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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泽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光泽县“十三五”消防事业发展专项规划的通知

各乡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现将《光泽县“十三五”消防事业发展专项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光泽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8月22日光泽县“十三五”消防事业发展专项规划2017年8月目 录前 言 ………………………………………………………… 4第一章 发展现状……………………………………………… 5第一节 “十二五”时期消防事业发展成果…………………5第二节 “十三五”消防工作面临的主要挑战…………………8第二章 总体要求……………………………………………… 9第一节 指导思想………………………………………………10第二节 基本原则………………………………………………10第三节 主要目标………………………………………………11第三章 主要任务………………………………………………12第一节 加强和创新消防安全管理……………………………12第二节 加强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15第三节 加强消防装备建设……………………………………17第四节 加强综合应急救援体系建设…………………………19第五节 加强消防科技支撑……………………………………22第六节 优化消防人文环境……………………………………23第四章 保障措施………………………………………………26第一节 健全责任体系…………………………………………27第二节 强化经费保障…………………………………………30第三节 强化督查督办…………………………………………31第四节 实行考核问责…………………………………………31附 件 …………………………………………………………32前 言“十三五”时期,是光泽实现科学发展、跨越发展的关键时期,也是我县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全面建成“机制活、产业优、百姓富、生态美”新光泽的决定性时期。科学编制和有效实施《光泽县“十三五”消防事业发展专项规划》,对于积极适应消防工作形势的新变化,妥善应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新挑战,全面推进我县消防事业在“十三五”期间提质升级、跨越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本规划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基层应急队伍建设的意见》、《福建省消防条例》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十三五”消防事业发展专项规划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县消防事业发展现状,编制本规划。提出了“十三五”时期光泽县消防事业发展的总体目标、战略重点、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是指导全县“十三五”时期消防事业发展的重要依据。本规划编制的基准年为2015年,实施期限为2016年至2020年。第一章 发展现状第一节 “十二五”时期消防事业发展成果“十二五”期间,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我县认真贯彻执行《消防法》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消防工作的一系列重要决策部署,全县消防工作成效明显,公共消防安全水平进一步提高,火灾形势相对平稳。全县新增消防战斗车5辆,居民基本掌握火灾预防、逃生自救和报警、灭火器使用等消防基本常识;总体规划内的乡全部完成消防规划编制和审批,各乡公共消防设施得以进一步完善,全县应急救援保障能力基本满足实战要求。公共消防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五年来,在城乡建设过程中,严格按照城乡整体发展规划和消防专业规划的要求,确保消防安全布局、消防站、消防供水、消防车通道、消防通信、消防装备等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实施,所有建制镇和完成规划的乡均完成消防规划的编制和审批。同时,我县积极加快老城区和城镇消防供水、消防通道改造和建设步伐,协调城南片区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与城市建设同步发展。全县新建市政消火栓24个,修复损坏消火栓8个,消火栓总数达到62个,建设率100%,完好率100%。火灾防控体系进一步健全进一步强化政府领导、部门监督、单位负责的火灾防控体系。每年提请政府开展常态化火灾隐患整治工作,每季度利用消防联席会议组织各成员单位,研判辖区火灾形势。推动教育、文体新、安监、建设旅游、卫计、经信商务、民政等部门开展所属单位、场所、机构的火灾隐患自查自纠工作,并积极发动媒体和群众开展火灾隐患曝光和举报活动。通过五年努力,全县8个乡均成立政府消防安全领导组织,所有乡、建制村、社区消防工作基本达到火灾防控“四个基础”建设标准,全县85个建制村均建立村级志愿消防队。