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区县招商 产业园区 企业选址 优惠政策 新闻中心
龙岩市国土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经龙岩市人民政府批准,龙岩市国土资源局定于2017年7月18日上午10时,在龙岩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七楼8号交易厅,拍卖出让一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地块基本情况:

宗地编号

宗地位置

土地用途

使用年限

批准机关及文号

2017拍-11

万达广场北侧、金鸡路南侧

住宅用地-城镇住宅用地

住宅70年

龙政地[2017]63号

宗地的具体位置、用途详见规划图件所示。

二、地块主要规划设计条件:

地块编号

规划用地面积

出让用地面积

已建总建筑面积

其中

已建计容建筑面积

已建地下不计容建筑面积

2017拍-11

18512

18512

82850.02

60166.09

22683.93

建筑密度

容积率

绿地率

建筑控制高度

23.06

3.25

29.5

50

说明:1、容积率按闽建规[2008]14号通知的规定进行计算。建筑面积是按《房产测量规范》,联合申请的,还应提交下列文件:

联合申请各方共同签署的申请书;

联合竞买协议,协议要规定联合各方的权利、义务,并明确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时的受让人。

申请人应当认真参阅龙岩市国土资源局制作的《拍卖资料》。申请人参加竞买并提交竞买申请和承诺书,则视为接受拍卖出让公告、竞买须知、出让合同条款等公开出让文件规定,愿意承担相应责任。

五、履约保证金及起始价

1、履约保证金、起始价如下表:

单位:万元

宗地编号

竞买履约保证金

起始价

2017拍-11

7470

37350

2、符合竞买条件的申请人必须在报名截止日下午4:30之前缴纳竞买履约保证金,以取得竞买资格。缴纳竞买履约保证金可用银行本票方式,也可直接汇入指定的银行账户。

六、其它相关事宜

1、竞买成交后,竞得人的竞买履约保证金可转为出让价款,作为签订和履行出让合同的定金。2017拍-11地块出让金在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缴清。2017拍-11地块交地时间为合同约定的最迟出让金缴清之日起2个月内交地。如未按时缴清出让金,则交地时间按滞纳金缴清之日相应顺延。以上截止时间遇双休日或法定节假日则相应提前。

2、竞买未成交的,竞买履约保证金在本次公开出让活动结束后的五个工作日内如数退还,但不计利息。

3、出让价款以人民币按成交总价计价。出让价款不含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和契税。

4、以上出让地块公开出让后将按规定予以土地权属登记,如有异议者,在本公告发布起1个月内带有效土地权属证书向本局提出,逾期视同我局已对上述公开出让宗地进行土地权属登记公告,并按规定予以确权发证。

5、2017拍-11地块交地工作由龙岩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负责。

6、2017拍-11地块已建设完工并已通过综合验收备案,竞得人不须再建设。原证照手续的项目业主为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竞得人可凭《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直接到规划、住建、消防、人防、气象、环保、夜景办等单位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条件核实意见书》、《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竣工验收报告》等相关证件的业主名称变更手续;住建部门给予直接办理商品房销售许可。

7、本公告与其他所有出让文件资料均为不可分割的整体,对竞买人竞买、签约和履行合同均有约束力。本次拍卖出让的竞得人可以凭《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向有权机关申请办理企业营业执照、房地产开发资质等相关手续。

8、竞买申请人竞得土地后应在龙岩市行政区域内设立独立核算的法人企业对该地块进行开发建设和销售,该用地开发建设和销售所产生的税费必须在龙岩市交纳。竞得人竞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后若要成立新的房地产开发公司对地块进行开发建设和销售的,应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内完成新公司的注册登记手续,并由新公司与我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

9、竞买履约保证金使用银行本票的,收款人为龙岩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不使用银行本票的,可直接汇入以下账户:

户名:龙岩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户行:兴业银行龙岩新兴支行

账号:171030100100305899

户名:龙岩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户行:建设银行龙岩分行营业部

账号:35050169249009111666

10、其他有关事宜,竞买人可向龙岩市国土资源局建设用地科咨询。

地址:龙岩市新罗区莲新南路2号

咨询电话:0597--2212028

联系人:陈先生、林先生

特此公告。

2017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