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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岩市人民政府关于取消、调整市民宗局等部门110项市级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事项的通知

各县人民政府,龙岩经济技术开发区、厦龙山海协作经济区管委会,市直各单位:

根据省审改办关于调整省民宗厅等15个部门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事项的通知要求,经对接,决定取消、调整市民宗局等15个部门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事项110项,其中取消15项,增列14项,调整78项,承接下放委托事项3项。

市级相关部门要抓紧做好取消、调整的市级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事项的衔接落实工作,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并做好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的对应调整工作。

附件:取消、调整的110项市级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事项目录

龙岩市人民政府

2017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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