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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秀区鼓励知名企业总部驻扎的优惠政策

鼓励知名企业总部驻扎越秀区的优惠政策,主要有以下几点:

1、新办总部企业,经企业申报,可依照按其当年对区财政贡献额的10%给予一次性奖励,最高限额20万元。

2、对驻本区总部企业的纳税大户给予奖励。在本区认定的总部企业中,依法纳税排名前50位,对区财政贡献额达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且增长幅度超过上年15%以上的,可按照超出15%以上部分的10%给予奖励,最高限额50万元。

3、在本区认定的总部企业中,依法纳税500万元以上,对区财政贡献额超过上年5%以上的,提供若干名区属省、市一级学校义务教育优质学位。

4、对引进纳税额500万元以上总部企业或世界500强的企业总部或分支机构的商业楼宇业主、社会招商机构、行业中介组织或个人进行奖励,按该企业对我区当年财政贡献的10%给予一次性奖励,最高限额1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