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区县招商 产业园区 企业选址 优惠政策 新闻中心
凉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凉州区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区政府有关部门、单位,城区各街道办事处,各工业园区管委会:《凉州区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落实。凉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17年2月23日 凉州区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实施方案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速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培育经济增长新动能,创建经济发展新引擎,根据《甘肃省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行动方案》(甘政办发〔216〕164号)和《武威市贯彻落实〈甘肃省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行动方案〉的工作方案》(武政办发〔216〕261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路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紧扣创新发展要求,坚持市场主导、政府引导、机制创新、高效服务原则,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强化技术、资本、人才、服务等创新资源的深度融合与优化配置,推动建立企业为主体、创新需求为导向、专业化服务为支撑、市场化运行为基础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体系,培育经济持续稳定增长新动力,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大的科技支撑。

二、主要目标

到22年,我区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工作实现以下主要目标:建成市级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1个,积极培育建设省级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培育建设省级技术转移示范机构3个,建成市级技术转移示范机构6个;培育建设省级众创空间3个,建成市级专业化众创空间5个;培养省级专业化技术转移人才5名、市级专业化技术转移人才1名;全区技术合同年交易额达到7.5亿元;转化2项左右重大科技成果。

三、重点任务

围绕我区特色支柱产业和新兴产业技术需求,紧扣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着力推进以下工作:

(一)加强科技成果信息汇集。

落实措施:建立科技成果信息汇集工作机制,畅通科技成果信息收集渠道。加强科技成果管理与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的有机衔接,督促财政资金设立的应用类科技项目承担单位按要求履行科技成果转化义务,并按规定及时提交相关科技报告。鼓励利用非财政资金设立的科技项目实施单位提交相关科技报告。将全区先进适用、市场化前景广阔的科技成果推介在武威科技成果网发布,并积极推介至兰州科技大市场、省民间投资信息发布平台进行发布。同时,组织科技成果持有者积极参加中国国际高新技术成果交易会、兰州科技成果博览会等科技成果交易会,促进现有科技成果与企业技术需求精准对接,推动科技成果转移转化。

进度安排:持续推进。

责任单位:区科技局、区农牧局、区林业局、区工信局、区卫计局、区水务局、区农机局,各乡镇、街道和工业园区管委会

(二)落实科研人员科技成果转化政策待遇。

落实措施:结合实际,全面落实鼓励和支持创新人才科技成果转化政策待遇:科技成果转化所获收益可按5%以上比例用于对科技人员的奖励;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微企业科研人员通过科技成果转化取得企业股权奖励收入时,可按规定在5年内分期缴纳个人所得税;允许科技特派员取得技术服务报酬、创办企业或从企业获得股权、期权和分红;科技人员按照规定在完成本职工作的情况下可到企业兼职从事科技成果转化活动;鼓励和支持拥有核心技术或自主知识产权的科技人才创办科技型企业,开展科技成果转化;鼓励区内职业学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离岗就地创业;相关科研单位可按规定自主决定科技成果的实施、转让、对外投资和实施许可等转化事项。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所得收入全部留归单位,纳入单位预算,实行统一管理,处置收入不上缴国库。积极探索创新创业人才培养、流动机制和科技成果转化与科技人员职称评定相挂钩等制度,推动创新人才开展科技成果转移转化。

进度安排:持续推进,217年12月前制定科技成果转化与科技人员职称评定相挂钩制度。

责任单位:区人社局、区财政局、区科技局、区农牧局、区林业局、区水务局、区教育局、区卫计局,各乡镇、街道和工业园区管委会

(三)推动企业成为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主体。

落实措施:围绕建立和完善技术研发机构、培育和壮大技术研发队伍、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和成果转化能力、增强企业发展后劲,积极建立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和成果转化体系。推动航天万源、甘建投机械治沙、凯帝斯电梯、蓉宝生物等创新型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联合建立研发或技术转移机构。落实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研发设备加速折旧等政策;帮助企业引进一批国内外先进适用技术;做好重离子加速器国家实验室武威示范基地、甘肃省胃肠病重点实验室、武威核技术应用综合产业园等创新平台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服务工作,推动科技成果与产业、企业需求有效对接。

