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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重大项目用地需求

1.市重大建设项目用地需要:

●特别是优质产业项目

2.资助方式:

●列入市重大项目的用地指标由市重大办会同市发改、国土等部门综合项目要素情况提出意见上报市审定,市国土部门按照市审定项目的用地报批顺序安排用地指标。

●当年内可以开工的重大预备项目可以适当保障用地需要。

3.详见政策:

《东莞市重大项目管理办法》东府办〔2015〕109号

4.有效期:

2015年11月20日-2018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