隐患整治力度进一步加大“十二五”期间,我县先后组织开展“清剿火灾”战役、重大火灾隐患专项整治、夏季消防检查、今冬明春火灾防控等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五年来,全县共排查社会单位7002家,发现火灾隐患1.48万处,督促整改火灾隐患1.47万处,临时查封48处,责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停产停业49家次,重大火灾隐患销案整改25处,及时有效地消除一批火灾隐患,确保我县整体火灾形势的稳定。“十二五”期间,全县共发生火灾96起,死亡0人,受伤0人,直接财产损失241.99万元。与“十一五”同期相比,火灾起数上升10%,死亡人数下降100%,受伤人数下降100%,直接财产损失下降60.1%,未发生一起群死群伤火灾,全县火灾形势进一步稳定。消防宣传教育进一步加强持续贯彻《全民消防安全教育纲要》,利用微信公众号、官方微博和政府门户网站等媒体,开展消防安全公益宣传。在县电视台等传统媒体开设消防宣传专栏,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提示性宣传、火灾案例警示教育和逃生自救能力普及等活动。将消防知识纳入学校教育计划,全县所有中小学校将消防知识纳入安全教育内容。广泛发动消防志愿者走街串巷,深入偏远农村,开展消防安全常识普及。五年来,全县共发放消防安全常识宣传单10余万份,消防场所对外开放参观100余次,累计培训人员超过5万人次,发展消防志愿者千余人,群众消防安全意识显著提升。灭火救援能力进一步增强立足现有装备,改革训练模式,广泛开展攻坚集训、对抗比武活动和打造“闽北消防铁军”活动。建立、健全综合应急救援体系,按照《县级综合性应急救援队建设配备标准》配齐车辆和装备。进一步强化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工作,完成2个乡专职消防队、5个乡志愿消防队伍建设任务。现有政府专职消防员15人、消防文员6人,每年人均经费不少于4万元。“十二五”期间,县公安消防大队共接警出动176次,出动人员1607人次,车辆315辆次,抢救人员62人,疏散被困人员298人,挽回经济损失736.5万元。消防工作保障进一步提升严格按照省、市精神,落实消防部队财政经费保障工作。全县消防站、部队消防装备建设专项经费,均纳入财政部门县本级预算。五年来,县公安消防大队完成省、市争取经费工作任务要求,全县共新增消防战斗车5辆,圣农消防站营房建设也于2015年底前竣工并投入使用,进一步提升部队灭火和应急救援的实战能力。第二节 “十三五”消防工作面临的主要挑战“十二五”时期,我县消防工作虽取得佳绩,但消防工作滞后于经济社会发展的局面在短期内仍难以改变,社会抗御火灾和其他灾害事故的整体能力仍较薄弱。社会消防安全意识有待提高由于社会消防宣传教育的普及还不够深入,社会从业人员消防安全意识不强,职能部门消防安全监管不够到位,存在不同程度的管理缺失、违章操作等现象。消防安全基础设施仍较薄弱许多企业特别是非公有制企业,消防安全管理水平较低,尚未建立起重大火灾事故预防控制体系,工艺、技术、设备落后,从业人员文化素质较低,使得消防安全责任制得不到有效落实,一些历史遗留的火灾隐患得不到有效治理。消防安全基础支撑力量不足主要表现为消防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体系不配套、未完善;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经费困难,政府专职消防员征召难、留人难的瓶颈性问题未根本解决。消防宣传教育培训有待加强全县尚未建立1个符合“全国消防科普教育基地”或“福建省科普教育基地”标准的消防科普教育馆;尚未配备消防宣传车。“十二五”期末,各乡注册消防志愿者的人数,尚未达到全县常住适龄人口总量的3%。消防安全作为公共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关系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关系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十三五”期间,我县经济社会将进入新的发展时期,对消防安全的需求日益增长,消防工作的重要性将更加凸显。“十三五”期间,我县必须要准确把握消防安全新形势,积极应对消防工作新挑战,善于抢抓机遇,勇于先试先行,敢于改革创新,切实解决制约消防工作发展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开创光泽消防工作新局面。第二章 总体要求全面贯彻落实消防工作“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建立健全社会化消防工作网络,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全力推动消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为保障人民安居乐业,加快推进“中国生态食品城”建设,提供优质的消防安全保障。第一节 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以贯彻落实《消防法》、《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和《福建省消防条例》等法律法规为主线,以强化公共消防安全,构建和谐、平安光泽为目标,进一步完善消防工作责任制,持续推进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全面加强城乡消防工作,健全完善综合应急救援机制,深化社会消防管理创新,切实打牢全社会火灾防控基础,有效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发生。