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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洲拟投1亿奖补先进制造业 分3年实施

  香洲区将用“重金”激励区内先进装备制造业发展。日前,记者从香洲区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了解到,香洲区发布了《珠海市香洲区先进装备制造业发展资金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计划在2015至2017年内,安排专项资金1亿元,采取择优扶持的原则,对符合条件的先进装备制造企业和项目进行事后奖补。

  获国家科技特等奖可奖100万

  重大科研成果将得到实质性的奖励。据介绍,香洲区将采取事后奖补方式,对区内科研机构、企业获得先进装备制造业相关的重大科研成果予以奖励,但同一获奖项目不得在香洲区现行政策范围内进行重复奖励。

  作为第一完成单位获得国家级科学技术进步奖的科研机构、企业,一次性奖励标准为:特等奖每家100万元、一等奖每家50万元、二等奖每家20万元。作为第一完成单位获得国家专利奖的科研机构、企业,一次性奖励标准为:发明专利金奖每家100万元、优秀奖每家50万元。

  首台(套)装备的研发与使用也将得到奖励。《办法》表明,经认定为省内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产品的,量产后对研制企业进行奖励,原则上按单台(套)售价的10%给予奖励,成套装备奖励最高不超过80万元/套,单台设备奖励最高不超过50万元/台,总成或核心部件奖励最高不超过30万元/台;经认定为国内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产品的,量产后对研制企业进行奖励,原则上按单台(套)售价的10%给予奖励,成套装备奖励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套,单台设备奖励最高不超过70万元/台,总成或核心部件奖励最高不超过50万元/台。

  优质项目落户最高可奖1000万

  在奖励科研创新成果的同时,香洲区还将积极支持优质项目在区内落地建设。

  《办法》显示,2015年至2017年,香洲区将对在区内投资的先进装备制造业项目给予资金扶持,总投资额达20亿元以上且实际固定资产投资额超过4亿元的,给予奖励1000万元;总投资额达10亿—20亿元且实际固定资产投资额超过2亿元的,按实际总投资额的0.5%比例进行奖励,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600万元;总投资额达2亿—10亿元且实际固定资产投资额超过1亿元的,按实际总投资额的0.5%比例进行奖励,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据悉,符合条件的项目,在项目正式动工且实际投资额不低于总投资额的50%时,可获得50%的奖励金;项目竣工投产后,可获得另外50%的奖励金。

  另外,香洲区还将积极创建智能装备制造示范基地,实行政府与企业共建合作方式,筛选具有国内自主知识产权、先进核心关键技术的智能装备制造企业共同创建香洲智能装备制造示范基地,对符合条件的项目,采取“一事一议”方式给予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