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区县招商 产业园区 企业选址 优惠政策 新闻中心
清远高新区成为广东第四家国家级科技服务业区域试点单位

3月2日,国家科技部公布第二批科技服务业区域试点单位名单,清远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榜上有名,成为继广州高新区、深圳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南山片区及东莞松山湖高新区后,广东省第四个国家级科技服务业试点区域。同时也是清远高新区继今年1月份获批国家火炬特色产业基地后,在短短的两个月内拿下的第二块国家级牌子。

清远高新区获批国家科技服务业区域试点单位,是在广东省科技厅审核和推荐的基础上,经专家评审,由科技部综合考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和高新区建设、国家区域发展战略等要求确定的。获批试点区域后,将能更大限度发挥科技服务业在支撑科技创新、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促进传统产业升级等方面的作用,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推动高新区经济转型发展,辐射引领全市科技服务业和科技创新开创新局面。

(区科技信息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