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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5年省级促进进口专项资金消费品进口贴息项目的通知

各有关企业:

为优化贸易结构,引导企业合理增加消费品进口,鼓励企业自海上丝绸之路沿线国家进口消费品,支持跨境电子商务进口新模式,促进外贸平稳、平衡发展,根据《广东省商务厅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15年促进进口专项资金消费品进口贴息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粤商务产字〔2015〕6号)精神,现将有关消费品进口贴息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对象

广东省内(不含深圳)注册,具有进出口经营资格的企业。以企业集团名义申报的,只计算广东省内注册、进出口额计入广东省进出口统计数据的下属企业。

二、支持内容、方式及标准

对2014年10月-2015年8月企业以一般贸易方式进口《2015年广东省鼓励进口消费品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内消费品的企业予以贴息支持(见附件2);对企业以一般贸易方式自海上丝绸之路沿线国家进口目录内消费品加大支持力度;对以1210贸易方式进口商品予以贴息支持。

省商务厅会同省财政厅根据当期资金总额,结合符合条件申报企业进口消费品额及自海上丝路沿线国家进口消费品额、企业跨境电子商务进口额的总体情况,确定贴息系数及单家企业最低贴息金额和最高贴息限额,核定贴息金额。

三、申报、审核与拨付

(一)申报材料(所有申报材料需加盖公章):

1.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的进口资金申请报告,申请报告中需说明企业基本情况、进口的商品类别及金额,本企业近3年有无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有无拖欠应缴还的财政性资金等情况。

2.2015年广东省鼓励进口消费品贴息资金申请表;

3.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4.海关出具的跨境电子商务企业进口金额证明原件(内容须包含企业名称、企业海关编码、以1210贸易方式进口金额);

5.以企业集团名义申报的,需提供下属企业名单以及从属关系证明及下属企业海关编码;

(二)申报程序和时间。本项资金对2014年10月-2015年8月进口予以贴息。企业申报材料按严格按照顺序装订(一式4份,用A4纸左侧装订),申报材料于2015年9月7日前报送,逾期不予受理。

如有其他疑问,请及时与我局联系。

联系人:罗小姐/侯小姐 联系电话:89892852/89892857

附件:1.2015年广东省鼓励进口消费品贴息资金申请表

2.2015年广东省鼓励进口消费品目录

3.海上丝绸之路沿线国家名单

中山市商务局

2015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