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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根据《龙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扩大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通知》(龙政办〔2010〕213号)精神,我县决定组建一家小额贷款公司,现将开展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海西生态型工贸旅游强县为指导,以服务“三农”和中小企业发展为宗旨,积极稳妥开展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进一步规范和引导民间融资,改善农村地区和中小企业金融服务,为我县经济持续、快速发展提供资金支持。

  二、基本原则

  根据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按照严格监管、规范运作的原则,制定试点小额贷款公司准入标准和操作程序,参照金融企业管理制度对其进行规范管理。按照明确职责、防范风险的原则,建立分工明确、各负其责、多方联动、协调一致的监管机制。按照“小额、分散”的贷款原则,确保试点小额贷款公司严格经营范围,坚持小额贷款的经营取向,切实为“三农”和中小企业服务。

  三、明确职责

  在县政府领导下,明确小额贷款公司主管部门和其他监管部门、相关职能部门的职责,有序有效地推动试点工作。县政府成立县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联席会议(以下简称“县联席会议”),由县政府分管金融工作的王启勇副书记、常务副县长为总召集人,县政府黄华凤副县长、县政府办公室吴文祥主任、经贸局翁子荣局长为召集人,成员由县经贸局、人民银行、银监办、工商局、财政局、公安局、国税局、地税局、县政府法制办等单位组成。县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挂靠县经贸局,承担县联席会议日常工作,落实县联席会议的有关决定,办公室主任由县经贸局分管领导兼任。县联席会议办公室主要职责:负责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具体实施工作,确定小额贷款公司主发起人,做好小额贷款公司申报材料初审工作,承担小额贷款公司日常监督管理和风险处置责任,并组织公安、银监、人行等职能部门跟踪监管资金流向,严厉打击非法集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高利贷等金融违法活动。

  县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切实加强对小额贷款公司的管理。县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定期或不定期地向成员单位通报试点工作情况,实现信息共享。

  四、工作安排

  试点工作自本通知印发之日启动,按照《福建省试点小额贷款公司暂行管理办法》实施。具体安排为:2010年9月中旬起,县联席会议办公室做好小额贷款公司的筹建组织、预审推荐等工作,经县联席会议初审并报经县政府同意后,正式向市经贸委提出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书面申请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