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甘肃省委 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扎实推进精准扶贫工作的意见
(2015年6月8日)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关于扶贫开发的战略思想,特别是在陕甘宁革命老区脱贫致富座谈会和视察甘肃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党中央“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扎实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加快我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紧盯努力到2020年与全国一道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奋斗目标,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精准扶贫的部署要求,把扶贫开发作为最大任务,把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作为主攻方向,深化拓展“1236”扶贫攻坚行动,坚持城乡一体化与精准扶贫相融合、区域开发与到村到户扶持相结合,因地制宜、改革创新,以更加明确的目标、更加有力的措施、更加有效的行动,推动扶贫政策向特困片带聚集、扶贫资金向贫困村贫困户聚焦、帮扶力量向贫困对象聚合,做到对象、目标、内容、方式、考评、保障“六个精准”,真扶贫、扶真贫,让贫困群众真正得到实惠,加快脱贫致富奔小康步伐。
二、对象精准
1.规范建档立卡。以58个片区县为主战场,兼顾17个“插花型”贫困县,瞄准建档立卡的贫困村、贫困户,对225个特困片带和6220个贫困村、97万贫困户、417万贫困人口,统一识别标准、统一数据口径,动态掌握基本信息,推行扶贫对象实名制管理。建立精准扶贫大数据库,做到底数清、问题清、任务清、对策清、责任清,数据准确、管理规范。实行脱贫销号,加强政策衔接,将返贫人口及时列为扶贫对象,做到有进有出、动态管理。
2.列出需求清单。坚持问题导向,依据建档立卡确定的扶贫对象,区分因灾、因病、因学和缺项目、缺资金、缺劳力、缺技术等不同致贫原因,准确掌握贫困村、贫困户的脱贫致富需求。
3.明确脱贫措施。找准贫困群众最期盼、经过努力可以解决的问题,因村施策、因户施法,制定详细计划、建立工作台账、实行挂图作业,明确进度、倒排工期,确保项目资金、帮扶力量和监测评估到村到户。
三、目标精准
4.明确阶段目标。从2015年到2020年,按照前三年集中攻坚、后三年巩固提高的阶段安排,紧紧抓住增加贫困群众收入这个核心,确保扶贫对象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高于全省平均水平,同步推进扶贫开发与全面小康社会建设进程。前三年集中攻坚,每年稳定减少贫困人口100万人以上,到2017年底贫困地区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7000元以上,其中扶贫对象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4000元以上;基本生产生活条件明显改善,基本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水平显著提升;后三年巩固提高,到2020年贫困地区生产生活条件进一步改善,稳定实现“两不愁、三保障”,消除绝对贫困,所有贫困县实现脱贫;基本完成农村小康主要监测指标,努力与全国一道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5.确定脱贫时序。编制“十三五”扶贫专项规划。综合考虑藏区、秦巴山区、六盘山区和插花型片区等不同区域各县扶贫攻坚任务、工作难度、扶贫成本、资金投入等因素制定减贫计划,明确贫困户、贫困村、贫困县脱贫时序。市(州)、县(市、区)制定到村到户减贫计划。
6.对接全面小康标准。把国家《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统计监测指标体系》涉及农村的主要指标与我省扶贫攻坚目标相衔接,并根据国家“十三五”扶贫规划和精准扶贫工作新的要求,精准对接和及时完善有关指标体系,细化落实具体措施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