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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闽北经济开发区优惠政策

  童游工业园区规划面积5.1平方公里,为福建闽北经济开发区机械、电子工业基地。产业导向 机械制造工业、电子及通信设备制造业。

  ● 用地政策 开发区管委会提供“七通一平”(通道路、给水、排水、排污、电力、电信、广电、土地平整)工业用地的地价为 6.5万元/亩。

  ● 税收政策 (一)外商投资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可享受国家、省、市有关税收减免的一切规定; (二)内资企业从工商注册之日起,五年内上交所得税净入库数中的地方留成部分,由开发区管委会奖励给企业。

  ● 规费政策 (一)园区企业在建设期内,免征行政事业性收费; (二)市级管辖权限的各中介服务机构的咨询费、服务费等收费,一律按最低幅度或最低额度的标准减半收取。

  ● 服务保障 (一)实行全程“一站式”服务。入园企业的报批和各种证照登记,业主提供相关资料后,可委托园区代办,由园 区指定专人为企业服务; (二)国税、地税、环保、工商、消防、安全生产、质量技术监督等部门,对入园企业原则上只进行一年一次检查, 其它部门检查按南平市招商政策规定办理。未经开发区管委会同意,不得随意进行检查、赞助、摊派。

  ● 奖励政策

  (一)税收奖励 按每亩土地创造的地方级税收予以奖励。自企业投产纳税年度起三年内每亩工业用地创造的税收, 地方净所得部分若累计达5万元以上的,每亩奖励1万元;

  (二)投资奖励 按固定资产投资强度予以奖励。每亩固定资产投资强度达160万元以上且一周年内投入5000万元 以上的,每亩奖励1万元(项目固定资产投资数以税务部门认定为准)。

  (三)项目奖励 对于当年一次性固定资产投资达1亿元以上的工业项目或特殊项目,采取“一企一策”的办法给 予奖励。 (四)引资奖励 除开发区管委会工作人员外,对引进工业企业的单位或个人给予奖励,奖励数额根据企业注册资金 金额给予不同比例奖励:注册资金500~1000万元按1‰奖励;1001~2000万元按1.5‰奖励;2001~5000万元按2‰ 奖励。5000万元以上除享受上述引资奖励外,另外给予重奖。以上奖励由开发区管委会在企业开工后30天内兑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