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待遇
根据我国现行的法规和广东省、广州市利用外资、引进先进技术、进行经济技术合作采取的优惠政策,外商投资者在番禺可以获得多方面的优惠待遇。
凡我国法律、法规已明确规定,在全国范围内统一施行的对中外合资经营、中外合作经营、外商独资经营企业和其它利用外资企业的优惠待遇,在番禺投资均可享受。
投资总额3000万美元以下的外商投资项目,凡符合国家规定的投资方向,建设和生产经营条件以及外汇收支不需要国家综合平衡,产品出口不涉及配额和许可证管理的,由番禺区审批并发给批准证书,报广州市外经贸委备案。
在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内投资,可享受国务院给予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全部优惠政策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