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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兰州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认定和管理暂行办法》

解读《兰州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认定和管理暂行办法》

兰州市工信委党组书记、主任 王正祥

一、出台《暂行办法》的背景

在《国务院关于扶持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发〔214〕52号)中,明确提出要大力推进小型微型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为小型微型企业免费提供管理指导、技能培训、市场开拓、标准咨询、检验检测认证等服务。为积极贯彻落实中央、省上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根据《关于加快推进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工信部联企业〔211〕575号)《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认定的管理办法》(工信部企业[212]197号),《甘肃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认定和管理办法》(甘工信发〔213〕414号,为推动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支持中小企业健康发展,兰州市工信委印发了《兰州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认定和管理暂行办法》(兰工信发〔214〕16号)。

二、《暂行办法》主要内容

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面向产业、服务企业,资源共享、注重实效”,坚持政府引导和社会广泛参与相结合,非营利服务与市场化服务相结合,社会服务资源开放共享与统筹规划、重点推动相结合,促进产业升级与服务中小微企业发展相结合的原则,以综合服务平台为依托、专业服务平台为支撑,以解决中小微企业共性需求为重点,以满足中小微企业发展需求的专业化服务为特色,建立省、市、县(区)三级服务平台纵向协调发展,从平台建设、培育认定、管理扶持等方面予以明确,立求形成综合与专业服务平台横向互补的立体服务网络,服务功能日趋完善,服务质量及企业满意度稳步提升,对中小微企业持续健康发展支撑作用明显增强。

三、公共示范平台要求:

基本条件:

(一)依法设立、运营两年以上的独立法人单位,财务收支状况良好,经营规范,具有良好的发展前景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二)服务功能完善,服务特色突出。有固定的经营服务场所和必要的服务设施、仪器设备。

(三)年服务中小企业不少于5家;近两年服务企业数量稳定增长;用户满意度在8%以上;服务业绩突出,在专业服务领域或区域内有一定的信誉和品牌影响力。

(四)有完善的管理制度,健全的服务流程、收费标准和服务质量保证措施;服务中小微和初创企业收入占营业额的比例不低于4%;有明确的发展规划、年度目标和品牌建设方案。

(五)积极参加省、市、县(区)工信部门组织的为中小微和初创企业服务推广活动,与大专院校、科研院所、行业协会、专业服务机构、企业等相关社会服务资源有稳定、广泛的合作关系,具有较强的资源整合能力和辐射带动能力。

(六)申报单位必须是加入“兰州市中小企业服务机构统计监测库”的服务机构

相关功能要求:

信息服务。充分利用信息网络技术手段,形成便于中小微和初创企业查询的、开放的信息服务系统;具有线上线下联动服务功能;

技术服务。具有组织技术服务资源的能力,并建立良好的协同服务机制;具有专家库和新产品、新技术项目库等;具备条件的应开放大型、精密仪器设备与中小微和初创企业共享;

培训服务。具有培训资质或在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备案,针对中小微企业的培训需求,有培训目标、计划,有完善的培训服务评价机制;

融资服务。组织开展融资产品咨询、企业融资策划、推荐和融资代理等服务,有条件的建立融资超市;

创业服务。具有较强的创业辅导能力,开展政务代理、提供创业场地、建有创业项目库、《创业指南》、创业服务热线等;要有健全的企业入孵、出孵管理等制度。

四、申请公共示范平台的需提交材料:

信息、技术、培训、融资类:

(一)兰州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申请推荐表;

(二)法人证书或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三)主要从业人员情况表;

(四)主要服务设施、软件或仪器设备清单;

(五)上一年度服务收支情况的专项审计报告;

(六)签订服务协议的中小微企业名单和1户(含)以上服务协议(合同)扫描件;

(七)服务中小企业名单及满意度评价表;

(八)申请报告提纲;

(九)县级以上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服务资质(证明)扫描件,授予的荣誉证书(证明)复印件、以及获得各级政府的扶持情况;

(十)对申报材料真实性的承诺;

(十一)能够证明符合申报条件的其他材料;

创业类:

(一)兰州市中小企业创业孵化基地认定申请表;

(二)上一年度入孵企业和出孵企业数量及名单1户(含)以上入孵协议(合同)扫描件;

(三)与入孵企业签订的合同,与出孵企业的交接清单(扫描件);

(四)适用于信息、技术、培训、融资类平台的(二)、(三)、(四)、(五)、(七)、(八)、(九)、(十)和、(十一)的条件。

五、公共示范平台认定程序

(一) 现场考察。市工信委组织对材料初审合格的平台建设单位进行实地考察,提出考察意见。

(二) 专家评审。市工信委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对申报单位的基本条件、服务能力、服务业绩、社会荣誉、发展目标等情况进行审核,提出示范平台候选名单。

(三)公示认定。根据现场考察结果和专家评审意见初步确定示范平台名单,并在市工信委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市工信委对公示无异议的示范平台授予“兰州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称号。

推动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是建立和完善中小企业服务体系的重要抓手,是促进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的重要载体。近期,我们还将依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国家小型微型企业创业示范基地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和《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甘肃省大力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文件精神,进一步修证完善政策,关注可操作性,注重协调相关部门职能,形成合力,大力推进中小微型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不断健全服务功能,在解决小型微型企业共性需求、畅通信息渠道、改善经营管理、提高业务技能、进一步拓展市场以及实现创新发展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