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壮大新型经营主体创新林业融资机制全省农村林业改革再上新台阶

去年以来,全省林业部门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大力推行绿色生产方式,不断壮大各类林业新型经营主体,推进林权、果树经济林权抵押贷款,引导林权流转,促进农村林业改革再上新台阶。

我省加快发展以林下种植、林下养殖、森林景观利用和林产品采集加工等为主的林下经济,培育扶持规模大、效益好、带动力强的林下经济示范基地和示范点,为广大林农开辟了增收新路子,去年实现林下经济产值68.23亿元。同时,鼓励林业大户、林业龙头企业等带头领办林业合作社,引导农户加入其中,引导林业生态项目和林业产业项目投向符合条件的林业示范合作社,提升林业生产的组织化程度。在此基础上,大力培育以家庭林场为主的新型经营主体,鼓励和引导家庭林场开展工商注册登记,使取得市场主体资格的家庭林场达到632家。另外,鼓励农户通过转包、出租、互换、入股等方式流转林权,发展林业规模化经营,增加了农民财产性收入。

为进一步破解农村融资难题,我省还积极推进林权抵押贷款,支持引导各类林业经营主体以林权证作抵押进行贷款融资,用“林业贷款财政贴息资金”对林权抵押贷款给予贴息,降低林权抵押融资成本,全年新增林权抵押贷款15.51亿元。同时,创新林业融资机制,在全省推行果树经济林确权颁证及以果树经济林权属证作抵押贷款工作,不断扩大抵押林权面积和贷款规模。截至去年底,全省确权颁证的果树经济林达到93万亩,发放证书近15万本。

此外,我省在泾川和康县两个集体林业改革试验示范区,创新推进集体林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工作,构建了县、乡、村三级联动的林业综合管理服务体系,建立和完善了生态公益林管护责任制,为全面深化全省农村林业改革积累了经验。(陈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