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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整顿规范城区蔬菜果品市场经营秩序的实施方案》《关于整顿规范城区建材市场经营秩序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张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张掖滨河新区暨张掖国家湿地公园管委会,张掖绿洲现代农业试验示范区管委会,市城管执法局,区湿地局,区政府各部门、单位:现将《关于整顿规范城区蔬菜果品市场经营秩序的实施方案》和《关于整顿规范城区建材市场经营秩序的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各自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实施。甘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16年9月14日关于整顿规范城区蔬菜果品市场经营秩序的实施方案为切实加强城市管理工作,规范城区市场经营管理秩序,消除安全隐患,着力解决主城区、南关蔬菜果品批发市场及省道227线饮马桥段蔬菜果品批发经营户占道经营、无证经营、恶性竞价等问题,大力提升城市品位和形象,根据《张掖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城区商贸物流市场秩序的通告》精神,现就整顿规范城区蔬菜果品市场经营秩序制定本方案。一、工作目标随着全市蔬菜产业日益壮大,进入南关蔬菜果品批发市场、227线饮马桥段及南二环路周边从事蔬菜果品交易的经营户和自产自销的农户日益增多,加之南关蔬菜果品批发市场地处老城区,交易空间有限,人员车辆拥挤,市场主体功能弱化,已不能容纳更多经营户入市经营,市场大门两侧摆摊设点、占道经营的现象屡禁不止,造成国道227线拥堵,经营秩序和交通秩序混乱,不仅给城市管理带来难度,而且严重影响我市全国优秀旅游城市的形象。通过宣传动员、交通管制、制定优惠政策等方式,对南关蔬菜果品批发市场、227线饮马桥段及南二环路周边进行清理整顿,取缔马路市场,引导南关蔬菜果品批发市场从事农副产品批发业务的经营户、自产自销的农户、农民蔬菜专业合作社、产销经纪人到张掖绿洲农副产品综合交易市场经营,彻底解决南关蔬菜果品批发市场、227线饮马桥段及南二环路周边交通拥堵、秩序混乱、商户恶性竞价等问题,努力提升城市品位和形象。二、工作内容1.停办南关蔬菜果品批发市场批发业务,整治市场经营秩序。按照“宣传动员、调查摸底、规范行为、限期搬迁、维护稳定”的原则,引导南关蔬菜果品批发市场内的批发经营户搬迁至张掖绿洲农副产品综合交易市场经营。工商质监、城管执法、公安、发改、商务、交通、市场建设服务中心、梁家墩、长安、新墩等部门和乡镇依法对南关蔬菜果品批发市场、227线饮马桥段及南二环路周边占道经营、无证经营的商户予以取缔。2.改造建设南关便民市场。坚持市场化和公益性相结合,突出便利性、整体性和实效性的原则,市场建设服务中心借鉴外地便民市场管理经验,制定改造方案,将南关蔬菜果品批发市场建设成设施完善、管理科学、服务市民的便民市场。3.实行限时、限区域通行。对227线、南二环路周边进入南关蔬菜果品批发市场的大、中型车辆进行交通管制和限行。4.启动运营张掖绿洲农副产品综合交易市场。张掖绿洲农副产品综合交易市场占地45亩,总建筑面积27.39万平方米,总投资9.7亿元。该市场于214年6月份开工建设,现已建成19万平方米农副产品交易棚厅、交易罩棚、冷库等基础设施配套工程,可容纳15多商户入市经营。市场内分蔬菜交易区、水果交易区、粮油干鲜调味品交易区、农资农药化肥种子农机具交易区、仓储冷链物流配送区、综合服务区(包括信息服务中心、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电子结算中心、车辆维修中心)等1个业态经营区,是西北地区功能最齐全、设施最完善的农副产品综合交易市场,完全具备承接南关蔬菜果品批发市场批发业务的条件。启动运营张掖绿洲农副产品综合交易市场是提升我市城市管理的现实需要,也是将全市优质农产品销往全省、走向全国的重要平台。为引导蔬菜果品经营户入市经营,张掖绿洲农副产品综合交易市场制定了优惠政策,对入驻经营户给予免收两年场地租赁费、免规费、免税、提供5—5万元的担保贷款等优惠政策,切实做好市场服务工作。