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区县招商 产业园区 企业选址 优惠政策 新闻中心
《广东省主体功能区规划》公布强调均衡发展

  纵深

  历时六年编制的《广东省主体功能区规划》于日前正式发布,将全省17.98万平方公里的陆地面积划分为“优化开发、重点开发、生态发展和禁止开发”四类,并赋予其不同的功能定位、发展方向及目标、开发指引,并制定了区域政策和绩效考核等方面的保障措施。

  省主体功能区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有关负责人表示,推进主体功能区建设,就是根据不同区域的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现有开发强度和发展潜力,统筹谋划人口分布、经济布局、国土利用和城市化格局,确定不同区域的主体功能,并据此明确开发方向,完善开发强度,规范开发秩序,逐步形成人口、经济、资源环境相协调的国土开发格局,走出一条高效、协调、可持续发展之路。

  五大战略格局:发展与生态“二者可兼得”

  主体功能区划分的最终目的,是要推进形成合理清晰的发展战略格局,指引一个地区未来发展的空间布局。

  记者了解到,《规划》提出了五大战略格局,分别是构建“核心优化、双轴拓展、多极增长、绿屏保护”的国土开发总体战略格局,“一群、三区、六轴”的网络化城市发展战略格局,“四区、两带”为主体的农业战略格局,“两屏、一带、一网”为主体的生态安全战略格局以及“三大网络、三大系统”为主体的综合交通战略格局。

  其中,在构建“核心优化、双轴拓展、多极增长、绿屏保护”的国土开发总体战略格局中,“核心”是指珠三角核心区,是国家层面的优化开发区域。“双轴”是指沿海拓展轴与南北拓展轴(深穗、珠穗—穗韶拓展轴),构成支撑广东省空间开发格局的倒“T”字形主骨架,也是珠三角核心区向外辐射的主通道。“多极”包括由重点开发区域,即珠三角外围片区、粤东沿海片区、粤西沿海片区和北部山区点状片区构成的广东省经济新的增长极。“绿屏”是指以广东省北部环形生态屏障、珠三角外围生态屏障以及蓝色海岸带为主体构成的区域绿地系统,是维护广东省生态环境与水源安全的“绿色屏障”。

  在“一群、三区、六轴”的网络化城市发展战略格局中,“一群”是指珠三角城市群,是广东省城镇空间格局的核心力量与辐射源,而“三区”则包括潮汕城镇密集区、湛茂城镇密集区和韶关城镇集中区,是广东省未来社会经济发展的新引擎。

  有专家表示,五大战略格局分别从国土开发、网络城市化、农业、生态安全以及交通等不同行业制定发展战略,这基本涵盖了当前经济社会发展中矛盾相对凸显的几大行业,既具有相当的战略眼光,同时也为落实主体功能区规划奠定了基础。

  突出因地制宜:珠三角粤东西北各有侧重

  情形不一、因地制宜。《规划》中,广东根据国家战略和实际情况,将全省国土空间划分为优化开发、重点开发、生态发展和禁止开发四类区域。

  其中,对人口密集、开发强度偏高、资源环境负荷偏重的珠三角核心区进行优化开发。对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较强,集聚人口和经济条件较好的珠三角外围地区、东西两翼大部分地区和粤北部分地区进行重点开发。

  对影响全局生态安全的重点生态功能区和保障农产品供给安全的农产品主产区,要限制大规模、高强度的工业化城镇化开发。对依法设立的各级各类自然文化资源保护区和其他需要特殊保护的区域要禁止开发。

  按照《规划》,广东优化开发区域占全省面积13.55%,重点开发区域占全省面积20.81%,优化开发区域与重点开发区域合计约占全省1/3面积。而生态发展区域则占大头,占全省面积65.64%(其中,重点生态功能区占全省面积33.99%;农产品主产区占全省面积31.65%)。另有点状分布在这三类区域的各类禁止开发区域,占全省面积14.25%。

  重点开发区域包括国家重点开发区域——海峡西岸经济区粤东部分(即汕头、潮州、揭阳、汕尾四市)和北部湾地区湛江部分(即湛江市),以及省级重点开发区域——粤西沿海片区、珠三角外围片区和粤北山区点状片区三个区域,共40个县(市、区)。

  根据《规划》,重点开发区域要在优化结构、提高效益、降低消耗、保护环境的基础上推动经济可持续发展,成为推动全省经济持续增长的重要增长极,珠三角核心区产业重点转移区,全省重要的能源基地,特色农业基地和海洋渔业基地。

  强化生态发展:全省设911禁止开发区域

  除了优化开发和重点开发外,生态发展和禁止开发区域也被赋予了重要的使命。

  根据《规划》,生态发展区域分为重点生态功能区和农产品主产区两种类型。其中,重点生态功能区,包括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南岭山地森林及生物多样性生态功能区粤北部分11个县(即韶关市的乐昌市、南雄市、仁化县、始兴县和乳源瑶族自治县,河源市的和平县、龙川县和连平县,梅州市的平远县、蕉岭县和兴宁市),省级重点生态功能区共15个县(市、区),以及分布在重点开发区域的7个山区县的29个生态镇。

  重点生态功能区以保护和修复生态环境、提供生态产品为首要任务,保护和恢复植被,涵养水源、保护珍稀动物,保持生态系统的完整性。此外,在不损害生态功能和严格控制开发强度的前提下,因地制宜适度发展资源开采、旅游、农林牧渔产品生产和加工、观光休闲农业等产业。

  禁止开发区域包括依法设立的各级自然保护区等各种需保护的区域,呈点状分布于全省各地。截至目前,全省共有911个禁止开发区域。据了解,今后新批准设立的各级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重要水源地等,都将纳入“禁止开发区”范围。

  业内专家表示,主体功能区规划根据不同的地域情况进行不同的功能定位,从而让已先行发展的地区进行“优化发展”,尚有发展后劲的区域“重点发展”,兼具农业与生态屏障的区域进行“绿色发展”,而自然保护区则对发展说“不”,“功能明确,定位贴切”。

  改变考核方式:实现区域发展优化绿色均衡

  省主体功能区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有关负责人指出,推进主体功能区建设是构建国土开发新格局的必然要求。

  截至2010年,全省建设用地面积为18485平方公里,开发强度为10.29%,其中深圳、东莞均超过40%。2010年全省单位建设用地每平方公里生产总值产出为2.56亿元,虽然位于国内较高水平,但远低于发达国家和地区(一般在10亿元以上)的水平。

  同时,我省部分地区的人口和经济布局与当地资源环境承载能力不相适应,面临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巨大压力。面对新挑战,必须通过主体功能区建设,引导人口合理均衡布局、产业相对集聚发展、生态环境有效改善,从根本上扭转生态环境恶化的趋势,真正实现绿色发展。

  该负责人指出,要更好地促进区域协调发展、促进区域间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必须按照区别对待、分类指导原则,推进主体功能区建设,正确把握不同主体功能区开发强度,建立起有利于统筹区域协调发展的配套政策体系和考核评估体系,增强区域发展政策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该负责人强调,为了有效实施主体功能区规划,实现主体功能定位,提供有针对性、操作性强的政策支撑,《规划》中共提出了包括财政、投资、产业、土地、农业、人口、环保、应对气候变化等区域政策和绩效评价体系。其中,新的绩效评价体系对四大区域采取了差异化评价,各有侧重。

  

12下页 在本页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