第二节 基本原则——坚持统筹兼顾,突出夯实消防安全基础。科学开展风险评估,合理配置消防设施,积极推进消防队站、道路、水源、装备等消防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城市火灾防控整体水平。——坚持改革创新,深化完善消防工作机制。深入推进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突出基层政权组织和单位主体责任落实,全面推进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提升消防工作社会化水平,努力构建适应全面小康社会定位的火灾防控体系。——坚持问题导向,着力破解消防发展难题。瞄准重大火灾隐患和区域性火灾隐患,突出动态性火灾隐患监管困难等难题,科学分析深层次原因,制定切实可行措施,解决制约我县消防事业发展的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问题。——坚持服务民生,积极创造优质消防环境。着力提高民众消防安全意识,着力提升社会消防技术服务水平,着力规范消防监督执法服务,积极构建和谐有序的消防人文环境,实现全县消防事业软实力与硬实力的有机结合。第三节 主要目标“十三五”期间消防事业发展的主要目标是:——火灾形势持续稳定。火灾十万人口死亡率控制在0.17以内,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有效遏制。——社会消防安全治理水平进一步提高。完善社会消防治理体系,各层面消防安全责任有效落实,各类火灾隐患及时整治,消防信息科技在防火、灭火业务中深度应用。——公共消防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补齐市政消火栓建设欠账,不欠新账,管理维护机制更加健全。——灭火救援能力进一步提升。进一步发展壮大政府专职消防员队伍,逐步形成单编执勤力量,多种形式消防队伍蓬勃发展,应建尽建100%达标。进一步优化车辆器材装备配备,战勤保障体系趋于完善,应急联动响应更加顺畅高效。——消防人文环境进一步优化。消防工作社会化水平进一步提升,社会消防技术服务力量明显壮大;丰富消防宣传教育,民众消防素质整体水平明显提升;消防执法服务规范到位,社会满意率进一步提高。第三章 主要任务“十三五”期间,以全面提升灭火救援能力和社会火灾防控水平为目标,以加强消防基础建设、能力建设、科技建设、机制建设为重点,进一步创新工作方式,完善工作机制,夯实工作基础,加强统筹协调,努力掌握防火灭火和应急救援的主动权,提高全社会防控火灾能力。第一节 加强和创新消防安全管理健全社会消防安全管理网络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的部署要求,进一步推进乡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落实现有消防网格与综治社区网格、单元网格完全对接,将乡、村、组完全接入网格化综合信息平台,充分依托现有政策、机构及平台,发挥综合执法在基层网格的重要职能作用,构建快捷高效、责权一致的基层行政执法体制,在现有工作基础上推动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升级转型和效率提升。2017年,50%乡、村消防网格管理纳入综治网格实体化运转,往后逐年递增25%,至2019年,实现100%基层消防网格纳入综治网格实体化运转,完成建设任务。提高社会单位消防安全自主管理能力要进一步完善单位消防管理组织,推行防火安全责任制,规范重点单位建立涉及消防安全的基础台帐。指导和监督重点单位建立健全消防管理制度,定期开展日常巡查,制定巡查内容,坚持巡查有记录、有落实,并对检查情况建立定期报告制度。要规范重点单位火灾隐患整改制度,对重点单位查出的不能当场整改的火灾隐患,由重点单位负责人及时确定整改的措施、期限及负责整改的部门、人员,落实整改资金。对消防监督机构提出的火灾隐患,重点单位要确保在规定的期限内整改并写出整改复函,报送公安消防机构。强化重点领域消防安全管理和整治各乡要根据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结合实际,突出特色,编制并实施消防工作专项规划,做好与本规划确定的发展战略和主要目标任务的衔接。各乡、县直有关单位要实行规划目标责任制,明确各自分工,落实责任,按照规划目标任务按年度分解建设项目。县公安消防部门要加强对主要规划目标实施情况的跟踪分析,做好规划项目的年度检查,及时将实施情况上报县政府,并向社会主动公布。要加强规划中期评估工作,完善评价机制,分析存在问题,总结经验教训,根据评估结果适时对规划进行调整和修订,准确掌握规划实施动态。在规划实施完成后,及时进行总结评估,保障规划制定的目标和任务的顺利完成,对存在突出问题的领域报请县政府适时开展专项整治,切实从源头上杜绝火灾隐患。加强社区和农村消防安全管理1.推动农村、社区完善消防安全管理网络,创新消防安全管理方法,落实“网格化”管理措施。加强农村社区消防基础设施的规划和建设,将包括建筑防火、防火间距、消防车通道、消防通讯和消防水源等在内的公共消防设施纳入乡、村建设规划。2.各乡要建立村消防工作管理体系,建立起相应的协调配合机制,依托综治办、安办等相关机构开展消防宣传和消防安全检查。村配备消防安全专职管理员,5000人以上的大、中型社区成立社区消防工作组。推进消防服务进农村社区,整合治安联防、巡防和保安队伍,充分发挥治安联防、巡防和保安队伍在防火巡查、消防宣传、扑救初起火灾等方面的作用,积极开展群防群治工作。3.要大力加强城市消防安全工作,80%以上的社区达到“五个一”标准:至少有一支义务消防队伍、一名专兼职消防安全员、一套灭火设备器材、一处消防宣传阵地、制定一份《居民防火公约》。