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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瓯市陈家山大峡谷列为省级风景名胜区的通知

各市、县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经省人民政府审定,同意建瓯市陈家山大峡谷列为省级风景名胜区。

风景名胜资源是珍贵的、不可再生的自然文化遗产。各级人民政府要处理好保护与利用的关系,统一规划和管理风景名胜区,切实做好风景名胜资源的保护和管理工作。省直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加强对风景名胜区有关工作的指导和监督,促进风景名胜区可持续发展。

福建省人民政府

2016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