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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对闲置土地的处置率达99.36%

17日,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全省加快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盘活利用专项整治第一阶段整治任务完成情况:截至2016年12月底,全省2011年至2015年征地率为93.2%,比2016年三季度末时的78.12%提高了15.08个百分点,除汕头市南澳县外,其余市、县近五年征地率均超过80%,完成整治征地率整治任务。

同时,全省2011年至2015年供地率为65.63%,比2016年三季度末时的54.1%提高了11.53个百分点,除阳江市江城区外,其余市、县近五年供地率均超过60%,完成整治供地率整治任务。

根据通报,全省列入督察清单的1998宗、7666公顷闲置土地,截至2016年12月底,已处置到位的有1986宗、7616.86公顷,处置率99.36%。除惠州市惠城区、汕尾市海丰县和陆丰县、顺德区外,其余市、县已全部处置到位。列入节约集约用地专项督察清单尚未整改到位的17宗闲置土地和1宗典型案例,除涉及司法查封的9宗暂时无法落实处置以外,其余9宗均已按照国家的整改标准落实到位。

省国土资源厅副厅长杨林安在通报会上透露,全省共有涉嫌闲置土地2036宗,面积6017.86公顷,未超过全省近五年平均供地量,除河源市东源县外,其余市、县涉嫌闲置土地面积均未超过近五年平均供地量。同时,省国土资源厅对未完成加快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盘活利用专项整治第一阶段整治任务的汕头市南澳县、河源市东源县、惠州市惠城区、汕尾市海丰县和陆丰市、阳江市江城区以及顺德区等地区暂停2017年度新增建设用地指标或供应。截至目前,已有4个地区完成整改并恢复2017年度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使用或土地供应。

了解到,2016年8月,经省政府同意,省国土资源厅印发《广东省加快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盘活利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加快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专项整治行动,将2007年至2015年征地率和供地率、列入督察清单疑似闲置土地、节约集约用地专项督察尚未整改到位闲置土地以及系统列示涉嫌闲置土地纳入专项整治范围。截至当前,全省加快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盘活利用专项整治第一阶段五项整治任务基本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