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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理顺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管理体制的实施意见

火炬开发区管委会,翠亨新区管委会,各镇政府、区办事处,市各有关单位:

政府投资是当前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构成要素,政府投资项目涉及到经济、环境、文化及生活的各个方面,其工作进展及实施状况直接关系到国民经济发展的好坏及快慢,关系到百姓生活质量的变化及和谐平安社会的建设。为构建科学合理的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管理体制,全面推行现代工程管理,提高政府投资建设管理水平,加快政府投资项目实施,现就理顺政府投资管理体制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思路

以实现政府投资项目提速增效为方向,以推进政府投资项目全过程、全方位的管理科学化、精细化为重点,突出转变职能、改革创新,突出部门联动、各负其责,通过创新组织形式和工作措施,充分发挥计划、组织、控制、协调和监督职能作用,构建与现代工程管理相适应的责任明晰、管理专业、监管有力、科学高效的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管理体制。

二、基本原则

——权责一致。明确政府建设项目主体权责,厘清“运动员”与“裁判员”工作边界,实现分类管理、权责对等、责任落实。

——建管分离。实行“投资、建设、监管、使用”四分开,形成政府投资项目建管分离、协调有序的管理体制。

——精准管理。建立以量化管理为基础、以专业化项目团队为单元的项目管理机制,降低项目建设时间、资金成本,提高项目建管水平,实现从经验型管理向规范化管理转变。

三、完善项目建设管理六项机制

(一)理顺政府代建机制。

整合政府代建资源要素,研究制定政府投资项目代建机构整合方案,理顺政府代建机制设置,明确代建主体职责。结合全省城市管理体制改革工作,研究推进市政中心和市代建办的机构整合,设立政府投资项目建设专设管理机构,负责市政工程、房建类公益性项目等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的集中管理。(牵头单位:市编委办,配合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代建办)

(二)建立项目预选址机制。

完善项目落地建设前期管理制度,强化投资项目预选址工作,提高项目实施的前期规划引导,制定实施“三规合一”促进项目落地上下联动工作方案,在“三规合一”的基础上构建空间规划信息和业务协同平台,推行市镇项目生成“一张图”咨询机制,提高项目实施率,优化资源配置,避免出现“三规”不符等阻碍项目落地的问题,扫除项目落地建设障碍。构建“规划引导、一图管理、信息共享、上下联动、抄告相关”的项目生成咨询机制。(牵头单位:市城乡规划局,配合单位:市国土资源局、发展改革局)

(三)完善政务导办机制。

倡导推行项目并联审批制,建立投资项目前期导办工作制度,完善制定并联审批办理规则,提升项目审批政府服务水平。在投资项目并联审批“四个阶段”共“四个受理窗口”的基础上,建立“1个综合咨询服务机制+4个并联审批协调机构”的前期导办工作制度,由市政务办在实体办事大厅再设置一个综合咨询服务窗口,四个并联审批阶段的牵头部门分别配套制定相应的并联审批阶段部门间沟通协调工作制度,为优化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服务提供体系完整、脉络清晰的服务指引。(牵头单位:市编委办,市政务办,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局、城乡规划局、住房城乡建设局)

(四)建立项目三年滚动机制。

按照“干着今年、备着明年、看着后年、想着大后年”的目标要求,制定政府投资项目三年滚动投资计划工作方案,加强政府投资项目储备,在加快推进当年政府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同时,及早谋划未来三年新开工项目。各部门按照职能分工加快开展项目用地、规划、环保、资金、征地拆迁等前期工作,建立政府投资项目储备库,编制实施三年滚动投资计划,全过程推动政府投资项目实施和投资计划落实,形成接续不断、滚动实施的储备机制和良性循环。(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局,配合单位:市属各有关单位)

(五)强化政府监管机制。

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行政管理的要求,加强对项目的事中事后监管,特别是对项目投资情况、招标投标、设计审查、工程变更、工程验收等关键环节的监管,重点整治招投标中的非法干预、暗箱操作、围标串标行为,以及试验数据和变更设计造假、层层转包和非法分包、虚报工程量、多计工程款等违法违规行为。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参建单位和个人依法严惩,列入诚信档案,给予限期不准参加招标投标等相应处罚。(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局、财政局、交通运输局、水务局)

(六)依法精简审批机制。

根据全国人大部分法律进行修改的决定和国务院提出“进一步简化、整合投资项目报建手续”的工作部署,进一步简化项目审批前置条件,重点整合政府投资项目开工前的报建审批手续,同时工程规划许可、环评审批、初步设计审查、人防审查、防雷审核、消防审核、施工报建等审批部门要按照国家关于清理规范投资项目审批事项的总体要求,进一步精简投资项目报建审批事项,按程序调整公布本部门、本单位审批事项清单。(牵头单位:市编委办、市发展改革局,配合单位:市属各审批职能部门)

四、工作要求

(一)落实工作措施。各牵头单位要按照责任分工,加快制定出台相关工作方案、制度、政策,结合当前工作实际,逐项细化工作措施,着力解决影响政府投资项目建设推进进度、工程质量、投资控制等方面的体制机制问题,加强对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管理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的监管。

(二)加强部门联动。各有关职能部门要主动加强沟通对接,在资源调配、行政审批、行业监管等方面做到有机协调,形成加快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监管的合力。

(三)稳妥有序推进。各牵头单位要深入调查研究,积极稳妥推进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管理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确保政府投资项目建设规范、高效推进。除按规定需要送市法制局审查的规范性文件应在本意见印发后两个月内送审外,其他相关工作方案、制度、政策应当在本意见印发后三个月内印发出台,并做好时间节点安排,抓紧落实工作措施。

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