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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延平区2017年秋季高中阶段课本费、作业本费限价标准的通知

区属各有关学校:

根据福建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办公室联合下发《关于规范城市义务教育收费管理的通知》、《关于义务教育阶段公办中小学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以及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福建省2017年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的通知》及《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关于公布我省2017年秋季中小学教材和教辅材料零售价格的通告》的规定,延平区物价局、教育局联合核定了2017年秋季延平区城区高中阶段课本及作业本费最高限价,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7年全区农村及城区义务教育阶段课本费及作业本费全部取消。

二、高中阶段核定的作业本费为最高限价。作业本由学校统一征订,各学校应按公示制度有关规定认真做好收费公示工作,接受社会监督。

三、本通知公布的高中阶段教材零售价格一律未包含光盘价格。销售光盘坚持学生自愿的原则,每张光盘销售价格不得超过5元。

附表:延平区2017年秋季高中阶段课本费、作业本费最高限价表

????????????????????延平区物价局 延平区教育局

???????????????????? ?????????????????????2017年8月22日

附表:

???????????????????延平区2017年秋季高中阶段

??????????????????课本费、作业本费最高限价表

单位:元/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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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价格

年级

课本费

作业本费

合计

高一

213

25

238

高二

222.6

25

247.6

高三

25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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