三、实施步骤第一阶段:宣传动员、调查摸底阶段(216年5月1日—8月31日)。1.5月底前,甘州区政府召开蔬菜果品市场经营秩序整顿工作会议,安排部署整顿规范工作。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整顿蔬菜果品批发市场经营秩序的重要意义,使广大经营者和市民认识到整顿蔬菜果品批发市场是城市未来发展的需要,可解决占道经营、管理混乱、恶性竞价等问题,对有效释放城市空间和提升城市管理水平将起到重要作用,为整顿规范蔬菜果品市场经营秩序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2.8月2日—8月31日,由商务局、工商质监局、市场建设服务中心等部门对南关蔬菜果品批发市场内的批发、自产自销经营户进行摸查登记,全面掌握基础数据,为开展整顿规范工作奠定基础。第二阶段:集中整治阶段(216年9月1日—1月1日)。将南关蔬菜果品批发市场的蔬菜、果品等农副产品批发经营户引导入驻至张掖绿洲农副产品综合交易市场入市经营;对227线饮马桥段、南二环路周边及南关蔬菜果品批发市场占道经营、无证经营、经营秩序混乱的行为进行集中整治,彻底取缔马路市场。从9月1日起,对227线、南二环路周边进入南关蔬菜果品批发市场的大、中型车辆进行交通管制和限行。8月31日之前,对继续占道经营的经营户和进出南关蔬菜果品批发市场的大中型车辆主要以说服、教育、批评为主;对8月31日之后仍不听劝阻、不配合执法的,由交警、城管执法、工商质监、交通等部门按照交通管制和城市管理要求严肃处置。第三阶段:巩固提高阶段(216年1月11日—11月1日)。加大工作力度,突出薄弱环节,解决难点问题,提高整顿实效,提升管理水平。通过召开现场会、典型宣传、通报批评等方式,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回头看,确保整顿规范工作取得实效。通过整治和规范蔬菜果品市场经营秩序,彻底解决占道经营、无证经营、交通秩序混乱等问题,以张掖绿洲农副产品综合交易市场为平台,推动全市优质农产品销往全省、走向全国。四、工作职责为切实加强工作的组织领导,区政府成立由常务副区长任组长,分管副区长任副组长,发改、公安、交警、城管执法、工商质监、商务、交通、市场建设服务中心、环保、安监、消防、督查考核、广播电视等部门和梁家墩、长安、新墩、上秦、党寨等乡镇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甘州区整顿规范蔬菜果品市场经营秩序工作领导小组。按照“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协调配合”的原则,形成政府、部门、企业层层联动、责任到人的工作机制。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的协调处理。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如下:区商务局:牵头负责蔬菜果品市场经营秩序集中整治工作。区工商质监局:负责对张掖绿洲农副产品综合交易市场入市经营的商户办理营业执照,不再新办南关蔬菜果品批发市场批发经营户营业执照,查处取缔无证照经营违法行为;全力配合城管执法、交警、交通等部门取缔各类占道经营、堵塞交通等违法行为,取缔马路市场。区公安局:负责做好蔬菜果品市场经营秩序整顿过程中的行政执法保障,严厉打击暴力抗法、妨碍公务等违法犯罪行为。区公安交警大队:负责对227线、南二环路周边进入南关蔬菜果品批发市场的大、中型车辆进行交通管制和限行,对乱停乱放的其它机动车辆依法进行处置。市城管执法局:负责对南关蔬菜果品批发市场、227线饮马桥段、南二环路周边及张掖绿洲农副产品综合交易市场进行清理整顿,依法整顿乱停乱放、堵塞交通、占道经营、秩序混乱等违法违规行为,取缔马路市场。区发改委:负责政策宣传,督促相关企业落实优惠政策,配合相关部门开展集中整治,引导商户入驻张掖绿洲农副产品综合交易市场。区市场建设服务中心:负责南关蔬菜果品批发市场内批发经营户的摸底调查工作,为整治工作提供翔实数据;负责做好6多户商户及市场建设服务中心职工的思想动员和信访维稳工作,引导批发经营户入驻张掖绿洲农副产品综合交易市场;制定工作方案将南关蔬菜果品批发市场改造建设成南关便民市场;全力配合交警、城管执法、工商质监、交通、梁家墩等部门和乡镇依法整顿乱停乱放、堵塞交通、秩序混乱等违法违规行为,取缔马路市场。区交通运输局:负责集中整治南关蔬菜果品批发市场、227线饮马桥段及南二环路周边及张掖绿洲农副产品综合交易市场乱停乱放、堵塞交通、超载超限等违法行为;全力配合交警、城管执法、工商质监、市场建设服务中心、梁家墩等部门和乡镇取缔马路市场。