滥伐林木触法网 锒铛入狱醒幡然
近日,甘州区公安局森林分局民警不畏高温酷暑,连续奋战,成功侦破一起滥伐林木刑事案件,并于7月1日将犯罪嫌疑人曹某执行逮捕。215年12月3日,甘州区公安局森林分局接到电话举报称:位于国道312线原张掖市物资局农场内有大量杨树被伐。警情就是命令,接报后,分局民警迅速出动,经过缜密侦查,锁定了犯罪嫌疑人曹某。后经进一步侦查查明,215年11月下旬,曹某在未经林业主管部门审批核发“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购买并砍伐甘州区明永镇燎烟村三社孙某某农场(原张掖市物资局)内杨树林木149株,消耗立木蓄积22.8733立方米。到案后,犯罪嫌疑人曹某对自己的违法犯罪行为供认不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条规定,曹某的行为已触犯了法律,216年7月1日,经甘州区人民法院决定,由我局对涉嫌滥伐林木罪的曹某执行逮捕。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当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