落实公安派出所消防工作职责,强化对村民委员会消防工作指导,加强对村企业、出租房屋和小公众聚集场所、小作坊等场所消防监督检查,及时督促整改火灾隐患。创新消防行政监管和服务1.进一步深化消防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按照上级统一部署要求,重点围绕“简政放权、转变职能、便民高效、权责一致”的目标,进一步精简下放审批项目,规范审批运行,提高审批效率,强化事中事后监管。2.完善消防执法制度,细化执法程序和操作标准,加强监督执法培训,落实执法跟踪回访,确保每个执法环节依法依规进行。全面推广执法记录仪、移动执法终端,全面推行消防行政审批网上办理、限时办理、规范办理、透明办理,提高服务质量和效能。 3.建立健全社会满意度评判、行政审批服务考核、纪检监督问廉等行政审批服务综合评价体系,及时预防、发现、查处消防执法腐败问题。严格消防行政审批制度和审批权限,最大限度压缩自由裁量权,提升消防执法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第二节 加强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消防水源建设1.加快老城区和城镇消防供水、消防通道改造和建设步伐,新建城区、工业园区的公共消防设施建设要与城的建设同步发展、一步到位。社区要完善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并加强维护保养,确保正常运行。农村公共消防设施建设要纳入“美丽乡村”建设总体规划,与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同步建设、同步发展。2.建设旅游、公安消防、自来水等单位要沟通联系,通过实地检查和走访等方式,全面掌握辖区内市政消火栓数量及具体分布情况,全面摸排辖区内天然水源数量、分布、常年水量情况、消防取水口建设数量及位置等情况,利用信息化手段,建立水源方位图,实现基础材料的共享。“十三五”期间,全县计划新增市政消火栓28个。力争2018年底前补齐历史欠账,并根据城镇建设发展同步规划建设市政消火栓,确保不欠新账。3.无市政集中供水、市政给水系统为间歇供水或供水能力不足的区域,应依托主要河道、湖泊等设置消防取水点或建设市政消防水池等储水设施,满足消防用水需求。推动新建、改造的市政道路、建设工程,按照国家标准设置消防通道,提高道路承载能力,合理设置消防回车场地和消防作业面,确保消防车通行顺畅。消防应急通道建设结合我县城乡一体化进程,进一步修订完善城乡消防规划。根据城镇总体规划、乡规划和村庄规划,加紧修订完善消防专项规划。在城乡建设过程中,要严格按照城乡整体发展规划和消防专业规划的要求,确保消防车通道等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实施。加快老城区和城镇消防通道改造和建设步伐,新建城区、工业园区的消防建设要与城的建设同步发展、一步到位。农村消防通道建设要纳入新农村建设总体规划,与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同步建设、同步发展。对木结构等易燃建筑集中、连片的村庄,要结合美丽乡村建设、村庄整治和人居环境改造进行治理,进一步规范完善消防通道。加强消防规划编制修订围绕新城区建设和旧城区改造进程,及时制订消防规划,科学规划消防安全部局,确保消防规划与经济社会发展相一致。建立消防规划执行情况分析评估机制,建设旅游、公安消防等部门要每年联合开展一次消防专项规划督查,通报落实情况,推动规划落地执行。2016年,实现全国重点镇完成城乡消防规划制修订;2017年,实现建制镇100%完成消防规划制修订;2018年,实现建制乡100%完成消防规划制修订。第三节 加强消防装备建设“十三五”期间,我县以“立足实战、结构合理、注重质量、性能先进”为目标,坚持“配齐急需,配足常规,配强高端”理念,按照“提升特殊灾害处置能力,突出辖区灾害事故特点、升级更新先进车辆器材,强化配置集约发展”整体思路,提升装备性能,优化配备结构,满足实战要求。消防车辆建设全县消防部队,2016年,增配1辆5吨水罐车;2018年,增配1辆压缩空气泡沫车。“十三五”期间,所有消防站要达到《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配备标准。防护装备建设全县消防部队,2016年,配备防护装备414件;2017年,配备防护装备207件;2018年配备防护装备259件,2019年配备防护装备140件;2020年配备防护装备148件。2016年至2020年政府专职消防员配备个人防护装备662件。抢险救援装备建设全县消防部队,2016年,配备抢险救援装备151件;2017年,配备抢险救援装备21件;2018年,配备抢险救援装备3件;2019年,配备抢险救援装备24件;2020年,配备抢险救援装备12件。灭火装备和药剂建设全县消防部队,2016年,配备灭火装备32件;2017年,配备灭火装备15件、泡沫液2吨;2018年,配备灭火装备23件;2019年,配备灭火装备44件、泡沫液2吨;2020年,配备灭火装备35件。第四节 加强综合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完善城市应急救援联动联勤联训联保机制修订完善各类消防救援应急预案,做好预案衔接,不留空当,尽快形成多层次、全方位的应急预案框架体系。按照总体应急预案的要求,做好纵向和横向的协同配合,切实形成条块结合、上下联动的组织体系,提高快速反应能力。利用应急指挥平台等技术手段,加强有关信息的收集、风险分析研判和持续监测,建立准确、及时、快速的突发公共事件监测、预测和预警工作机制,形成“政府领导、部门参与、统一指挥、协调配合”的公共突发事故抢险救援体系和联动机制,最大限度减少突发公共事件及其造成的生命财产损失。提高消防应急救援攻坚克难能力1.