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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2015年广东省省级企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设备更新淘汰老旧设备专题)审查通过项目的通知 |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各地级以上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财政主管部门,佛山市顺德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财税局:

为推动全省工业企业新一轮技术改造,加快产业转型升级,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可持续发展,按照《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广东省财政厅关于组织申报2015年省级企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设备更新淘汰老旧设备专题项目的通知》(粤经信技改〔2015〕92号)的要求,经申报单位申请、各地市项目组织部门评审后上报、省组织专家审查和公示等环节,合计拟安排项目249个,拟安排财政资金额度18733.94万元(详见附件)。

请各项目组织部门认真加强跟踪服务和监督管理,负责对拟安排项目进行验收(完工评价)工作,并根据验收(完工评价)结果下达项目计划,于2016年1月15日前将验收(完工评价)结果及项目计划抄报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财政厅。未通过验收的项目将由省财政收回相关财政奖补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