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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发关于加强专利工作的实施意见及其奖励办法的通知

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佛府办[2007]276号各区人民政府,市有关单位:《关于加强专利工作的实施意见及其奖励办法》业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二○○七年八月二十日关于加强专利工作的实施意见及其奖励办法为贯彻落实佛山市第十次党代会和市第十三届人大第一次会议的精神,围绕佛山市实施“三三三”产业发展战略和企业“五阶段”发展战略,进一步加强专利工作,推动我市企业加快体制、机制、管理技术和文化创新,形成自有知识产权和专利技术,促进企业做大做强,打造产业强市。现就加强专利工作提出实施意见如下:一、加强专利工作的目的和意义当前,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和经济全球化的不断推进,以知识产权为重点的专利工作,已成为衡量企业、产业乃至区域技术创新能力和竞争力的重要标志。加强专利工作,鼓励和调动我市企事业单位及个人发明创造的积极性,提高技术创新和专利保护水平,推动企业技术成果知识产权化和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成果产业化,不仅能够促进企业凭借自有知识产权和专利技术,赢得市场竞争优势,不断壮大发展,而且能够促进我市营造有利于技术创新的市场经济秩序,更好地为产业强市和经济建设服务,为建设产业强市与富裕和谐佛山提供坚实保障。二、加强专利工作的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加强专利工作的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以人为本的理念和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积极发挥专利工作在经济发展中的作用,全面增强我市的综合竞争力。加强专利工作的主要目标:(一)“十一五”期间,全市每百万人口年专利授权量达到3000件,其中发明专利年授权量达到100件,培育市级以上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单位100家以上,建立行业企业数据库50个以上。(二)通过完善知识产权工作的配套政策措施,引导和鼓励企业提升知识产权创造、管理、保护和运用能力,推动企业技术成果知识产权化和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成果产业化,积极创建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三)完善专利激励机制,加大专利信息服务扶持力度,鼓励支持企业申请专利,建立专利数据库。三、加强专利工作的主要措施(一)市、区继续安排资金对发明专利申请进行资助。完善《佛山市发明专利资助办法》,各区应出台相应配套的文件,及时对我市企事业单位和个人的发明专利申请进行资助,进一步推动我市专利数量的增长和质量的提高。(二)加大知识产权奖励力度,有效调动广大发明人实施专利产业化的积极性。对我市在技术、设计上有重大创新,经济、社会效益好的专利项目给予奖励。(三)开展“佛山市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培育和认定工作。选择有一定基础的骨干企业进行重点培育,引导和帮助企业建立和完善知识产权机制,将知识产权的创造、运用、管理和保护,作为现代企业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纳入企业技术创新和经营管理全过程,推进企业运用知识产权制度的能力和水平,推动企业技术成果知识产权化和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成果产业化,培育一批能够充分利用专利制度、具有创新能力和竞争实力的专利密集型企业。(四)加强专利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推进专利信息资源的利用。建立广东省专利信息服务平台佛山分平台,进一步完善重点行业专利数据库,整合现有的市、区专利数据库资源,建立统一的专利信息网络平台,为我市支柱产业发展提供技术和信息支撑。市专利工作专项资金拨款用于专利信息公共平台、行业专利数据库、企业专利数据库建设,区财政配套支持。(五)以企业为主体促进专利技术产业化。实施“佛山市专利技术实施计划”项目,紧紧围绕我市十大行业与现代农业、现代服务业的产业需求与发展实际,重点扶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市场前景好、市场占有能力强的专利技术项目形成规模化、产业化。市、区专利工作专项资金每年安排经费对项目进行资助。(六)选择部分专业镇(街道)及特色科技园区开展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工作,培育一批知识产权优势区域。着力于形成运用知识产权制度促进技术创新的有效运行机制,全面提高区域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推进区域招商引资软环境的进一步优化,形成知识产权优势区域,提高区域市场竞争力和国际竞争力,推动区域经济发展,并在全市形成示范效应,带动我市区域性知识产权工作水平的不断提高。