结合山区主要灾害事故特点和灭火救援实际创新攻坚操法,在开展山崖车辆事故救助操、深井救助操、孤岛救援操、体能技能综合操以及旗语灯语等攻坚操法的基础上,提升训练针对性和实战性。开展整建制中队实战化训练,提升部队协同作战能力。立足灭火救援实战需要,大力开展单兵业务技能、班组协同和合成训练,重点强化石油化工处置、建筑物倒塌、楼层灭火救人、梯次进攻、初战控火等灭火救援操法的训练和大型灾害事故的遂行出动及组织指挥,真正做到训战一致。2.加强战例研讨和技战术研究,强化指挥能力训练,全勤指挥人员熟练掌握灾情分级、作战编成、指挥程序和方法手段。完成执勤中队干部指挥能力考评,实行持证上岗。加强士兵职业技能鉴定,按进度要求完成技能等级考评。结合现有车辆器材装备,组织官兵仔细熟悉车辆器材装备性能,熟练掌握操作使用程序,做到人与装备的最佳结合,最大限度发挥作用。3.针对辖区类型灾害事故和作战力量编成,立足现有人员装备实际,设置整建制实战训练科目,突出全员全装、实战实用,从灭火救援行动各个环节入手,逐一量化分解中队指挥员、战斗员和单兵、班组、全勤指挥部的各项任务,逐个类型研究制定操作规程。注重作战程序规范性,引导指战员准确判断、合理决策、高效施救,提高指挥员的临机指挥和统筹协调能力、战斗编组的独立攻坚和协同配合能力。发展多种形式综合应急救援队伍1.按照“做强单编队、做实乡队、做活志愿队、做大文员队伍”的工作要求和“执勤力量充实、队伍管理规范、经费保障高效、职业认可增强”的工作目标,着力提升政府专职消防队伍职业化、规范化建设水平,着力破解当前制约队伍快速发展的阶段性“瓶颈”难题,实现队伍数量规模和质量效能的双提升。2.推动建立乡政府专职消防队,并逐步推动乡政府专职队伍按照建设标准进行达标创建。2017年,全国重点镇要完成达标创建,2020年,其他符合建队标准的建制镇要100%完成达标创建。鼓励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推动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建设,对县、乡政府专职消防队的主要负责人可核编为事业编制。3.督促人员密集、工艺危险、易燃易爆的企业采取多企合建、政企联建等方式组建专职队伍,配备基本消防车辆器材,具备独立处置初起火灾的能力。同时,在“十二五”的基础上继续发展政府专职消防员和消防文员队伍,为消防部队补充社会力量。其招收、培训、管理、待遇、奖惩、社会保障等具体管理办法严格执行《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政府专职消防员和消防文员工资福利和业务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政府专职消防员和消防文员经费原则上每年不少于4万元,并且按照一定增幅,保持逐年增长。完成村级志愿消防队伍达标建设发改科技、民政、财政、公安消防等单位要落实各自责任,在大力加强农村消防力量建设,夯实基层消防安全基础的同时,要全面贯彻落实《公安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民政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积极促进志愿消防队伍发展的指导意见》精神,积极探索开展村级志愿消防队伍达标建设工作。第五节 加强消防科技支撑加强消防信息化建设依托公安“信息网”,加强网络基础保障能力建设。2017年前配齐pTT对讲设备。加强消防服务平台建设利用信息化技术,积极搭建消防服务“两个平台”,方便服务群众。一是依托互联网政务大厅、网上办事大厅等渠道建立消防便民服务管理平台,推进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信息“双公示”机制,向社会全面公开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息,并作为警民互动公共平台,及时收集整理民众意见建议,跟踪分析公众对消防服务满意度等数据,改善服务质量。同时,结合“智慧城市”建设,将消防服务内容融入智慧社区网络平台,开设消防安全专题专栏,提供社区家庭消防工作服务指导。二是依托综治网格化信息服务管理平台,将消防管理工作系统作为系统模块纳入平台,形成网格员巡查、发现、整改、反馈的闭环管理流程。“两个平台”建设完成后,依托4G、WIFI等移动宽带通信技术,建立相应的手机App,方便群众使用消防服务平台,接受群众对社会化消防工作中的监督管理,发挥公众对规范市场主体行为的积极作用。第六节 优化消防人文环境推进消防文化建设1.推进消防工作典型宣传。加大对消防部队先进典型和社会消防工作典型的宣传力度,通过中央、省、市、县主流新闻媒体平台加强消防工作先进典型的报道,策划推出一批高质量、有深度的消防宣传作品。着重加大对农村志愿消防队伍的媒体宣传力度,并依托城市公园、图书馆等公众文娱设施拓建消防文化功能区,引导和扶持消防文化艺术作品创作、传播,推出一批反映消防工作和消防部队建设的优秀影视文化作品。继续推动消防警营文化达标创建,完善荣誉室、阅览室等基础硬件设施,搭建消防文化活动交流平台,培养消防文化底蕴。2.推进消防公益事业社会化。建立健全热心消防公益事业奖励制度,对热心消防公益事业、积极主动报告火警和扑救火灾的单位和个人给予一定物质和精神奖励,激发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消防工作的积极性,推动消防公益事业发展,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关注、关爱消防事业的良好社会氛围。3.推进消防志愿者活动。在现有消防志愿者组织建设和活动成效的基础上,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落实人员和经费保障,做好消防志愿者招募、培训、注册和建队工作,积极发展壮大消防志愿者队伍。