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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平市建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抓好2017年造林绿化工作的通知潭政办〔2017〕14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有关单位、区国有林场:

根据《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抓好2017年造林绿化工作的通知》精神,经研究,现将2017年造林绿化任务分解下达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

一、明确目标任务

2017年全区造林绿化总任务163930亩,包括:植树造林任务34800亩。其中:“二带一区”建设5800亩,重点抓好600亩生物防火林带建设、100亩森林生态景观带建设和5100亩重点生态区位林分修复;其他人工造林更新29000亩,重点抓好4050亩珍贵用材阔叶树种造林和3900亩不炼山造林。森林抚育任务104430亩。封山育林任务24700亩。森林碳汇项目1个。各乡镇、国有林场要将任务分解到具体山头地块,建立和完善目标考核机制,确保责任、目标任务落实到位。

二、突出建设重点

一是着力建设森林生态景观带。高铁、高速公路及303快速通道、轻轨沿线森林生态景观是建阳绿色发展和社会文明的重要窗口,各乡镇要选择珍贵用材树种、优良乡土阔叶树种对高铁、高速公路、及303快速通道、轻轨沿线两侧一重山的宜林荒山、林业有害生物危害林木除治采伐迹地、火烧迹地进行更新造林,对稀疏林分进行补植套种,对现有未成林造林地或荒芜失管林地加强抚育管理,加快沿线森林生态景观林营造。二是着力调整树种结构。要大力推广不炼山造林,在林木采伐迹地上保留阔叶树,实行不炼山耙带造林;要大力提倡营造杉木与乡土阔叶树种混交林,不断提高森林质量;要大力推广森林抚育间伐和林下套种相结合的做法,开展现有针叶林林下套种阔叶树,拓展立面发展空间,培育复层异龄混交林,提高森林生态功能。三是着力建设示范样板。各地要强力推进资源培育示范基地的续建和新建工作,多渠道筹集资金,集中人力、物力和财力,持续打造一批可学可复制可推广的示范样板,促进我区森林资源培育工作再上新台阶。

三、落实工作措施

一要落实造林用地。各单位要按照“三个必造”的要求,认真落实造林用地。即对上年林木采伐迹地必须造上林,对上年森林火灾、林业有害生物危害和盗砍滥伐迹地必须造上林,对上年项目建设占用征收林地的必须通过等面积以上荒山或非规划林地造林予以补充。二是备好苗木。各单位要根据造林任务,认真测算所需苗木的树种和数量,全力推进使用杉木三代良种,加大乡土阔叶树种苗木培育力度,保障苗木供应。三要加强监督。各单位要加强对辖区内造林绿化和森林经营的指导和督查力度,细化建设标准,确保造林成效,巩固绿化成果。根据《森林法》第四十五条规定,2016年必造未造到2017年还未造林更新的村,不管面积多少一律暂停办理木材采伐许可证,直到完成造林更新任务为止。

四、优惠政策

区林业局在上级补助的基础上继续对不炼山造林和珍贵用材树种造林进行补助。

不炼山造林,配套补助200元/亩;

珍贵用材树种造林中,树种选择我区推荐树种毛红椿的,配套补助100元/亩。

珍贵用材树种造林任务范围以外集中连片营造珍贵用材树种30亩以上的由区林业局补助,用一年生容器苗200元/亩,用二年生容器苗500元/亩,苗木需经林业局种苗站调运,其它造林标准参照实施方案。

附件:1.2017年南平市建阳区造林绿化任务安排表

2.2017年建阳区林业局造林绿化挂点乡镇包片领导、责任股室安排表

3.2017年福建省植树造林和森林经营实施方案

南平市建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2月4日

附件1

2017年南平市建阳区造林绿化任务安排表

单位

总任务

植 树 造 林

森 林 抚 育

封山育林

林业碳汇项目

小计

生物防火林带

乡村生态景观林

重点生态区位林分修复

其它人工造林更新

小计

其中珍贵树种造林

其中不炼山造林

小计

无补助款

有补助款

小计

其中示范基地

一般林分森林抚育

近三年生物防火林带

重点林分森林抚育

全市合计

163930

34800

600

100

5100

29000

4050

150

3900

104430

63279

14151

27000

24700

1

潭城街道

3183

960

200

760

2223

1400

223

600

童游街道

5562

1270

200

1070

60

4292

3000

92

1200

徐市镇

9833

2130

20

200

1910

7703

5000

803

1900

将口镇

6884

3500

700

2800

200

100

3384

1800

884

700

崇雒乡

7982

1910

10

500

1400

320

6072

4000

372

1700

莒口镇

10945

2570

200

2370

8375

5200

475

2700

麻沙镇

10473

2100

300

1800

8373

4500

1873

2000

书坊乡

8196

1810

10

500

1300

6386

4100

386

1900

黄坑镇

6255

1500

300

1200

300

4755

3000

355

1400

水吉镇

12708

4570

500

4070

300

8138

5000

838

2300

回龙乡

9785

2200

200

2000

50

7585

5000

285

2300

漳墩镇

10700

3760

10

600

3150

60

740

6940

4200

740

2000

小湖镇

7005

1580

10

200

1370

5425

3000

1175

1250

森工企业

54022

4940

600

40

500

3800

3740

150

2080

24382

14079

5253

5050

24700

1

华家山毛竹场

398

398

398

附件2

2017年建阳区林业局造林绿化 挂点乡镇包片领导、责任股室一览表

单位

责任股室

股室负责人

包片领导

潭城街道

安办

詹世鹏

徐乐勤

童游街道

竹业股

胡建明

崇雒乡

科技中心

陈建忠

龚辉

将口镇

林业工会

邓闽忠

回龙乡

项目办

陈文锁

郭恒胜

漳墩镇

防火办

林建坤

森工

产业股

张水生

叶强

小湖镇

绿化办

邓年清

安家雄

水吉镇

信息管理中心

翁国旺

徐市镇

办公室

肖智聪

莒口镇

林政股、林地股

肖应忠

吴良荣

麻沙镇

资源站

毛昌华

黄坑镇

文明办

陈立新

翁金森

书坊乡

森防站

蔡福水

附件3

2017年福建省植树造林和森林经营实施方案

一、“三带一区”