梁家墩、长安、新墩、上秦、党寨等乡镇:负责做好辖区内自产自销农户、农民蔬菜专业合作社入市经营的宣传引导工作;梁家墩镇配合交警、城管执法、工商质监、交通等部门依法整顿乱停乱放、堵塞交通、秩序混乱等违法违规行为,取缔马路市场。区考核办、区委督查室、区政府督查室:负责对整顿规范蔬菜果品市场经营秩序工作进行跟踪检查、督查落实。区广播电视台:负责做好整顿规范蔬菜果品市场经营秩序工作的舆论宣传、新闻报道等工作。五、保障措施1.强化组织领导,靠实工作责任。各相关部门、乡镇要把整顿规范蔬菜果品市场经营秩序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安排,逐级明确任务目标和责任分工,研究制定具体可行的工作措施,切实做到领导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工作到位,推动整顿规范工作顺利开展。2.强化宣传动员,营造良好氛围。各相关部门、乡镇要采取多种方式,多层次、多角度、全过程进行宣传动员,争取广大市民、商户理解支持、主动参与整顿规范工作。新闻媒体要对整顿规范工作进行跟踪报道,既要报道工作的进展情况和各单位、部门所做的工作,又要对不配合整顿的经营户公开曝光,为整顿规范工作营造良好舆论氛围。3.强化协同联动,狠抓督促检查。整顿规范工作涉及范围广、任务重、时间紧,各相关责任部门和乡镇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加强沟通,密切配合,建立协同联动机制,切实搞好整顿规范工作。区考核办、区委督查室和区政府督查室要认真履职尽责,对整顿规范工作进行全程跟踪检查,督导落实。对措施得力、行动迅速,按时、高质量完成任务的部门、乡镇给予通报表扬;对工作不力、行动迟缓、任务不落实、整改不到位的部门、乡镇给予通报批评,并对责任单位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及具体责任人进行严肃问责。4.强化教育引导,维护社会稳定。区商务局、发改委、工商质监局、城管执法局、市场建设服务中心、交警大队等部门要耐心细致地进行政策宣传,认真做好经营户和干部职工的思想教育、情绪疏导和信访维稳工作,避免越级上访和非正常上访等不稳定因素的发生,确保社会大局和谐稳定。关于整顿规范城区建材市场经营秩序的实施方案为切实加强城市管理工作,整顿规范城区建材市场,维护市场秩序,引导商户规范、有序经营,消除安全隐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张掖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城区商贸物流市场秩序的通告》、《甘州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甘州区城市管理工作的通告》精神,甘州区政府决定整顿规范南二环路周边、鸿宇广场、张掖经济技术开发区等区域内的建材市场经营秩序,特制定本方案。一、工作目标随着我市建筑业的快速发展,在南二环路周边、鸿宇商贸广场、227线出城口、张掖经济技术开发区从事钢材、板材、竹胶板、彩钢等建材经营的网点私搭乱建、无证经营、非法经营的问题不断涌现,造成南二环路及周边交通拥堵、经营秩序混乱,不仅给城市管理带来难度,而且严重影响我市全国优秀旅游城市的形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严厉打击违法占地、未批先建、违法建设从事建材经营的行为,解决老城区建材经营管理秩序混乱、安全隐患较大的问题,引导建材经营户入驻张掖恒滨建材市场经营,规范城区建材交易市场秩序,努力提升城市品位和形象。二、工作内容1.依法取缔违法经营建材网点,整治市场经营秩序。按照“宣传动员、调查摸底、规范行为、限期搬迁、维护稳定”的原则,引导建材经营户到绿洲现代物流园区恒滨建材市场经营。工商质监、城管执法、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土、发改、环保、建设、交通、公安、商务、安监、消防、梁家墩、长安、上秦、新墩等部门和乡镇依法对南二环路周边、鸿宇广场、张掖经济技术开发区内私搭乱建、未批先建、违法建设、无照经营等从事建材经营的商户予以清理整顿。2.实行交通管制。对从省道227线、312国道、金张掖大道进入南二环路、鸿宇广场、张掖经济技术开发区运输钢材、板材、竹胶板、彩钢的车辆进行交通管制和限行。3.