进度安排:持续推进。

责任单位:区科技局、区工信局、区发改局、区国税局、区卫计局、区人社局,各乡镇、街道和工业园区管委会

(四)发展优势产业技术创新联盟。

落实措施:强化政府引导,推进院地院企科技合作交流,引导鼓励科技成果与人才、企业、社会资本、科技服务机构等各类创新资源向凉州集聚,促进创新主体和创新资源深度融合。推动甘肃省医用重离子加速器装备产业技术创新联盟、甘肃风电装备制造全产业链联盟承担重大科技成果转化应用项目;以风光电装备制造、核技术民用装备制造、机械治沙、生物制药、精细化工、农产品精深加工、液体经济等领域为重点,新构建一批技术创新联盟;探索联盟成员联合攻关、利益共享、知识产权运营的有效机制。

进度安排:持续推进。

责任单位:区科技局、区发改局、区工信局、区农牧局、区卫计局,各乡镇、街道和工业园区管委会

(五)建设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

落实措施:围绕现代农业、液体经济、机械治沙、生物制药、核技术民用装备制造等优势产业,加快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培育建设省、市级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积极打造具有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良好生态的集聚区。以推进设施农牧业+特色林果业主体生产模式,推动运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增强区域发展后劲、延伸现代农业产业链为重点,加快甘肃武威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建设,建设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示范基地和农业高新科技展示窗口,促进农业品种优良化、技术先进化、管理科学化、生产标准化。加快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建设甜高粱产业园,集聚甜高粱科技研发、创新项目孵化、高新企业规模化生产,形成产业中心和示范效应。以农业科研推广单位和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为主体,加快推进现代农业技术研发推广和成果转化应用,构建现代农业科技创新推广体系。

进度安排:219年底前建成市级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

责任单位:区科技局、区发改局、区工信局、区农牧局、区水务局、区林业局、区农机局、区卫计局,各乡镇、街道和工业园区管委会

(六)推进技术转移服务机构建设。

落实措施:积极支持从事技术交易、技术评估、技术投融资、信息咨询等活动的技术转移服务机构发展,完善专业化、市场化,服务于科技成果转化全过程的技术转移体系。培育和发展各类技术交易机构、中介机构、科技服务机构、金融机构、法律服务机构,推动不同领域开展技术交易和成果转化;实行政府采购制度,加大政府对企业创新产品及服务的采购力度,促进创新产品的研发和规模化应用,促进现有科技成果就地转化。

进度安排:省、市级技术转移示范机构217年分别建成1家,22年累计建成3家、6家。

责任单位:区科技局、区工商局、区财政局、区金融办、区司法局,各乡镇、街道和工业园区管委会

(七)促进技术市场交易。

落实措施:积极利用市级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对接交易平台、武威科技成果网和兰州科技大市场技术交易网络平台等,鼓励和支持开展科技成果网上推荐和交易。

进度安排:持续推进。全区技术合同交易额,217年达到5亿元,22年达到7.5亿元。

责任单位:区科技局,各乡镇、街道和工业园区管委会

(八)健全专利权运用公共服务体系。

落实措施:积极开展专利评估、保险、质押融资等业务,进一步提升专利的价值。引进省内外专利服务信誉好、服务质量高的机构在我区设立分支机构,鼓励区内有实力的科研机构、企业建立专利代理服务机构。加大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力度,进一步规范知识产权市场秩序,实行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为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创造良好的知识产权保护环境。

进度安排:持续推进。

责任单位:区科技局、区工商局、区文广局,各乡镇、街道和工业园区管委会

(九)全面推进众创空间建设。

落实措施:全面落实《凉州区加快众创空间发展服务实体经济转型升级实施方案》,完善创业苗圃—孵化器—加速器创业孵化链条建设,充分利用甘肃武威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各工业园区、凉州区中小企业综合服务平台、凉州区电子商务创业孵化基地、武威保税物流中心、大中专学生创业见习基地等有利条件,在装备制造、现代农业、环保建材、商贸流通等领域,建立一批以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为主要内容的专业化众创空间;支持农村创新创业行动,积极创建农村创新创业星创天地。

进度安排:省、市级众创空间217年分别建成1家、2家,22年累计建成3家、6家。

责任单位:区科技局、区发改局、区工信局、区卫计局、区农牧局、区林业局、区水务局、区农机局、区教育局,各乡镇、街道和工业园区管委会

(十)推动创新资源向创新创业者开放。

落实措施:鼓励和引导企业技术研发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大专院校的实验室向其他企业和创业者开放,实现资源共享。推动行业龙头企业工程技术中心向行业技术中心发展,面向行业和企业技术创新需求,推动构建技术创新服务平台,促进科技资源开放共享和高效利用。鼓励和支持市级以上众创空间、科技企业孵化器开设创新创业培训课程,完善服务网络,提升服务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专业化水平,为创新创业提供有效供给。

