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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岩市审计局关于印发《干部职工学习培训管理制度》的通知

龙岩市审计局关于印发

《干部职工学习培训管理制度》的通知

各科、直属事业单位:

经第8次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将《龙岩市审计局干部职工学习培训管理制度》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并严格贯彻执行。

附件:《龙岩市审计局干部职工学习培训管理制度》

龙岩市审计局

2018年1月2日

龙岩市审计局干部职工学习培训管理制度

一、指导思想

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进一步加强新上岗人员和在岗人员学习培训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及审计署、省审计厅有关规定精神,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制度。

二、总体目标

以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审计干部队伍为目标,以新录用审计人员在试用期内进行初任培训和在岗人员非学历教育学习培训为重点,提高新录用审计干部对审计工作的认识,特别是审计法律法规、审计程序、审计方法和质量标准,使他们迅速熟悉相关的业务工作,尽快适应审计工作岗位;进一步提高在岗干部职工综合素质,适应新形势对审计工作提出的新要求。把审计干部队伍打造成“政治强、业务精、作风优、纪律严”,具有闽西红色基因特色的审计铁军,为加强改进新时代审计工作提供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

三、新录用人员上岗前学习培训

培训对象

主要是新录用人员,包括新调入或考录正式在编人员和合同制聘用人员。

培训时间

新录用人员上岗前培训期一般为一周。

培训内容

1. 法律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国家审计准则》等审计工作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审计工作现场操作管理办法、规定。

2. 机关概况:审计机关职责、部门机构设置、审计机关权限、审计程序、法律责任。

3. 机关相关制度:包括业务管理制度、后勤管理制度、廉政制度、保密制度等。

4. 计算机知识:AO、OA基本操作知识。按照审计署、省审计厅关于计算机知识培训的要求,符合条件审计人员都要求通过AO培训认证考试。

5. 其他与审计工作相关的知识,如,审计纪律、职业道德等。

培训考核

新录用人员岗前培训结束后,办公室牵头,其他相关科室配合对培训情况组织考试,并作出综合评价。新录用聘用人员考试成绩作为试用期满考核的重要内容。

四、在岗人员非学历教育学习培训

非学历教育学习培训内容

1. 审计系统组织的各种培训与考试。如: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全员岗位资格、计算机等培训与考试等。

2. 系统外组织的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注册评估师、注册造价师、监理工程师、律师等职业资格的学习、培训、考试。

不论参加系统内或系统外的培训和考试,都必须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填写统一印制的《龙岩市审计局干部职工在职参加非学历教育培训申报表》一式两份,由所在科负责人签署意见,经办公室审核后,报分管领导审批。《申报表》经审批后送办公室备案一份,个人保存一份。未经批准参加学习的,单位不安排脱产学习时间,不予报销有关费用。

坚持非学历教育培训与工作岗位对应或相关的原则。

对干部职工参加非学历教育培训,本着积极支持和鼓励的原则,经批准参加学习的干部职工要正确处理好工作与学习的关系,不影响本单位或科的正常工作,当学习与工作发生矛盾时,要服从工作需要,确保日常工作的正常运行。

费用报销规定

1. 审计系统组织的各种培训与考试:

审计专业技术资格学习、培训、考试,经批准参加学习的干部职工,书籍资料费由本人自理;报名费、旅差费、培训费、职称评审费只允许报销一次,其报名费先由本人垫付,待考试结束后,持经批准同意参加培训考试的《申报表》、合格证书和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给予报销。

审计署统一组织的全员岗位资格、计算机及省审计厅组织的各种培训与考试,按照审计署、省审计厅有关要求,由办公室统一组织安排,其报名费、书籍资料费、旅差费、培训费等按规定给予报销。

2. 审计干部参加单位安排的系统外业务培训参照审计系统内的培训与考试,按规定报销培训费用。

请假规定

1. 参加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及相应职称外语考试的考前复习,除事假、休假、加班补休外,参照省审计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审计厅关于干部学历教育管理的暂行规定”的通知》的有关规定,另给予一周的温书假。

2. 参加审计系统外组织的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注册评估师、注册造价师、监理工程师、律师等职业资格的学习、培训、考试、考前复习,按《龙岩市审计局干部职工请假制度》执行,请假期限原则上控制在法定的事假、休假、加班补休的天数内,在不影响工作的前提下安排使用。

机关统一组织安排的其他各类培训和外出考察学习,按出勤办理,有关差旅费用按财务制度规定报销。

五、办公室负责全局干部职工参加非学历教育培训的具体管理工作,并做好有关审核、登记、备案、检查、归档等工作。

六、本制度适用于局机关各科、直属事业单位,由局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执行。执行过程中,如出现与上级规定相抵触的,以上级规定为准。

附件:龙岩市审计局干部职工参加非学历教育培训申报表

龙岩市审计局办公室 2018年1月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