启动运营恒滨建材市场。张掖恒滨建材市场占地173亩,总投资2.6亿元,市场三面邻路,距离G3连霍高速张掖市西出口3.5公里,交通非常便捷。该市场于215年开工建设,现已建成钢管、板材、建材、型材仓储交易区,木材和竹胶板仓储交易区,彩钢、钢结构加工区,年流通钢材、建材达3万吨,可容纳经营户5多户,是西北地区功能最齐全、设施最完善的建材市场,完全具备承接老城区建材经营户入市经营的条件。启动运营恒滨建材市场,将有挥发挥我市立体交通枢纽、经济战略通道优势,打造西北领先、甘肃一流的现代物流聚集区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为吸引建材经营户入市经营,张掖恒滨建材市场制定了免三年钢材堆货场租金,免二年钢结构大棚区、石材加工区租金,免一年物业费、安保费、卫生费等优惠政策,切实提高市场服务水平。三、实施步骤第一阶段:宣传动员、调查摸底阶段(216年5月1日—8月31日)1.5月底前,甘州区政府召开建材市场经营秩序整顿工作会议,安排部署整顿规范工作。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整顿规范城区建材市场经营秩序的重要意义,使广大经营者和市民认识到整顿规范建材市场是城市未来发展的需要,可解决占道经营、管理混乱、恶性竞价等问题,对有效释放城市空间和提升城市管理水平将起到重要作用,为整顿规范建材市场经营秩序营造良好氛围。2.8月2日—8月31日,由工商质监、城管执法、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土、发改、环保、建设、交通、公安、商务、安监、消防、梁家墩、长安、上秦、新墩等部门和乡镇对南二环路周边、鸿宇广场从事钢材、板材、竹胶板、彩钢等建材经营的商户进行摸查登记,全面掌握基础数据,为开展整顿规范工作奠定基础。第二阶段:集中整治阶段(216年9月1日—1月1日)引导南二环路周边、鸿宇广场、张掖经济技术开发区从事钢材、板材、竹胶板、彩钢等建材经营的商户入驻恒滨建材市场入市经营;对南二环路周边、鸿宇广场、张掖经济技术开发区、城郊乡镇违法占地、未批先建、违法建设、无照经营等从事建材经营的商户予以清理整顿。从9月1日起,对从227线、312国道、金张掖大道进入南二环路、鸿宇广场、张掖经济技术开发区的钢材、板材、竹胶板、彩钢运输车辆进行交通管制和限行。8月31日之前,对继续违规经营的经营户和进出南二环路、鸿宇广场、张掖经济技术开发区运输建材的大中型车辆主要以说服、教育、批评为主;8月31日之后,由交警、城管执法、工商质监、交通等部门按照交通管制和城市管理要求严肃处置。第三阶段:巩固提高阶段(216年1月11日—11月1日)加大工作力度,突出薄弱环节,解决难点问题,提高整顿实效,提升管理水平。通过整治和规范建材市场经营秩序,彻底解决南二环路周边、鸿宇广场、张掖经济技术开发区从事钢材、板材、竹胶板、彩钢等建材经营的商户私搭乱建、堵塞交通、经营秩序混乱、商户恶性竞价等问题。采取召开现场会、典型宣传、通报批评等方式,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回头看,确保整顿规范工作取得实效。四、工作职责为切实加强工作的组织领导,区政府成立由常务副区长任组长,分管副区长任副组长,发改、工商质监、城管执法、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土、环保、建设、交通、公安、商务、安监、消防、督查考核、广播电视等部门和梁家墩、长安、新墩、上秦等乡镇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甘州区整顿规范建材市场经营秩序工作领导小组。按照“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协调配合”的原则,形成政府、部门、企业层层联动、责任到人的工作机制。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的协调处理。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如下:区工商质监局:牵头负责建材市场经营秩序集中整治工作。市城管执法局:负责对南二环路周边、鸿宇商贸广场、227线出城口从事钢材、板材、竹胶板、彩钢等建材的私搭乱建、无证经营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取缔违规经营网点。配合牵头单位开展集中整治,引导商户入住张掖恒滨建材市场规范经营。