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张掖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级政府部门第十四批省属驻张单位第九批取消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张政发〔216〕68号)、《张掖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级政府部门第十五批省属驻张单位第十批取消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张政发〔216〕95号)要求,按照“应取必取”的原则,经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决定区政府第六批取消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共38项,其中:取消行政审批项目35项;取消部门内部管理事项(其他行政权力事项)3项,现予以公布,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区政府第六批取消调整和承接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目录张掖市甘州区人民政府216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