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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川区五年来民政工作发展综述

真情谱就民生曲

本网讯(赵宗幸 张世斌)老有所养、孤有所依、病有所医,困难群众有了救命钱,社会福利事业长足发展……民政工作的温暖送到城镇乡村的每一个角落,一缕缕真情谱写了一支支为民解忧的爱民之曲。

五年来,平川区积极践行“以民为本、为民服务、为民解困”的宗旨,全力推进城乡低保、社会救助、社会事务等各项工作,逐步健全完善了覆盖城乡群众的民生保障体系,为幸福平川建设创造了和谐稳定的环境。

城乡低保润民心

平川区不断创新机制、完善制度,筑牢了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这道防护线。五年来,先后6次对城乡低保进行了提标,城市低保标准由29元/月·人提高到432元/月·人,月人均补差由117元提高到35元,保障面1.2%;农村低保标准由196元/年·人提高到2434元/年·人,月人均补助差由77元提高到131元,保障面16.7%。截止目前,全区共有城市低保对象393 户,1152人,农村低保对象538户、16798人,累计发放城市低保金1.9亿元,农村低保金1.2亿元。分散供养标准由16元/人.年提高到4114元/人.年,集中供养标准由18元/人.年提高到4314元/人.年,累计发放农村五保供养经费52.4万元。多次在全区范围开展了城乡低保大清理整顿专项活动,实现了城乡低保应保尽保、应退尽退的动态管理模式。

救助服务顺民心

积极解除困难群体看病难问题,实施了城乡医疗救助“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五年来共审批城乡医疗救助对象77459人次、发放城乡医疗救助金2924.8万元,资助参合金8691人次、268.8万元。不断加大临时救助力度,进一步发挥临时救助拾遗补缺、托底保障的作用,有效解决城乡群众临时性、突发性生活困难。共对857人次实施了临时救助,支付救助金41.52万元;为126名孤儿发放基本生活补助金75.2万元;救助流浪乞讨人员125人次,发救助金3663元,救助衣物23余件,向户籍地护送流浪人员5名,办理收养登记8例。建立了横向连接区、乡、村三级灾害信息员队伍,每年开展“自然灾害灾情信息管理、房屋受灾损坏程度现场识别及操作规程”等内容的集中培训。同时,完善了自然灾害应急防御救助资金体系,累计向6978户、856人次发放救灾款1284万元,救灾面粉29袋。

社会事务贴民心

加大社会服务设施建设投资力度,投资129万元建成平川区社会福利院并投入运营;先后建成了61所农村互助老人幸福院,实现了61个行政村互助幸福院区内全覆盖;利用街道闲置资产、公益设施等建成了向阳、陶瓷等14所城市社区日间照料中心。积极落实老年人各项优惠政策,为639名农村7岁以上残疾老人和全区8岁以上高龄老人发放生活补贴22.48万元,发放居家养老经费26.15万元,为488名老人办理了《老年人优待证》。严格落实重点优抚对象各类抚恤待遇,五年来累计接收退役士兵431人,安置率为1%,自主就业退役士兵211人,发放兵役优待补助金共计437.75万元。加强完善村和社区基层建设,落实社区干部的报酬,充实优化社区干部队伍和社区志愿者队伍,61个行政村实现了村(居)监督委员会全覆盖,社区规范化改扩建达9%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