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区县招商 产业园区 企业选址 优惠政策 新闻中心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省人民政府领导成员工作分工的通知

各市、县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经研究,现将省人民政府领导成员工作分工如下:

一、唐登杰省长:主持省政府全面工作,负责政府法制、机关效能建设、审计工作。

二、张志南常务副省长:负责省政府常务工作;负责发展改革、科技、财政、环境保护、交通运输、统计、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金融、重点建设、省政府发展研究等工作。协助负责编制、政府法制方面工作。

分管省发改委、科技厅、财政厅、环保厅、交通运输厅、地税局、统计局、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局、金融办、重点办、交通战备办、发展研究中心、投资项目评审中心、铁办、经济信息中心。协助分管省编办、法制办。

联系省科协;人行福州中心支行、省国税局、福建海事局、省通信管理局、省专用通信局、省邮政管理局、民航福建监管局、中科院福建物构所、财政部驻福建省财政监察专员办、国家统计局福建调查总队、国家能源局福建监管办、福建银监局、福建证监局、福建保监局、中国铁路南昌局集团公司福州办事处;在闽金融机构。

三、杨贤金副省长:负责卫生和计划生育、教育、文化、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体育、妇女儿童、政府系统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

分管省卫计委、教育厅、文化厅、新闻出版广电局、体育局,福建行政学院、省方志委、福建社科院。

联系省保密局、省委党校、省档案局、省精神文明办;团省委、省妇联、省社科联、省计生协会、省文联、省体育总会、省中华职教社、省红十字会、省文史馆;福建日报社、省广播影视集团、海峡出版发行集团、福建广电网络集团;厦门大学、华侨大学及省属各高校。

四、李德金副省长:负责民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建设、农业和农村、林业、水利、防汛抗旱、海洋与渔业、支前、海防等工作。

分管省民政厅、人社厅、住建厅、农业厅、林业厅、水利厅、海洋渔业厅、粮食局、公务员局、省海防委员会办公室、省农科院、省供销社。

联系省委老干部局;省总工会;省气象局、省烟草专卖局、国家林业局驻福州森林资源监督专员办;驻闽部队、武警福建省森林总队。

五、田湘利副省长:负责公安、国家安全、司法、信访等工作。

分管省公安厅、安全厅、司法厅、信访局、监狱管理局。

联系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武警福建省总队。

六、隋军副省长:负责商务、外事、旅游、工商、食品药品安全、侨务、对台事务、港澳事务等工作。

分管省商务厅、外办、旅发委、工商局、食品药品监管局、侨办、台办。

联系省归国华侨联合会、省台湾同胞联谊会、省金门同胞联谊会、贸促会福建省委员会;福州海关、厦门海关、口岸边防检查机构、福建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厦门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商务部驻福州特派办。

七、郑新聪副省长:负责工业与信息化、国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物价等工作。协助负责机关效能建设、审计方面工作。

分管省经信委、国资委、安监局、物价局、省属企业。协助分管省效能办、审计厅。

联系省工商联;省地震局、福建煤矿安全监察局;在闽中央企业。

八、郑建闽副省长:负责民族与宗教事务、国土资源、质量监督、人防、对口支援、残疾人事业等工作。

分管省民族宗教厅、省国土厅、省质监局、省人防办。

联系各民主党派福建省委员会;省残疾人联合会。

福建省人民政府

2018年2月2日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