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起,玉门市全面推行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改革,该项举措可有效解决企业“入市容易退出难”,打通企业退出“最后一公里”。
随着商事制度改革的深化,企业准入门槛降低,“出生证明”两三天就开好了,但由于企业注销事关企业、投资人以及相关权利人的权益保护,注销的“死亡证明”办起来依然繁琐。此次实行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改革后,符合条件的企业可自主选择适用一般注销程序或简易注销程序,包括领取营业执照后未开业、申请注销登记前无债权债务的有限责任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
企业申请简易注销登记应当先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简易注销公告》专栏,主动向社会公告拟申请简易注销登记及全体投资人承诺等信息,公告期为45日,公告期内没有异议的,可以自公告期满30日内申请简易注销。相较于一般注销程序,简化了申请材料,企业不再提交清算报告、投资人决议、清税证明、清算组备案证明、刊登公告的报纸样张等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