(七)把专利工作有机地融入科技管理和技术创新中去。认真落实《佛山市科研计划项目知识产权管理办法》,科技管理部门要将自主知识产权拥有量和知识产权管理保护水平作为高新技术企业、工程技术中心认定必备条件之一;要把知识产权的创造和运用水平作为科技项目评审的重要条件,凡政府扶持的科技项目,申报时要进行专利检索,避免重复研究,项目验收和科技进步奖评奖时要把是否取得专利保护作为主要评价标准之一,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专利技术项目要重点支持。(八)加强专利行政执法,保护企业合法权益。有关职能部门要密切配合,切实履行职责,把专利权保护工作作为我市改善投资软环境建设的内容。及时查处侵犯专利权的违法行为,快速处理企业专利权纠纷,依法保护企业专利权益,维护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秩序。加强与周边城市的专利权保护协作,及时为企业维权活动提供服务。(九)建立和完善行业组织的知识产权自我保护机制。发挥社团组织的自我协调、自我管理、自我保护和自我提高功能,加强对社团组织的扶持,鼓励和支持各行业协会开展知识产权自我保护,帮助和指导行业协会制定行业内知识产权自律制度,建立纠纷解决机制,在行业内形成鼓励创新和尊重知识产权的良好氛围。通过行业协会维护会员企业合法权益和行业的整体利益,促进行业的整体竞争力的提高。(十)推动专利联盟形成和发展。通过专利联盟形式,会聚行业创新力量,整合行业专利资源,构筑行业专利池,实现专利交叉许可和知识产权利益共享,加速行业专利技术的产业化、标准化,形成行业核心知识产权和竞争合力。重点在陶瓷、家电、装备制造等专利拥有量大的产业促进专利联盟的建立和发展。(十一)建立专利技术与技术标准相互促进、相互转化的机制。推动企业制定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标准、及时将知识产权转化或上升的技术标准,通过技术标准的实施、推广专利技术产品,以技术标准促进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十二)建立涉外知识产权争端应对机制。各级知识产权和外经贸主管部门要做好涉外知识产权工作的协调与管理,保护企业在国际经济技术交流中的合法权益,保障经济安全。要帮助和指导企业应对涉外知识产权争端,指导各行业协会密切关注国内外相关领域的知识产权动态;要针对我市企业出口产品在出口国的知识产权法律状况,加强跟踪分析,防范侵权风险,保护出口市场。(十三)加强会展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市级和区级的各种会展主办单位要制定和完善知识产权保护规定,在会展活动期间,会展主办单位要设立专门机构负责处理参展企业的违法违规行为,并邀请知识产权部门派人进驻展会,进行指导,开展执法工作,依法受理和查处侵犯专利权、假冒他人专利和冒充专利行为,树立我市尊重知识产权的良好形象。(十四)建立和健全知识产权社会服务体系。鼓励知识产权代理机构的发展,支持中介社会服务机构做大做强,重视对代理从业人员的培训,提高他们的业务水平和整体素质。启动“专利技术实施孵化工程”,建立符合本地产业特点的专利技术实施孵化基地,促进专利技术成果转化,形成一批具有自主专利权的核心技术并在国内外市场占有较高份额的产品和产业。(十五)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宣传培训工作。组织知识产权巡回宣讲团,深入到基层乡镇、街道、工业园区、行业商会和企事业单位举办知识产权培训班、学习班,帮助企业负责人和管理人员提高知识产权的运用能力,为企业特别是高新技术企业和民科企业培养有专业背景、通晓知识产权规则的企业专利工作者;开展国内外知识产权培训交流活动,帮助企业了解国外市场的知识产权准入规则,学习借鉴国内外强势企业的成功经验,促进企业运用知识产权制度快速发展。(十六)在中小学和职业学校继续深入开展知识产权的宣传、普及和教育工作。总结和推广南海区和顺德区在中小学校、职业院校中进行知识产权教育的经验,使中小学生从小树立对发明创造的保护意识和尊重知识、尊重劳动、尊重创造的观念。(十七)大力引进、培养和集聚知识产权人才。人事部门要将知识产权专业人才作为紧缺人才列入人才开发计划,吸引、培养国际和国内知识产权专业和管理人才。建立知识产权人才培训机制,为社会、企业培养熟悉知识产权制度,了解国际法的知识产权管理人才。四、加强专利工作的组织领导(一)在市“三三三”产业发展战略和企业“五阶段”发展战略联席会议下设进一步加强专利工作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科学技术局(市知识产权局),负责日常协调工作。市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分工协作,形成合力,在各自职能范围内做好工作,共同认真做好专利工作。(二)各区和市有关单位要明确工作职责,做好有关工作。五、加强专利工作的奖励办法(一)加强专利工作奖励经费来源加强专利工作奖励经费来源:在市经济发展专项资金中安排。(二)加强专利工作奖励项目佛山市专利奖按其技术水平、设计水平、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对科学技术进步的贡献大小分为佛山市专利金奖和佛山市专利优秀奖两个等级。佛山市专利奖每年评审一次,每届设专利金奖4—6项,设专利优秀奖30项。对评选出的专利金奖和优秀奖项目,分别授予“佛山市专利金奖”和“佛山市专利优秀奖”,颁发证书、奖牌和奖金。获得佛山市专利金奖,每项奖金8万元;获得佛山市专利优秀奖,每项奖金5万元。