区发改委:负责政策宣传,督促相关企业落实优惠政策,配合牵头单位开展集中整治,引导商户入住张掖恒滨建材市场规范经营。张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负责清理查处本辖区内利用耕地、宅基地私搭乱建、无证经营、违规经营从事钢材、板材、竹胶板、彩钢等建材的违法违规行为,责令恢复原状和土地用途,取缔违规经营网点,对拒不执行的违法行为依法予以查处。负责做好辖区内建材经营户摸底调查工作,为整治工作提供翔实数据,主动做好辖区内建材经营户的思想动员和信访维稳工作,引导建材经营户入驻张掖恒滨建材市场经营。区公安局:负责做好建材市场经营秩序整顿规范过程中的行政执法保障,严厉打击暴力抗法、妨碍公务等违法犯罪行为。区公安交警大队:负责对从227线、312国道、金张掖大道进入南二环路、鸿宇广场、张掖经济技术开发区的钢材、板材、竹胶板、彩钢运输车辆进行交通管制和限行。区国土局、长安镇、新墩镇、梁家墩镇、上秦镇:负责清理查处辖区内利用耕地、宅基地私搭乱建从事钢材、板材、竹胶板、彩钢等建材的经营违法行为,责令恢复原状和土地用途,对拒不执行的违法行为依法予以查处。长安镇、新墩镇、梁家墩镇、上秦镇负责做好辖区内建材经营户摸底调查工作,为整顿规范工作提供翔实数据,主动做好辖区内建材经营户的思想动员和信访维稳工作,引导建材经营户入驻张掖恒滨建材市场经营。区商务局:负责政策宣传,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整顿规范工作,引导商户入住张掖恒滨建材市场。区环保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弃物环境污染防治法》,依法对造成污染环境的建材交易网点进行查处。区交通运输局:负责集中整治南二环路周边、鸿宇广场、张掖经济技术开发区车辆乱停乱放、无证运输、超载等违法行为;全力配合交警、城管执法、工商质监、国土、梁家墩、上秦、长安、新墩等部门和乡镇依法取缔经营钢材、板材、竹胶板、彩钢等建材的违法网点。区安监局、消防大队:负责对南二环路周边、鸿宇广场、张掖经济技术开发区建材经营网点的安全生产经营许可、消防许可进行监督检查,对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查处。区考核办、区委督查室、区政府督查室:负责对整顿规范建材市场经营秩序工作进行跟踪检查、督查落实。区广播电视台:负责做好整顿规范建材市场经营秩序工作的舆论宣传、新闻报道等工作。五、保障措施1.强化组织领导,靠实工作责任。各相关部门、乡镇要把整顿规范建材市场经营秩序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安排,逐级明确任务目标和责任分工,研究制定具体可行的工作措施,切实做到领导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工作到位,推动整顿规范工作顺利开展。2.强化宣传动员,营造良好氛围。各相关部门、乡镇采取多种方式,多层次、多角度、全过程进行宣传动员,争取广大市民、商户理解支持、主动参与整顿规范工作。新闻媒体要对整顿规范工作进行跟踪报道,既要报道工作的进展情况和各单位、部门所做的工作,又要对不配合整顿的经营户公开曝光,为整顿规范工作营造良好舆论氛围。3.强化协同联动,狠抓督促检查。整顿规范工作涉及范围广、任务重、时间紧,各相关责任部门和乡镇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加强沟通,密切配合,建立协同联动机制,切实搞好整顿规范工作。区考核办、区委督查室和区政府督查室要认真履职尽责,对整顿规范工作进行全程跟踪检查,督导落实。对措施得力、行动迅速,按时、高质量完成任务的部门、乡镇给予通报表扬;对工作不力、行动迟缓、任务不落实、整改不到位的部门、乡镇给予通报批评,并对责任单位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及具体责任人进行严肃问责。4.强化教育引导,维护社会稳定。区工商质监局、城管执法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土局、交警大队等部门和相关乡镇要耐心细致地进行政策宣传,认真做好经营户和干部职工的思想教育、情绪疏导和信访维稳工作,避免越级上访和非正常上访等不稳定因素的发生,确保社会大局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