“十三五”期间,力争实现注册消防志愿者的人数达到本地区常住适龄人口总量的3%以上,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社区、建制村至少成立1支以上消防志愿者服务队。强化全民消防宣传教育1.落实社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规定。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开办消防培训机构,争取将消防安全培训纳入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内容。各乡政府、公安、教育、民政、人社、建设旅游、文体新、安监等单位要依法履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职责,推动各类学校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公安消防机构要定期组织各有关单位开展消防培训,完善消防职业技能鉴定,积极培育发展社会消防安全培训机构,开展社会化消防教育培训,加强对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员、易燃易爆岗位专业人员,消防服务机构的执业人员和消防设计、施工、检查维护人员等特殊工种人员的消防安全培训。2.全方位普及消防常识。发改科技、司法部门要将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知识纳入科普、普法教育内容;工会、共青团、妇联等团体和村民委员会要结合各自工作特点,组织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活动,宣传消防安全常识;教育部门要将消防知识纳入学校教育计划,推动消防宣传进军训工作,将消防知识教育纳入每年学生军训课程,全县中小学校将消防知识纳入安全教育内容,且每学期不少于1课时,每学年组织学生开展应急疏散演练至少2次,确保所有学生基本掌握火场逃生自救要领;宣传、文体新部门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介,在城区、居民生活区、公众聚集场所,宣传消防法律法规和防火灭火常识;公安消防要定期开放消防站、消防教育馆,开展消防知识普及教育。3.加强消防逃生技能教育。所有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城市社区、学校每年要至少举办1次、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每年至少举办2次以上员工消防宣传教育培训活动和灭火应急疏散演练,使员工普遍达到“懂基本消防常识、懂消防设施器材使用方法、懂逃生自救技能,会查改火灾隐患、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组织人员疏散”的要求。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全部人员、城区学校全体师生和50%以上社区居民、流动人口,到具备消防宣传教育功能的场馆参观、体验1次以上。4.开展形式多样的消防宣传。研究制定消防宣传教育计划,发动组织干部群众到消防站参观学习,利用乡村、城市社区宣传阵地对村民进行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公安消防部门要加强经常性的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安全知识宣传,建立健全消防工作新闻发布会制度,定期通报消防工作形势和火灾情况,及时曝光消防违法违章行为及典型火灾案例。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大众媒体应主动承担消防安全公益宣传义务,支持开设公益性的消防宣传专版、专栏,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提示性宣传、火灾案例警示教育和逃生自救能力普及活动。建立并运用互联网公共消防服务平台,向社会发布火灾预警信息,开展网络消防宣传教育和在线消防咨询。加强消防产业行业和中介服务组织管理公安消防部门要贯彻落实《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规范社会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服务行为,开展服务质量监督检查;建设消防产品管理平台,督促有关企业将消防产品在网络平台上公布;配合人社部门做好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工作;探索推动政府购买消防安全培训公共服务,拓宽培训渠道,消防职业教育形成规模。贯彻落实从优待警政策积极为消防官兵解决现实问题和难题,妥善做好转业官兵安置、官兵家属就业、官兵子女入学、随军配偶生活困难补助等工作,切实改善官兵工作和生活条件。县直有关部门要在用地、资金等方面给予支持,关心部队建设,关注官兵身心健康,定期组织体检和心理咨询,开通官兵快速救治“绿色通道”,建立健全官兵健康档案,提升官兵职业安全和健康水平。第四章 保障措施消防安全是一项基础性、社会性工作,各乡、县直有关单位要切实履行职责,充分调动各级组织、各类机构的职能作用和各个阶层、各个群体的支持作用,落实各项消防工作保障,做到群策群力、群防群治。第一节 健全责任体系落实政府组织领导责任1.各乡政府要严格落实乡长负责制和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各项措施,真正把消防安全工作的各项任务落实到基层,落实到单位,落实到责任人。