沿海防护林基干林带建设

生物防火林带

按照福建省生物防火林带建设有关标准执行。

森林生态景观带

1.高速公路森林生态景观通道建设

2.乡村生态景观林

建设规模

要求每个项目村新造或改造提升10亩以上生态景观林,每片生态景观林应为面积5亩以上、以生态和景观功能为主、能长期保存下来的长生林。

营造地点

乡村生态景观林主要依托乡村公园、村庄水系、水头、水尾、后龙山、民居古厝、宗祠、寺庙、陵园,以及“四旁”闲置地、废弃地、卫生死角等。

树种选择

应种植群众喜爱、适宜本地生长、寿命长的乡土树种和引种成功的珍贵树种。

苗木规格

A.有明显主干的景观乔木树种,采用胸径3-8厘米,加权平均后胸径≥5厘米、树高≥2.5米、冠幅≥80厘米,且三级分叉、枝干健壮、形态优美的全冠容器大苗。

B.无明显主干的景观乔木树种,采用地径≥5厘米、树高≥2米、冠幅≥80厘米,且三级分叉、枝干健壮、形态优美的全冠容器大苗。

种植密度

种植连续面积5亩以上的片林或2行以上、行距≤4米的护岸林带,每亩造林密度不得少于42株,且分布均匀。

改造提升

对原有的稀疏、残次生态景观林进行补植改造,提升生态景观功能。其中,片林补植到合理造林密度且分布均匀,林带由1行补为2行以上,均按补植株数折算面积,但折算后的面积不得超过造林地块面积。

管护要求

要求建立乡规民约,设立生态景观林公告牌,落实管护责任,做好种植后3年的管护工作,确保建设成效。

3.中心城区环城一重山森林生态景观提升

重点生态区位林分修复

包括重点区位、生态功能脆弱地区、水土流失治理以及沿路、沿江、城市周边等林分修复。

1.苗木规格

苗高≥1.5米以上。

2.补植密度

稀疏林地每亩补植套种阔叶树≥35株,且分布均匀,人工措施到位。

低产低效人工针叶纯林改造提升在间伐后需每亩补植套种阔叶树≥35株,且分布均匀,人工措施到位。

茶果园每亩套种阔叶树≥25株,且分布均匀,人工措施到位;套种的苗木5年内不能移植,5年以后可以移植,但要按不低于上述标准进行补植,确保补植套种成林后郁闭度达0.2以上。

毛竹林套种按茶果园套种标准折算面积进行补助。

二、其它人工造林

珍贵用材树种造林

1.应以省林业厅颁布的第一批、第二批主要栽培70种珍贵用材造林树种为主,选择其它珍贵用材树种造林比例不得超过20%。

2.采用主要造林树种苗木质量分级中规定的I级苗,尚未制定相关技术标准的,采用地径≥0.5厘米、苗高≥35厘米、侧根发达的苗木或苗高≥35厘米的容器苗。

3.速生珍贵用材树种造林密度为70-110株/亩,株行距为2.8米×3.4米-2.2米×2.8米;慢生珍贵用材树种造林密度为167-208株/亩,株行距为1.8米×2.2米-1.6米×2米。实行沿等高线、品字型排列穴植。

4.提倡营造混交林,选择1-2种珍贵树种与一般造林树种混交时,珍贵树种比例要占设计造林密度的35%上,且单片造林面积不少于50亩。

5.示范基地建设除符合上述标准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采用2年生以上容器苗造林;

挖穴规格60厘米×40厘米×30厘米,施基肥;

珍贵树种比例达60%以上;

集中连片面积达150亩以上;

推广林业实用技术、转化科研成果。

不炼山造林

采用全砍方式,将造林地内的非目的树种、杂草杂灌及藤类进行砍伐,砍后留存高度要求低于20厘米,根据需要保留部分树干通直、材质优良的阔叶树种幼树。砍下的杂灌杂木要砍断,确保摆放时能紧贴地面,避免架空。整个造林地砍青完成后,进行耙带,即把新造林地内的剩余物沿等高线方向自上而下水平堆放成带,平铺在种植带间,宽度1.5米左右,挖穴种植标准按造林技术规程执行。

三、森林经营

森林抚育

割灌除草应在秋季作业。

封山育林

按《封山育林技术规程》的要求组织实施。

林业碳汇

补助资金主要用于开展林业碳汇项目的规划设计、外业调查、样地设置、咨询开发、计量监测、审定核证等。按照国家发改委备案发布的《碳汇造林项目方法学》、《森林经营碳汇项目方法学》、《竹林经营碳汇项目方法学》等开发生成林业碳汇项目1个以上。

抄送:南平市林业局。

建阳区委办公室,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区纪委办公室。

南平市建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2月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