进度安排:持续推进。

责任单位:区科技局、区发改局、区工信局、区卫计局、区农牧局、区林业局、区水务局、区农机局、区教育局,各乡镇、街道和工业园区管委会

(十一)加大专业化技术转移人才培养力度。

落实措施:完善互联网+创新创业人才服务体系,加大技术转移人才培养力度,培养和引进专业技术经纪人才,为科技人员从事技术转移工作提供支持和服务,引导更多高技能科技人才全方位拓展空间、深化合作,开展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活动。

进度安排:省、市级专业化技术转移人才培养217年达到1名、2名,22年累计达到5名、1名。

责任单位:区人社局、区科技局、区发改局、区工信局、区教育局,各乡镇、街道和工业园区管委会

(十二)支持科技人员开展科技成果转移转化。

落实措施:深入实施科技特派员、科技创业者行动,开展科技成果应用转化。大力支持各类科技人员及专家深入企业、园区、农村等基层一线开展技术咨询服务、科技攻关和成果推广等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活动,打造一支面向基层、爱岗敬业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队伍。

进度安排:持续推进。

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区科技局、区发改局、区工信局、区财政局、区农牧局、区林业局、区水务局、区农机局,各乡镇、街道和工业园区管委会

(十三)营造良好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环境。

落实措施:加大对科技成果转化的资金支持力度,以事前引导、事后奖励及后补助等方式进行引导性支持,进而发挥政府资金四两拨千斤作用,激励各类创新主体进行科技成果转化。大力开展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法规政策的宣传,加强科技管理机构工作力量,完善承接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体制机制,组织创新主体积极参与省创新券购买服务模式,降低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和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成本。

进度安排:转移转化重大科技成果数量217年实现3项,22年累计达到2项。

责任单位:区科技局、区发改局、区工信局、区财政局,各乡镇、街道和工业园区管委会

(十四)建立和完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投融资体系。

落实措施:加大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工作财政投入力度,建立政府、企业、金融机构、民间投资共同参与的多元化科技投入体系;创新金融支持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服务和模式;大力推动专利权质押融资业务发展,积极开展科技保险业务;支持符合条件的科技企业通过发行企业债券、短期融资券等融资工具为科技成果转化项目融资,探索新的科技成果转化与产业化路径。

进度安排:持续推进。

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金融办、区科技局、区发改局、区工信局,各乡镇、街道和工业园区管委会

(十五)加强科技金融中介服务。

落实措施:落实国家对融资性担保机构的奖励政策,积极培养科技金融中介服务机构,争取武威科技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武威丰华农业科技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等政府科技投融资平台在我区开展科技投融资业务,引导商业性金融担保机构创新金融扶持手段,开展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类金融业务,为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提供组合服务,促进产业与资本更好地融合。

进度安排:持续推进。

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金融办、区科技局、区发改局、区工信局,各乡镇、街道和工业园区管委会

(十六)推动科技成果在贫困地区转移转化。

落实措施:结合联村联户和精准扶贫工作,实现科技特派员贫困村选派全覆盖,引导和支持各类技术服务单位向贫困地区倾斜安排科技成果转移转化项目,开展技术服务。

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区扶贫办、区科技局、区发改局、区工信局、区财政局、区农牧局、区林业局、区水务局、区农机局,各乡镇、街道和工业园区管委会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推动贯彻落实。各有关部门、乡镇、街道和工业园区管委会要高度重视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工作,根据职能职责和工作分工,结合落实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法规政策和《甘肃省支持科技创新若干政策》,靠实工作责任,明确进度要求,细化推进措施,统筹各类资源,形成密切配合、协同推进的工作格局,保质保量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二)创新工作机制,强化服务指导。各有关部门、乡镇、街道和工业园区管委会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支持科技创新的政策措施,创新工作机制方法,把企业、技术推广单位、职业学校等作为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主体,抓好政策落实,强化指导服务,并结合实际建立符合人事管理需要和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工作特点的职称评定、岗位管理和考核评价制度,不断加大对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工作的资金投入、财政支持和服务保障力度。

(三)凝聚工作合力,营造良好氛围。各有关部门、乡镇、街道和工业园区管委会要把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工作作为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培育增长新动能的重要举措,既立足本职、主动作为,又加强协调、统筹推进,在靠实责任、落实成效等方面注重创新,形成系统、全面、可持续的工作局面。要加大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法规、政策的宣传贯彻力度,通过先进经验、先进做法的示范引导,在全社会营造有利于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社会氛围,进一步激发创新创业活力,为全区经济社会转型升级发展提供科技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