要将消防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将消防经费、公共消防设施和装备建设、社会消防力量发展、重大火灾整改等纳入政府任期工作目标,并制定实施本单位“十三五”消防发展规划,保障消防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2.建立健全消防工作督察、考评、奖惩机制,将消防工作列入政务督查的重要内容,定期组织检查督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建立政府分管领导牵头、有关部门领导参加的消防安全委员会或消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将消防工作纳入日常管理,定期协调解决灭火救援、消防队伍建设、消防经费投入、消防宣传教育等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针对消防安全突出问题,适时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对影响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实施挂牌督办并如期销案;在重大节假日期间以及火灾多发季节,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消防知识宣传提示和教育培训。落实部门消防安全责任制建立健全消防工作部门信息沟通和联合执法机制,行业、系统主管部门要将消防工作纳入本行业系统管理内容,落实消防工作责任,落实火灾隐患常态化排查,开展消防知识教育培训,严格依法审核涉及消防安全的审批项目,加强消防安全源头控制。相关职能部门要落实安全监管职责,严格依法监管,对发现的火灾隐患依法查处或移送相关部门处理。1.公安消防部门要认真履行消防监督执法职责,规范消防执法行为,监督指导辖区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城市社区做好火灾预防工作。2.建设旅游部门要在新城开发、旧城改造时,严格按照城镇总体规划和消防规划,满足消防安全布局、消防站建设和消防通道的要求,对大型人员密集场所和特殊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未经消防审核或者审核不合格的,不得发放施工许可证。要加强公共市政消防设施的建设、管理和维护,指导乡政府管理乡消防水源和供水设施。对依法应当进行消防设计备案的商品房项目建设工程未进行消防设计备案或备案抽查不合格的,不得核发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对按照国家标准需要进行消防设计的建筑工程竣工验收资料中没有消防验收合格文件或备案凭证的,依法不予颁发房屋权属证书。3.教育、文体新、卫计等行政主管部门对按照国家标准需要进行消防设计的建筑工程竣工验收资料中没有消防验收合格文件或备案凭证的,依法不予行政许可。4.市场监管部门对消防审批被依法列为市场主体登记前置审批的,把好市场主体准入关,坚持先证后照。5.发改科技、财政、建设旅游部门要将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和部队营房、装备建设纳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列入同级财政预算。6.公安、监察、安监部门要严肃查处各类火灾的事故责任者。落实单位消防安全责任制1.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要确定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定期开展防火检查巡查,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落实消防教育培训制度,使员工普遍掌握火场逃生自救基本技能。社会单位要全面施行国家强制性标准《消防安全标志第1部分:标志》,设置规范、醒目的消防设施器材标识,重点部位、重要场所和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处设置“提示”和“禁止”类消防标语。单位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要100%持有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资格证书,所有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要达到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标准,人员密集场所的一般单位要基本达到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标准。2.开展社会单位落实消防主体责任标准化建设,实现所列管的单位2017年达标30%,2018达标60%,2019年100%达标。探索建立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行业协会、商会联防等区域联防机制,指导单位建立消防安全自我管理、自我评价、自我检查、自我整改机制,推动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每年委托有资质的机构对本单位进行一次建筑消防设施系统检测,做到“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2017年,50%的重点区域建立区域联防组织;2020年,所有重点区域建立区域联防组织。第二节 强化经费保障根据《福建省地方消防经费管理办法》精神,切实保障对消防工作经费的投入,落实《福建省地方消防经费管理办法》所定的各项经费保障标准,并结合实际确保消防经费投入与地方经济发展同步。