凉财税发〔216〕27号
凉州区财政局凉州区发展和改革局
转发取消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通知
区直有关部门、单位:
根据《武威市财政局武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转发关于取消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通知》(武财税〔216〕42号)文件精神,现将《甘肃省财政厅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取消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通知》(甘财税法〔216〕55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甘肃省财政厅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取消
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通知》(甘财税法〔216〕
55号)
凉州区财政局凉州区发展和改革局
216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