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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中央财政强制免疫补助经费使用及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畜牧兽医站、局属有关站所:

为做好我县动物疫病防控支持政策贯彻落实工作,根据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农业厅《关于下达2017年中央财政强制免疫补助经费的通知》精神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情况,我们制定了《屏南县2017年中央财政强制免疫补助经费使用及项目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屏南县农业局

2018年3月5日

屏南县2017年中央财政强制免疫补助经费使用及项目实施方案

为强化我县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加强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的管理和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厅关于下达2017年中央财政强制免疫补助经费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

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事关动物健康和公共卫生安全,事关社会和谐稳定,是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重要职责。近年来,动物疫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H7N9、H5N2禽流感等疫病不断出现,疫情规模明显超过往年,呈面广量大的趋势,对动物防疫工作带来了新的挑战。虽然通过不断提升重大动物疫病防控体系建设能力,我县动物防疫体系建设基本到位,防控能力明显增强,但仍存在应急管理能力差、检测诊断水平低、综合防控能力较弱等问题,仍需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正确分析研判疫情防控形势,强化组织领导,采取有力措施,切实把强制免疫工作抓紧、抓好、抓实,确保防控工作取得实效。

二、明确目标、突出重点

目标任务:按照《福建省农业厅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调整完善动物疫病防控支持政策的通知》、《福建省农业厅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动物疫病防控财政支持政策实施〉的通知》、《宁德市农业局 宁德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动物疫病防控财政支持政策实施〉的通知》要求,对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及小反刍兽疫等疫病实施强制免疫工作,确保应免尽免。三种疫病群体免疫密度常年保持90%以上,应免畜禽免疫密度达到100%,群体免疫抗体合格率全年保持在70%以上,确保不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

三、精心组织,确保质量

扎实开展重大动物疫病集中免疫。扎实开展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小反刍兽疫等重大动物疫病的集中免疫工作,以及做好猪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伪狂犬、流行性腹泻、H7N9、鸡新城疫、布鲁氏杆菌病等其他常见疫病的防控工作。主要包括疫苗的免疫效果监测评价、人员防护等相关防控工作等。对强制免疫工作补助经费,在完成绩效目标任务的基础上,结合本地实际,统筹安排使用,务必要专款专用,确保做好牲畜强制免疫工作,做到应免畜禽应免尽免不留空档。

切实加强动物流行病学监测工作。制定《2017年屏南县动物疫病监测与流行病学调查计划》,组织开展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小反刍兽疫、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猪瘟、新城疫、布鲁氏菌病等优先防治病种,狂犬病等人畜共患病的监测工作。重点做好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小反刍兽疫的监测工作,全面落实H7N9流感剔除计划和小反刍兽疫消灭计划。继续推进种畜禽场主要动物疫病监测净化与评估。强化外来动物疫病、新发病监测预警和风险分析评估,为防控决策提供依据。

切实做好布鲁氏菌病防控工作。制定《宁德市牛羊布鲁氏菌病基线调查方案》,成立基线调查工作领导小组。通过基线调查,了解掌握我市各县牛羊养殖方式和数量、布病的场群阳性率和个体阳性率等基本情况。了解掌握市定重点县小型猪场布病场群阳性率和个体阳性率。了解掌握养殖场饲养人员对布病防控知识的知晓情况。以县为单位划分未控制区、控制区、稳定控制区和净化区,为进一步制定适合我市家畜布病防治策略提供基础数据。

四、项目实施进度安排

项目实施进度安排:2017年全年。

项目实施按照《2017年福建省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计划实施方案》及《2017年福建省动物疫病监测与流行病学调查计划》等文件要求进度进行。

五、项目资金情况

用途

项目金额

备注

开展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经费

12

购买防护用具、应急物资

21

开展防控骨干技术培训工作

2

总计:35万元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厅关于下达2017年中央财政强制免疫补助经费的通知》精神,2017年度下达屏南县强制免疫补助经费35万元。依据任务清单,结合我县动物疫病防控开展的实际情况,强制免疫工作补助经费,使用计划如下:

六、项目组织和保障措施

加强组织领导。高度重视,强化组织领导,明确相关责任,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把补助经费管好用好。

严格经费监管。遵守本方案规定的资金使用范围,专款专用、严禁挪作他用。

加强信息调度。及时妥善处理项目执行中的问题,重大事项及时向省农业厅、财政主管部门报告。同时做好项目实施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