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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瓯市人民政府关于组织防空警报试鸣的公告

瓯政〔2017〕94号

建瓯市人民政府关于组织防空警报试鸣的公告

???为了加强我市人民防空战备工作,增强市民的国防观念和人民防空意识,让人民群众识别和掌握人民防空预先警报、空袭警报和解除警报信号的规定,同时检查我市防空警报设施及控制系统的性能状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决定于8月30日上午8时50分至9时30分组织建瓯市防空警报试鸣。防空警报试鸣期间全市一切活动照常,各街道办事处、市直单位、社区应结合防空警报试鸣,对群众进行人民防空知识的宣传教育。

防空警报信号规定:

预先警报:一长一短,鸣36秒、停24秒,反复3遍,时间3分钟;

空袭警报:连续短促音,鸣6秒、停6秒,反复15遍,时间3分钟;

解除警报:一长音,连续鸣3分钟。

每次警报的时间间隔为7分钟。

防空警报试鸣之前,播报警报试鸣信息。

特此公告

建瓯市人民政府

2017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