加大公共财政保障力度,逐步将城市社区和农村消防工作经费纳入地方财政预算。各乡要结合城乡消防规划编制,逐年逐步将专职消防队的营房建设、消防装备建设纳入基础设施建设投资计划和财政预算。同时,从消防特殊行业和部队经费保障的实际出发,根据财力水平适时提高消防员高危补贴、生活补助、伙食补贴、人身伤亡保险等经费保障力度。将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消防文员工资福利等人员基本支出经费和日常运行公用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建立专职消防队的单位,应当保证本单位专职消防队所需的各项业务经费足额保障。组建志愿消防队的单位和组织应当提供消防装备、设施、训练等经费。各乡要把公共消防设施建设、消防器材装备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消防站、部队消防装备建设专项经费应纳入财政部门本级财政预算,缓解经费压力,保障消防站和消防装备建设任务圆满完成。第三节 强化督查督办强化政府督导,落实主体责任要将消防规划和消防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检查考评内容,每年逐级签订消防工作目标责任书,定期组织考评验收并将消防规划和消防工作任务纳入政务督查内容,定期收集各乡和各部门消防工作情况,不定期对有关部门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强化部门督导,形成监管合力各行业主管部门按照火灾隐患常态治理职责分工,组织本行业系统开展火灾隐患自查自纠工作,每年对本行业、本系统消防工作进行考评,并开展不定期督导和实地检查,逐步形成消防工作合力。强化公安督导,整合警力资源公安机关将相关警种和派出所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工作纳入警务督查范围,强化对公安机关内部督导、检查,促进工作落实。第四节 实行考核问责对各乡、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不履行或不认真履行消防工作职责,依法依纪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因工作不力、失职、渎职,导致火灾事故发生,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社会影响恶劣的,依法追究主要负责人的法律责任。公安消防机构加强火灾事故调查和消防责任事故案、失火案的侦查,对达到消防责任事故案、失火案立案标准的,依法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责任人法律责任。附件:1.“十三五”期间光泽县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消防文员队伍建设一览表2.“十三五”期间光泽县市政消火栓建设一览表3.“十三五”期间光泽县市政消火栓建设一览表4.“十三五”期间光泽县消防部队执勤车辆、器材装备建设规划表附件1“十三五”期间光泽县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消防文员队伍建设一览表人员性质年 份新招人数达到人数人均工资总费用政府专职消防员2016年21861082017年32161262018年32461442019年32761622020年3306180消防文员2016年282.822.42017年083242018年193.228.82019年093.430.62020年1103.636合 计 -1840-216备注:1.“人均工资”参照省公安消防总队《市、县及政府专职消防员分级管理办法》和当地平均经济发展水平按照一定比例逐年递增,具体比例由各支队以地市级为单位进行统一测算。2.乡派驻消防文员和专职网格员列入消防文员统计。附件2“十三五”期间光泽县市政消火栓建设一览表单 位规划应建数年 度市政消火栓补建数建设旅游局282016年761991942104252017年13847112052176422018年8104710215190832鸾凤乡252016年844702051202422017年859402051473892018年96940205100489崇仁乡252016年744702051202422017年959402051473892018年96940205100489寨里镇252016年744702051202422017年959402051473892018年96940205100489止马镇252016年744702051202422017年959402051473892018年96940205100489华桥乡252016年744702051202422017年959402051473892018年96940205100489李坊乡252016年744702051202422017年959402051473892018年96940205100489司前乡242016年744702051202422017年959402051473892018年86940205100489附件3“十三五”期间光泽县市政消火栓建设一览表单 位2016年2017年2018年2019年2020年消火栓数维护保养经费消火栓数维护保养经费消火栓数维护保养经费消火栓数维护保养经费消火栓数维护保养经费光泽县5555.66767.668附件4光泽县“十三五”期间消防部队执勤车辆、器材装备建设规划表单 位2016年2017年2018年2019年2020年光泽县1辆水罐车-1辆压缩空气泡沫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