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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2015年广东国家低碳省试点工作要点》的通知

粤发改气候〔2015〕259号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顺德区人民政府,省开展国家低碳省试点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省委十一届三次、四次全会精神,发挥绿色低碳引领生态文明建设和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的作用,扎实做好2015年国家低碳省试点工作,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同意广东省低碳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批复》和省政府印发的《广东省低碳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我委制定了《2015年广东国家低碳省试点工作要点》。

经省政府同意,现将《2015年广东国家低碳省试点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及进展情况请及时向我委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