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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2016年玉米秸秆青贮工作的意见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今年我县天气干旱,降雨稀少,玉米等大秋农作物受旱情影响,秋收提前。为了切实做好玉米秸秆青贮工作,提高全县玉米秸秆青贮利用率,解决羊畜冬季饲草料短缺问题,进一步推动畜牧业生产方式转变,促进全县草畜产业健康持续发展,现结合我县实际,提出如下安排意见。一、工作思路秸秆青贮工作要按照“以畜定贮,以贮促养,整体推进,提高效益”的总体要求,以粮改饲项目建设为契机,以养羊专业合作社、养殖专业村、养殖大户为重点,抢抓一切有利时机,坚持科学规范操作,因地制宜,采取地上(下)池贮、窖贮、打包等多种方式,扩大总量,提高效率,全面开展玉米等农作物秸秆青贮,确保高质量完成青贮任务。二、目标任务玉米秸秆是青贮的重点原料,216年全县完成玉米秸秆青贮45万吨(具体任务见附件2)。(一)养殖专业合作社。每个养羊专业合作社必须建设永久性青贮窖或购置青贮打包机,根据饲养羊只数量青贮秸秆5-5吨,每个羊单位青贮秸秆.5吨。承担粮改饲项目任务的合作社、牛场按畜牧兽医局下达的任务进行青贮(补助2万元的青贮2吨;补助4万元的青贮4吨;补助1万元的青贮1吨以上)。(二)养殖专业村。玉米秸秆青贮利用率达到75%以上,每个村青贮秸秆3吨以上。(三)养殖大户。养羊2只以上的规模养殖户,每户建设2立方米以上的永久青贮窖或简易青贮窖,青贮秸秆15吨以上。三、工作重点(一)着力培育青贮典型。按照“抓重点、树典型、带全局”的工作要求,重点抓好规模较大的养殖专业合作社及养殖大户的青贮示范区典型培育。由县畜牧兽医局牵头,农机部门配合,相关乡镇负责,抓好养殖专业合作社机械调配、秸秆收购、青贮指导等工作,确保完成玉米秸秆青贮任务,并带动周边养殖户开展玉米秸秆青贮。每乡镇要严格按照技术要求规范指导操作,培育青贮示范点1-2个,确保能达到示范带动目的。(二)广泛开展培训指导。县畜牧兽医局、各乡镇是技术服务的主体。在全面总结历年培训和青贮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各乡镇分管领导、包村领导、兽医站站长、技术人员要现场跟进指导,组建青贮服务队,落实包抓责任,进村入户开展培训。县上成立技术服务工作小组,抽调33名技术员,分片区赴各乡镇进行全程督查指导服务。(三)配套收获加工机械。县农机局要摸清各乡镇青贮机具需求,合理安排调配机械。组建4个青贮饲草收获作业服务队,主要服务大型养羊专业合作社和养殖大户,每个服务队由1-2名机手、1名饲草青贮技术员、1名农机技术员组成,配备4台9265青贮收获机、2辆高箱体自卸式运草车。收获机驾驶员工资、机具维修费、保养费、燃油费等费用由县上统筹解决,自卸汽车拉运费由合作社和农户自行承担。各乡镇要对辖区内饲草青贮服务需求情况摸清摸实,及时准确反馈给县农机局,县农机局按照由北向南的顺序排出计划安排表,逐组逐村逐乡开展作业。各乡镇要确定专门人员,随时和县农机局联系沟通,做到进驻作业时间、地点、亩数准确清楚,作业有序推进,避免走回头路。同时,各乡镇要积极动员辖区内所有养羊合作社、养殖大户、分散农户,利用自备的收割机、铡草机、揉丝机,自行开展收割、铡草、青贮,做到点面结合,全面推进。四、时间安排带棒青贮于9月5日启动,9月3日结束;其余玉米秸秆青贮于9月1日启动,1月2日结束,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9月5日-9月1日):宣传动员、技术培训、维修建造青贮窖(池)、购置维修调配机械。第二阶段(9月1日-1月2日):组织青贮。第三阶段(1月2日-11月2日):督查验收。五、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把玉米秸秆青贮工作作为推动全县草畜产业发展、促进农民增收的重要措施,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组建专门的领导协调机构,抢抓有利时机,积极开展玉米秸秆青贮工作,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部署、分管领导具体抓落实的责任体系,切实靠实责任,加快推动落实,确保全面完成任务。(二)及早谋划部署。目前,政府采购的青贮拉伸膜、打捆绳等物资正在配送,准备工作已经就绪。各乡镇要积极宣传动员养殖合作社、养殖大户及早维修青贮池(窖)、青贮机械,对于目前还占用的青贮池(窖)及时做好清除,尽早安排部署开展青贮工作。(三)强化技术培训。要充分发挥畜牧部门的技术优势,抓好技术培训指导工作,坚持县培训到乡、乡培训到村、村培训到户。采取典型示范引导、田间场户现场操作、技术服务指导等多种形式,集中精力抓好一批青贮示范点,帮助农户掌握青贮技术。建立技术骨干包片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充分调动技术人员的工作积极性,确保每个示范村都有技术人员指导服务。(四)严格督查考核。要建立督查考核工作机制,加强对玉米秸秆青贮工作的组织指导和督促检查。县畜牧部门要做好玉米秸秆青贮的组织协调和督查指导工作,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青贮工作顺利进行;县农机局要详实记录3个青贮服务队的日工作量,及时通报工作情况;各乡镇要按照县上的统一部署,及时将任务分解到村、到养殖场、到农户,逐家逐户造册登记,建立档案。从9月5日开始,各乡镇要于每周五下午18:前将青贮工作进展情况报县草原站。县上将于11月中旬统一组织督查,对未完成青贮任务的,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