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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2月广东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同比增长9.9%

2018年1-2月,广东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6375.71亿元,同比增长9.9%,增幅同比回落0.5个百分点,比上年全年回落0.1个百分点。其中,限额以上单位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8.1%,增幅同比回落0.1个百分点。一、乡村消费品市场增速快于城镇,餐饮消费明显快于商品零售增速1-2月,按经营单位所在地分,全省城镇消费品零售额同比增长9.9%,乡村消费品零售额增长10.1%,乡村增幅比城镇增幅快0.2个百分点。按消费类型分,全省商品零售增长9.6%,餐饮收入增长13.3%,餐饮收入增幅比商品零售增幅快3.7个百分点。二、石油制品类商品增幅回落,对限额以上单位商品零售增速拉动作用减弱1-2月,广东限额以上单位石油制品类商品零售额298.56亿元,同比增长6.1%,增幅同比回落10.0个百分点。由于目前广东成品油市场需求逐步趋于饱和,价格增幅回落较大,对全省限额以上单位商品零售增速拉动作用比上年同期减弱1.3个百分点。三、汽车类消费升级,拉动限额以上消费品零售较快增长在汽车消费升级和新年促销活动带动下,汽车类商品消费较快增长。1-2月,广东限额以上单位汽车类零售额682.03亿元,同比增长14.5%,增速同比加快13.7个百分点,拉高全省限额以上单位商品零售额增幅4.3个百分点,拉动作用比上年同期提高4.1个百分点。汽车消费升级带动部分高档品牌轿车销量快速增长。四、服装类、化妆品类、烟酒类商品促销活动多样,零售额增长较快新年大型电商企业和实体百货公司服装、化妆品促销活动多样,服装类、化妆品类、烟酒类商品销售增长较快。1-2月,广东限额以上单位服装、鞋帽、针织品类和化妆品类商品零售额分别为214.05亿元和38.55亿元,同比分别增长8.6%和11.4%,增速同比加快2.7个和4.8个百分点。1-2月,广东限额以上单位烟酒类零售额54.43亿元,同比增长16.3%,增幅同比提高11.8个百分点。附注1.指标涵义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指企业(单位)通过交易售给个人、社会集团非生产、非经营用的实物商品金额,以及提供餐饮服务所取得的收入金额。2.调查对象从事商品零售活动或提供餐饮服务的法人企业、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户。其中,限额以上企业(单位)是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批发业企业(单位)、500万元及以上的零售业企业(单位)、200万元及以上的住宿和餐饮业企业(单位)。3.调查方法对限额以上企业(单位)进行全数调查,对限额以下企业(单位)进行抽样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