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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金湾区出台招商引资细则 奖励企业

“企业落户金湾,实缴注册资本经认定每满1000万美元或每满1亿元,将给予100万元的奖励,单个项目奖励最高5000万元。”这是近日制定出台的《金湾区加强招商引资促进实体经济发展试行办法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的内容之一。该《细则》对辖区内实体经济企业予以大力度的资金扶持,为金湾区实体经济发展带来重大的政策利好。

据了解,《细则》以去年珠海市和金湾区两级的《加强招商引资促进实体经济发展试行办法》为基础,进一步加大招商引资力度,使之更具操作性。

针对项目落户和增资扩产,除了根据市级政策给予补贴,金湾区还将给予奖励金额50%的额外独立区级配套奖励。为此,金湾区今年已预算3亿元,为辖区约100家企业提供该项扶持。5月起,区内企业即可提出相关申请。

马上就办

全市最先出台实施细则

“我们出台的这个《细则》,第一个亮点就是‘快’!”金湾区招商局负责人表示,金湾历来重视实体经济的发展,在市政府出台相关文件后,金湾第一时间落地,此次《细则》的出台是全市各区中最快的。

去年5月,市商务局牵头制定并由市府办发布《珠海市加强招商引资促进实体经济发展试行办法》,表示将对实体经济招商引资和增资扩产进行资金奖励。仅约一个月后,金湾区政府即出台《金湾区加强招商引资鼓励企业增资扩产促进实体经济发展试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今年2月26日,市商务局依据去年相关文件,制定《珠海市加强招商引资促进实体经济发展试行办法实施细则》。4月份,金湾区《细则》也紧随其后出炉。

“我们之所以动作这么快,确实是金湾区实体经济发展的需求所致。”该负责人表示,去年市、区两级的相关办法出炉后引起不少企业关注,经常有企业前来询问具体实施细则和申报流程,为此,金湾区一直注重对该问题的研究,经过多次论证,终于在4月中旬出台《细则》。

《细则》明确,《办法》扶持范围中的先进实体经济项目是指从事高端装备制造、航空航天、生物医药、电子信息、新能源、新材料、现代服务业等符合金湾区产业发展导向的实体经济项目。

“这也是我们《细则》的一个小亮点,我们在实体经济项目中纳入现代服务业,这是市级出台的办法和细则中都没有的。”该负责人表示,金湾的现代服务业是全区经济结构中的短板,需要大力引进研发、设计、运营、物流等生产性服务业以及总部经济、商贸企业和其他新业态,此次《细则》将现代服务业中一些配套性、民生性的产业项目作为实体经济,纳入实体经济需要扶持的产业范围内,希望藉此通过政策杠杆,补齐金湾产业短板。

办就办好

部分情形对企业奖励额度再增50%

“《细则》另一个亮点就是‘实’。”上述负责人表示,金湾对实体经济企业的资金扶持非常实在,也非常有力度,在企业项目落户和增资扩产奖励两个情形中,金湾除了承担市级细则中的部分奖励金额,还将增加额外50%的独立区级配套奖励。

目前,珠海部分区级政府,并未根据市级细则出台区级具体的实施细则。这意味着,落户金湾的企业在企业落户和增资扩产两个情形下,比未出台实施细则的区的企业,可获得额外50%的奖励额度。

例如,《细则》规定针对项目落户企业,实缴注册资本达到1000万美元或1亿元人民币(以下金额单位“元”均为人民币)以上的,经认定每满1000万美元或每满1亿元将给予100万元的奖励,单个项目奖励最高5000万元。

该负责人进一步解释:“这仅是金湾独立配套部分,还有珠海奖励部分。企业如果落户金湾,经认定每满1000万美元或每满1亿元,将获得市、区两级政府奖励总计300万元。

针对增资扩产,《细则》规定新增实缴注册资本达到1000万美元或1亿元以上的,经认定每满1000万美元或每1亿元给予150万元的奖励,奖励金额不设上限。

同理,金湾企业如果新增实缴注册资本达到1000万美元或1亿元,将获得市区两级政府奖励总计450万元。

《细则》还明确,企业年度同比增加主营收入1亿元以上、5亿元以上、10亿元以上、50亿元以上的,经核准分别给予100万元、200万元、300万元、1000万元奖励。这就意味着,企业如果满足相应条件,市区两级所获奖励总额将是上述金额的3倍。

今年5月开始,金湾区将分批组织企业申请奖励。该区今年准备约3亿元资金用于奖励企业,其中大的项目预计可以拿到2000万—3000万元奖励金。区招商局负责人透露,目前金湾拥有企业1000多家,其中规模以上企业300多家,预计将有约100家企业直接获得奖励,约占全区规模以上企业的1/3。

■亮点条款

项目建设、以商引商等均有奖励

1.《细则》第七条【项目建设奖励】

内容概要:新引进的在金湾区工商注册、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实行独立核算,且承诺10年内不迁离金湾区、在金湾区依法履行纳税义务、不减少注册资本的工业、商业、商务及旅馆类项目企业,在开展项目建设后可获得奖励。

区招商局解读:市级细则并未针对项目建设予以奖励,这方面《细则》作出了规定。目前金湾处于大建设大开发阶段,从高质量高标准、节约用地的角度,鼓励项目建好,金湾设置该项奖励。针对符合条件的项目,根据建筑面积给予每平方米不少于50元的标准奖励。

2.《细则》第八条【以商引商奖励】

内容概要:对在符合金湾区产业发展导向的项目引进中作出实质性贡献的招商引荐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单个项目最高奖励500万元;对参加“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地区)招商引资活动的给予最高80%的支持,国内城市及其他国家(地区)给予最高50%的支持;龙头企业举办峰会等“以商引商”经贸活动,根据实际发生费用给予50%的支持。

区招商局解读:该条款一方面是鼓励全社会向金湾引荐优质项目,另一方面,也是对企业“走出去”进行资金扶持,并有效降低产业集聚过程中企业所支付的成本。

3.《细则》第十条【重点项目扶持】

内容概要:对新引进的带动性强、属于国内外同行业的龙头企业项目,或发展潜力巨大、能填补金湾区产业空白的新兴产业项目,或投资额超过30亿元的重大项目,已在金湾区完成工商注册和税务登记,并承诺10年内不搬离金湾区,不改变在金湾区的纳税义务、不减少注册资本的,按“一事一议”方式给予支持。

区招商局解读:该条款是比较灵活的奖励措施,对于一些优质项目在个别指标中不符合奖励条件的情况可以“特事特办”,仍然予以奖励。

■企业申报奖励流程

全程预计约两个月

1.有需求的企业可以先到金湾区政府网站了解《细则》,并到珠海市商务局网站下载表格。

2.根据《细则》要求的材料,提交电子版和纸质版。

3.金湾区招商局通过第三方机构对上交材料统一审核,征求金湾区财政局等相关单位意见后报区政府审批。

4.经金湾区政府同意安排区级奖励后,报送市商务局申请市级扶持奖励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