旅游示范项目建设,引导发展河源特色的休闲观光与文化旅游服务。

(四)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标准化建设工程。

积极开展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各领域标准信息收集与研究工作,以行政审批、乡镇(街道)文化综合服务、新农村社区综合服务及社会养老服务标准化工作为重点,加强空白领域的标准制修订,积极开展公共服务标准化示范(试点)工作。依靠行业协会和标准化技术机构加强对已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的宣贯和实施指导,强化标准的实施监督与反馈机制,运用现有标准规范服务行为、强化政府管理职能、提高服务水平,促进公众公共服务需求的不断满足和基本公共服务的均等化。

(五)城市建设管理标准化水平提升工程。

围绕高效节能和低碳城市、智慧城市、宜居城市、生态文明城市,提升城市建设标准化水平。推行质量行为标准化和实体质量控制标准化,强化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提升建筑行业标准化管理水平。建设智慧城市,大力提升城市交通管理与服务水平。推动数字化城市管理标准化建设,完善城市设施、部件、事件管理标准体系。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立健全社会公共安全管理标准化,制定全市重大活动和公共安全管理、保障、应急等重要标准,提升城市安全生产运行、公共安全管理标准化水平。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协调。充分发挥标准化战略工作联席会议的组织协调作用,统筹全市标准化改革,研究制定标准化重大政策,协调解决跨部门、跨领域、跨层级的标准化工作重大问题。市标准化主管部门要充分履行标准化统一管理和综合协调职责,各相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管理好本部门、本行业标准化工作,充分发挥在相关领域标准的制定、实施和监督作用。各重点工程牵头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分别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主要任务、工作分工和工作计划等具体要求,开展效果评估,确保工作落实。

(二)加强标准化工作经费保障。保障市级标准化战略资金投入,各县区要建立实施标准化战略专项资金,制定相关配套政策,加大标准化工作资金投入力度。探索建立市场化、多元化经费投入机制,鼓励引导社会加大资金投入,支持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行业实施标准化建设。

(三)加强人才支撑。加强标准化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将其纳入到我市人才战略的范畴。努力在教育机构、企业等合作建立标准化人才培训基地,结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重点开展以行业主管部门领导、企事业单位管理与技术人员、科技工作者等为主要对象的标准化宣传培训。加大对中小企业管理者的标准化战略意识培训,支持标准化基础知识培训专业网站建设,支持开展各种类型的标准化业务专题培训。

(四)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杂志、互联网等媒体加大对标准化工作的宣传力度,利用“世界标准日”“质量月”、标准化专题培训和宣传等活动,广泛宣传标准化法律法规与政策,提升全社会的标准化意识。

(五)加强督促检查。将标准化工作改革落实情况和先进标准体系建设工作纳入对各县质量工作考核的范围。各县区、各部门要各司其职,制定具体工作方案,细化目标任务、工作进度和责任分工;建立工作制度,定期向市实施标准化战略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报送情况。

河源市人民政府

2017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