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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深化行政审批标准化改革的实施方案

本委各科室、委属事业单位:

为深入贯彻国家、省、市关于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部署,加快推进全委行政审批标准化体系建设,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行政审批标准化改革的指导意见》和《龙岩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行政审批标准化改革的实施意见》精神,结合我委实际,提出实施意见如下:

一、目标要求

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转变政府职能、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的决策部署,促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措施落地生效,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标准化改革,规范行政权力运行,优化政务服务供给,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最大限度激发社会和市场活力;全面落实“五个规范”和“四个统一”,围绕“行政审批事项最少、审批流程最优、审批环节最简、审批时限最短”改革目标,建立健全涵盖政务服务“全事项、全过程、各环节”相互配套协调的标准体系。2017 年底前,行政审批标准化体系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效;2019 年底前,行政审批标准化体系基本建成,实现审批服务事项清单标准化、办事指南标准化、审查工作细则标准化、网上网下审批服务标准化、考核评估指标标准化等,为企业和群众提供规范、透明、高效的政务服务。

服务体系更加健全。实现窗口建设、审批业务、服务行为、服务场所、监督评价标准化,做到规范统一、设施完备、功能健全,更好的发挥服务企业、服务群众、服务社会、服务经济发展的综合性平台作用;网上办事大厅和各级审批系统、各专业部门审批平台更加规范,做到系统兼容、数据互通、信息共享。

权力运行更加透明。全面推行政府部门权责清单制度,实行阳光审批,接受社会监督;审批要件更加明确,审批环节更加简化,监督制约机制和责任追究机制更加完善,裁量行为更加细化,自由裁量空间不断压缩;部门间联审联批工作机制更加顺畅,互为前置的现象基本杜绝。

服务流程更加高效。进一步创新服务方式,服务流程更加优化,审批时限最大限度压缩,形成权责一致、公开透明、便利高效、服务优质的行政审批运行机制,行政服务效能大幅提升,企业、群众办事基本实现“一趟不用跑”或“最多跑一趟”。

二、主要任务

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着力抓好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管理、网上审批、机制创新以及监督评价等方面的规范和标准,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政务服务标准体系。

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管理的规范和标准

1.事项管理规范

按照“五个规范”和“四个统一”,对所有的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统一建立事项清单,实行动态管理。按照“能减尽减”原则,“取消一批、改备案一批、告知承诺一批、转化优化一批”,按照市级部门纵向清单,统一主项、子项的设置及名称、审批类别等基本要素,推行统一编码管理,实现不同层级相同事项的事项名称、事项类别、法律依据、基本编码等要素基本统一,实现市、县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一事项一标准”。

2.办事指南规范

对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逐项梳理形成规范统一的办事指南,列明事项名称、事项类别、设定依据、法定办结时限、承诺办结时限、申请材料、办理流程、办理形式、审查标准、通办范围、预约办理、网上支付、物流快递、办理时间、咨询电话、监督电话等要素,并明确提交材料的依据。持续开展“减证便民”专项行动,对涉及企业、群众办事的各种证照和奇葩证明、循环证明进行全面清理,凡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一律取消;进一步精简企业和群众办事的各种申报材料,凡没有法律、法规、规章或国家部委、省政府规范性文件等依据的,一律予以取消;能够通过部门之间信息共享解决的,一律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全面精简办照办证所需的申报材料,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

3.审批管理规范

简化优化行政审批流程,梳理编制审批流程图。根据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流程所涉及实施机关的数量及职责,将流程分为单一审批流程和共同审批流程。单一审批流程事项尽量调整为即办事项;共同审批流程事项需建立相关部门协同办理机制。审批实施的流程一般包括受理、审查和决定环节。除个别复杂事项外,审批环节原则上控制在 3 个以内,部分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可依法设定特殊环节。对于事项受理后依法需要公示、招标、专家评审等特殊环节办理的事项,应根据不同情形制定相应的流程说明以及所需时间,向社会公示。审批全流程所需时间为审批时限,审批时限原则上控制在法定时限的 50%以内。特殊环节办理的时限一般不计入审批时限,法律法规有明确特殊环节办理时限的,依照法定时限办理。

行政审批审查审核的规范和标准

1.推进“三集中”审批改革

推行“一审一核”制,集中行政审批权。将分散在各业务科室的审批职能集中到行政审批科,成建制进驻行政服务中心,集中开展对外服务,避免一个部门内部多头审批。对实行集中审批的行政审批科或行政服务中心窗口要充分授权到位。

2.明确审批环节工作细则

按照“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审批、零自由裁量”服务目标制定行政审批各个环节的审查工作细则,细化业务办理标准。行政审批审查工作细则是指行政审批机关实施受理、审查和决定等环节的审核规范和办理要求,应明确适用情形、法定审查内容、审查要点、审查评判依据、审查程序、审查期限、审查意见等。

网上审批服务管理的规范和标准

网上审批运行规范 推进“一张网”审批,至 2017 年底,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全部入驻省、市网上办事大厅。加快推进电子证照库建设工作,实现行政审批系统与电子证照库对接。至 2018 年底,电子证照生成率达到本部门核发证照的 100%。不断提高电子证照使用率,大力推进全流程网上办理,不断提高“全程网办”事项比例,建立全流程网上办理与邮政速递相结合办理机制,规范网上预审服务,提升网上申报率。至 2017 年底,原则上实现“一趟不用跑”和“最多跑一趟”办理事项达到 80%。

行政审批机制创新的规范和标准

1.建立一次办结机制推进行政审批方式创新,提升运用新技术新方法为民服务的能力,在推行即办制度和限时办理承诺制度的基础上,全面推进网上受理和网上审批,持续提升行政服务效能,建立一次办结机制,为群众和企业提供标准统一、便捷高效的政务服务。

2.推行联审联办机制

对涉及多部门办理事项,实行分阶段会商会审、跨部门联动审批,明确每个联审联办事项的牵头和配合部门,落实责任分工,建立健全部门协作配合、衔接顺畅的工作机制,不断完善联审联办制度。

3.推行代办服务制度

推行重大项目审批代办服务制度,按照“无偿代办、全程服务、上下联动、部门协作”原则,实行代办窗口专人专项服务,落实“一个项目、一个专员、随叫随到、当日协调”要求,实现“让服务跟着项目跑,让代办员随项目跑”,让企业能够轻松办成事、办好事。

三、组织实施

各科室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把深化行政审批标准化改革作为推进“放管服”改革的重要举措,积极组织或参与各类标准的制定工作,认真研究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分工和时间安排。要在 11 月15日前制定出台本委的实施方案,分阶段推进行政审批标准化改革,通过标准化建设促进工作效率提升、促进工作作风转变、促进工作效能提高。

附件:龙岩市经信委深化行政审批标准化改革任务分解表

龙岩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7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