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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项目资金支出进度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城关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政府投资项目资金管理,严格预算约束,督促预算单位切实加快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和资金支出进度,提高资金使用精准度和效益,根据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有关规定,决定对全县政府投资重点项目资金支出进度实行通报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加快项目资金支出进度的重要性

加快财政支出进度,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是各级政府充分释放积极财政政策效应、支持稳增长的重大部署要求,也是缓解当前经济运行压力、促进全县经济稳定增长的一项重要措施。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要从稳增长、惠民生的大局出发,充分认识加快财政支出进度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明确责任,提高效率,加大预算执行力度,在保证财政资金安全和使用效益的前提下,切实提高财政资金支付效率,在最短的时间内形成实际支出,充分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二、加强各环节预算执行管理

要健全完善财政专项资金项目库,实行有进有出、动态管理,做到成熟一批、入库一批,每半年定期更新一次。对入库两年以上尚未实施的,要及时清理出库。财政专项资金必须专项用于已批准的项目,原则上未入库项目不予安排项目资金。实施支出分类限时管理,确保预算支出各环节畅通运行。基本支出要实现序时均衡支出,项目支出按实施进度及时支付、限时办理。县财政局要严格按照《武威市加强财政资金拨付时效监管暂行办法(试行)》规定的时限及时下达资金指标。项目主管部门要提前做好项目论证和筛选申报等前期工作,做到早谋划、早部署、早安排,防止出现资金等项目的现象。

三、加大财政结余结转资金清理盘活力度

建立健全结余结转资金定期清理机制,加大结转资金统筹力度,积极盘活用好财政存量资金。对县级公共财政预算安排形成的结余结转资金,要按规定及时收回财政总预算统筹安排;对政府性基金结转规模超过该项基金当年收入3%的,由县财政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统筹使用;对上级财政下达、已连续结转两年以上的专项资金,要严格按照盘活财政存量资金规定要求,及时收回统筹安排;对已取消或不具备实施条件及资金闲置的项目,一律及时调整或清理收回。项目资金作为存量资金收回后,经重新申请继续安排用于实施原项目的,主管部门要制定支出计划,严格按计划形成实际支出,避免形成二次沉淀。

四、加快重点项目支出进度

项目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督促落实项目公告公示制、招投标制、法人责任制和工程监理制,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及时安排项目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财政部门要切实减少资金拨付中间环节,对到户补助资金直接汇入农户一折通账户,其余项目资金由国库直接支付至项目实施单位。县督查办、发改、财政等职能部门和项目主管部门要及时跟踪后续执行进度,督促加快项目审核和资金支付,及早形成实物工作量,增强经济内生增长动力。

五、建立全县政府投资重点项目资金支出进度通报机制

为督促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切实加快政府投资重点项目建设及资金支付进度,根据上级政府和财政部门要求,决定建立全县政府投资重点项目支出进度督促通报机制,由县财政局建立项目支出进度督促通报短信平台,对支出进度缓慢,经多次催办无明显改进或严重滞后的重点项目和民生项目,不定期以短信形式向项目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通报,同时向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报告。对其他可能严重影响财政资金支出进度的事项,以及因单位不及时报送有关报表、报告而影响向上级报送报表、报告及时性的情况,参照上述办法进行通报。项目资金支出严重滞后,经通报后仍无明显改进的,要严肃追究项目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及其他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项目资金支付严重滞后,但县财政局未及时进行督促通报的,在追究项目主管部门相关人员责任的同时,追究财政部门相关人员的责任。

古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17年5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