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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多措并举支持返乡下乡人员创业创新

为鼓励和支持农民工、中高等院校毕业生、退役士兵和科技人员等返乡下乡人员到农村创业创新,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了《关于支持返乡下乡人员创业创新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

《实施意见》明确,我省将突出重点领域、多元化创业创新、积极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将通过进一步简化市场准入、创新金融服务方式、加大财政支持力度、落实用地用电支持等多项支持政策和措施,为返乡下乡人员创业创新提供便利服务。

建绿色通道便利返乡下乡人员创业

县级人民政府要设立绿色通道,为返乡下乡人员创业创新提供便利服务。对返乡下乡人员创业创新免收登记类、证照类等行政事业性收费。采取财政贴息、融资担保、扩大抵押物范围等综合措施,对符合条件的返乡下乡人员创业创新信贷需求优先提供扶贫小额贷款、创业担保贷款,对创办的小微企业优先提供产业扶贫专项贷款支持,努力解决返乡下乡人员创业创新融资难问题。推进农村普惠金融发展,引导股份制和城市商业银行向县域和重要集镇延伸服务网点,尽快实现基础金融服务到村入户,提升返乡下乡人员金融服务的便捷性。

项目符合条件 将享受专项扶持

各级财政扶持政策要向返乡下乡人员创业创新倾斜,将符合条件的返乡下乡人员创业创新项目纳入强农惠农富农政策范围,对返乡下乡人员创建的创业创新园区(基地)给予支持。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农业生产全程社会化服务、农产品加工、农村信息化建设等各类财政支农项目和产业基金,要将符合条件的返乡下乡人员纳入扶持范围,采取以奖代补、先建后补、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予以积极支持。返乡下乡人员创办农业、畜牧养殖、林业及农机服务等新型经营主体,符合要求的列入国家相关重点工程项目,享受专项扶持。对返乡下乡人员创办的农产品加工企业,符合条件的由工信部门采取股权投资方式给予支持。大学生、留学回国人员、科技人员、青年、妇女等人员创业的财政支持政策,要向返乡下乡人员创业创新延伸覆盖。

调整存量土地资源 解决创新创业用地难

在符合土地利用规划的前提下,通过调整存量土地资源,缓解返乡下乡人员创业创新用地难问题。支持返乡下乡人员按照相关用地政策,开展设施农业建设和经营。落实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现代农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等用地政策。鼓励返乡下乡人员依法以入股、合作、租赁等形式使用农村集体土地发展农业产业,依法使用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开展创业创新,支持返乡下乡人员依托自有和闲置农房院落发展农家乐。

技术技能培训 助力返乡创业人员发展电商

返乡下乡人员在创业地按相关规定参加各项社会保险,有条件的地方要将其纳入住房公积金缴存范围,按规定将其子女纳入城镇(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范围。对返乡下乡创业创新的就业困难人员、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以灵活就业方式参加社会保险的,可按规定给予一定社会保险补贴。对持有居住证的返乡下乡人员的子女可在创业地接受义务教育,按照当地相关规定接受普惠性学前教育。

对返乡下乡人员开展信息技术技能培训,鼓励省内各电信运营商、电商等企业面向返乡下乡人员开发信息应用软件,开展农业生产技术培训,提供农资配送、农机作业等农业社会化服务,推介优质农产品,组织开展网络营销。

建立创业创新基地 多方式合作共同发展

各县市区要按照政府搭建平台、平台聚集资源、资源服务创业的思路,依托现有开发区、现代农业产业园、文化产业园区(基地)等各类园区以及专业市场、农民合作社、农业规模种养基地等,整合创建一批具有区域特色的返乡下乡人员创业创新园区(基地),建立开放式服务窗口。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采取人才引进、股权合作、技术转让等方式,吸引返乡下乡人员创业创新,合作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