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7月,广东累计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1580.15亿元,同比增长10.4%,增幅比上半年回落0.1个百分点,比上年同期提高0.4个百分点,扣除价格因素,同比实际增长8.8%(见图1)。其中,限额以上单位社会消费品零售额增长9.5%,增幅比上半年回落0.1个百分点,比上年同期提高3.6个百分点。图1 广东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分月增长速度一、乡村消费品市场增速快于城镇1-7月,全省城镇消费品零售额18891.80亿元,同比增长10.3%;乡村消费品零售额2688.35亿元,增长10.9%,增幅比城镇高0.6个百分点。二、商品零售增速明显快于餐饮消费1-7月,全省实现商品零售额 19507.58亿元,同比增长10.9%,增幅同比提高0.8个百分点,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重达90.4%,是社会消费品市场重要支撑,其中限额以上单位实现商品零售额8413.75亿元,增长9.7%,增幅同比提高3.5个百分点,占限额以上单位社会消费品零售额92.3%。全省实现餐饮收入2072.57亿元,增长6.0%,增幅同比回落3.4个百分点。其中,限额以上单位实现餐饮收入699.36亿元,增长6.6 %,增幅同比提高3.7个百分点。三、石油及制品类、部分与消费升级相关商品零售增长加快受成品油价格同比上涨等因素影响,1-7月石油及制品类商品零售额同比增长11.6%,增幅同比加快18.0个百分点。石油及制品类占全省限额以上商品零售总额的14.5%,其增速上升拉动全省限额以上单位商品零售额总体增幅1.7个百分点,拉动力同比提高2.7个百分点。随着消费品质提升,部分消费升级类商品增长加快。1-7月金银珠宝类商品零售同比增长17.3%,增幅同比提高14.9个百分点,拉高全省限额以上单位商品零售增幅0.3个百分点。文化办公用品类商品零售同比增长8.9%,增幅同比加快17.8个百分点,其中计算机及其配套产品增长15.3%,增幅同比加快35.7个百分点。家用电器和音像器材类商品零售增长7.0%,增幅同比加快7.7个百分点。四、汽车类、基本生活品类、化妆品类、体育娱乐用品类、通讯器材类对全省限额以上单位商品零售总额增长拉动作用减弱1-7月,汽车类零售同比增长7.7%,增幅同比回落2.7个百分点,对全省限额以上单位商品零售增速拉动力减弱0.6个百分点。粮油、食品类商品零售同比增长7.3%,饮料类增长6.6%,烟酒类增长8.1%,日用品类增长13.2%,增幅同比回落3.1个、2.0个、4.0个和4.4个百分点,吃、用类商品对全省限额以上单位商品零售增速拉动作用减弱0.35个百分点。化妆品类、体育、娱乐用品类、通讯器材类、居住类商品零售经过上年较高增速后,目前增速均有所回落。1-7月,化妆品类商品零售同比增长3.9%、体育、娱乐用品类增长13.4%、通讯器材类增长18.3%、建筑及装潢材料类增长14.1%,家具类增长11.5%,增幅同比分别回落14.3个、9.6个、2.6个、1.9个和4.4个百分点。五、家用电器和音像器材等四大类商品当月增速放缓7月,全省限额以上单位商品零售额同比增长9.3%,增幅比6月回落2.9个百分点。“618”网上购物节及年中促销提前释放了7月购买力,使家用电器和音像器材类、五金电料类、日用品类、服装鞋帽针纺织品类当月增速比6月分别回落14.0个、12.4个、7.9个、3.0个百分点,这四大类商品拉低当月限额以上单位商品零售1.8个百分点。受7月成品油价格环比下降影响,石油及制品类商品当月零售额降低6.82亿元,当月增速比6月回落2.4个百分点,对当月限额以上单位商品零售拉动作用减弱0.5个百分点。附注1.指标涵义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指企业(单位)通过交易售给个人、社会集团非生产、非经营用的实物商品金额,以及提供餐饮服务所取得的收入金额。2.调查对象从事商品零售活动或提供餐饮服务的法人企业、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户。其中,限额以上企业(单位)是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批发业企业(单位)、500万元及以上的零售业企业(单位)、200万元及以上的住宿和餐饮业企业(单位)。3.调查方法对限额以上企业(单位)进行全数调查,对限额以下企业(单位)进行抽样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