(三)佛山市专利奖评奖标准1、专利金奖评奖标准(1)该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是重大发明创造,所提供的技术方案构思巧妙、新颖,原创性强,对促进本领域的技术进步与创新有突出的作用。(2)该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实施后取得了显著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该项技术代表某一领域新技术的发展方向,有可能在未来得到广泛应用,对人类生产生活产生较大的影响。(3)该外观设计专利在工业应用上具有较高的独创性和美学水平,设计新颖,富有美感。2、专利优秀奖评奖标准(1)该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对产品、方法或其改进作出较大技术创新,与国内外已有同类技术相比较,技术水平高,对促进本领域的技术进步有较大的作用。(2)该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实施后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3)该外观设计专利是适用于工业应用的较突出的新设计,并富有美感。(四)佛山市专利奖的申报佛山市专利奖的推荐、评审和授奖,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市科学技术局(知识产权局)负责佛山市专利奖评选的组织工作。1、佛山市专利奖申报条件申报佛山市专利奖需同时具备下列条件:(1)申报前,已获授予中国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专利(不含国防专利和保密专利)。(2)该专利已在佛山市范围内实施(包括生产、制造)并取得了显著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或已经在我市范围内开始实施(包括生产、制造)并具有较大的潜在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3)该专利在申报佛山市专利奖时无专利权属纠纷、发明人或设计人纠纷和他人请求宣告专利权无效。(4)未曾获得过市以上专利奖的有效专利。(5)申报单位是有佛山市范围内的工商登记证或机构代码证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2、佛山市专利奖申报程序(1)佛山市专利奖每年9月份受理。(2)专利权人或专利实施单位按要求填写《佛山市专利奖申报表》,并向所在区科学技术局(知识产权局)申报。 (3)各区科学技术局(知识产权局)根据申报条件和评奖标准对申报评奖的项目进行遴选,再报市科学技术局(知识产权局)。3、申报佛山市专利奖必须提供的材料(1)《佛山市专利奖申报表》。(2)专利证书复印件。(3)国家知识产权局或代办处出具的专利登记簿副本,实用新型专利还需提供国家知识产权局检索咨询中心出具的新颖性检索报告。(4)专利公告文件复印件。(5)专利实施经济效益、社会效益证明(如专利权人或实施单位财务部门对该项目出具的实施效益证明等)。(6)关系人生命安全的申报项目(如药品、食品、农药等),需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7)工商登记证或机构代码证复印件。(8)申报单位与专利权人不一致时,须提供经国家知识产权局备案的申报单位与专利权人签订的独家许可合同复印件。(五)佛山市专利奖评审程序1、佛山市专利奖设立评审委员会,委员会内设若干个专业(行业)评审组,负责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2、市科学技术局(知识产权局)对各区推荐上报的参评项目进行初步审查,将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提交相关专业(行业)的评审组。3、项目评审组根据评审标准对参评项目进行评审,提出评审意见。4、评审委员会根据项目评审组的评审意见,在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审定专利金奖项目和专利优秀奖项目名单,并将评出的拟奖项目进行公示,自公示之日起一个月内,公众可以提出异议。5、评审委员会将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拟奖项目报市政府批准。(六)佛山市专利奖表彰和管理1、每年召开一次专利奖励表彰大会,对获得佛山市专利奖、广东省专利奖和中国专利奖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2、凡在佛山市专利奖评选和评审中违规的,按照下列办法处理:(1)申报单位剽窃、假冒、侵犯他人发明创造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骗取佛山市专利奖的,由评审委员会撤销其奖励,并追回证书、奖牌和奖金。(2)推荐单位协助他人骗取佛山市专利奖的,由评审委员会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建议人事部门对有关人员给予相应的处分。(3)参与佛山市专利奖评选活动的工作人员在评选活动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根据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