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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永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特种设备网格化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市场监管所,机关各科室、综合执法大队: 现将《永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特种设备网格化监管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按照网格化监管要求,认真组织实施。 永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7年2月24日 永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特种设备网格化监管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落实特种设备安全监管责任和企业安全主体责任,切实抓好特种设备安全工作,建立和完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制,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管网络,根据有关要求,结合我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实际,特制订本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节能环保、综合治理”的方针,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进一步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加大特种设备安全队伍建设,健全监管网格,按照“属地管理、全面覆盖、分级负责、责任到人”的思路,落实属地安全监管职责,实现安全监察全覆盖、无遗漏,切实消除特种设备安全隐患,保障特种设备安全。二、工作目标 以各市场监督管理所管辖区域划分为网格,实施特种设备网格化监管,通过定区域、定人员、定岗位、定责任,实现监察网络全覆盖和提高安全监管效率。落实基层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职责,实现“日常检查按计划规范实施、安全隐患按时限落实整改、举报投诉按预案快速响应”的基本工作任务要求。建立安全监察工作制度、规范监察工作行为,完善管理机制,实施科、所、队联动,形成合力。三、组织领导永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成立特种设备网格化监管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组 长:张建国 局 长常务副组长:朱光轩 副 局 长成 员:罗晓光 燕江市场监管所所长魏邵华 新安市场监管所所长朱忠浩 新桥市场监管所所长钟育明 曹远市场监管所所长吴永刚 小陶市场监管所所长吴读增 安砂市场监管所副所长黄忠强 贡川市场监管所所长宋永春 西洋市场监管所所长杨佳杯 槐南市场监管所所长隋新华 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罗若标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科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具体协调落实网格化监管的各项工作,罗若标兼任办公室主任。四、职责任务 根据我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责任目标,明确特安科、市场监督管理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职责,工作任务。特安科工作职责1、认真贯彻执行《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对辖区乙类重点监控单位的监督检查,配合上级部门开展特种设备生产单位监督检查,指导市场监督管理所开展特种设备现场安全监督检查。2、负责组织和监督管理各类特种设备使用登记。3、受理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施工前告知。4、负责受理我市辖区内各类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和检验检测等违法行为的举报并及时予以处理。5、参与各类特种设备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认真做好特种设备事故的预防、报告和统计工作。6、负责上传下达,根据上级部署,制定日常检查计划和专项检查计划,做好汇总统计上报工作。市场监督管理所特安工作职责1、加强特种设备安全宣传工作,积极向本辖区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作业人员及其员工、辖区群众宣传特种设备安全法规、规范、安全知识。2、根据《特种设备现场安全监督检查规则》和市局工作要求,制定辖区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巡查计划并组织开展巡查,对发现的事故隐患和问题,及时通知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相关负责人并督促其落实整改。3、对发现违反特安法规行为和严重安全事故隐患的,立即向市局报告,并协助查处。4、辖区内发生特种设备事故时,协助并积极参与控制现场应急救援,疏散群众,保护现场。5、受理辖区有关特种设备投诉举报件。6、完成局里交办的其他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任务。五、工作措施划分监管网格。按照我市特种设备特点和分布,以及我局市场监督管理所的设置情况,以一个市场监督管理所所辖区域为一个管理网格,将我市特种设备监管区域划分为九个网格,绘制特种设备监察网格图表,建立覆盖全市各乡镇、街道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网格,见附件1。建立责任体系。明确网格监管工作职责,在各个网格内实行“定人、定岗、定责”。“定人”,就是积极加强人员培训组织,在各市场监督管理所确定、配齐2名持证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员;“定岗”,就是明确市场监督管理所主要负责人及特安科挂所人员为特种设备网格监管主要负责人,其他持证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员作为网格内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人员;“定责”,就是明确网格区域特种设备安全工作职责,主要负责人和有关责任人的岗位工作职责和工作任务要求。其中,2017年度各市场监督管理所日常监督检查计划见附件2,具体责任人员和检查时间由各所自行确定并报特安科备案。建立科所联动机制。为加快提高市场监管所网格责任人履职能力,落实特种设备网格化监管任务,建立由特安科安全监察员分片挂所制度,加强科所联动,与监督管理所人员一道加强日常巡查及监管工作,并积极开展业务培训和业务指导。建立工作制度。1、现场监督检查制度:按照《特种设备现场安全监督检查规则》规定的检查计划、检查项目、检查内容,定期对被检查单位实施监督检查。重点使用单位每年监督检查不得少于1次。在用的特种设备安全状况实行抽查方式,一个使用单位至少抽查1台在用特种设备。上级部署安排的专项检查,根据情况,在规定的时间内对被检查单位的特种设备或项目实施监督检查。检验、检测机构报告的重大问题及投诉举报的内容应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检查。2、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各网格责任人对本辖区内特种设备安全隐患适时组织集中排查治理,按照《现场监督检查作业指导书》的要求,对排查出的隐患填写《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查记录》,必要时下达《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直至实施查封、扣押,责令被检查单位限期整改,对于使用单位限期不整改的移送检查大队处理,实行跟踪闭环,落实隐患整改到位。3、重要事项报告制度:各网格责任人对拒绝接受检查的违法行为的,严重事故隐患不予整改或者消除的,由于特定原因暂不实施查封、扣押的或者存在区域性、普遍性的严重事故隐患的情况应当及时书面报告特安科,并由特安科向上级监管部门和当地人民政府报告。4、检查考评制度:特安科每季度对各市场监督管理所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工作履职情况进行考评,结果作为年终考评依据。5、责任追究制度:各网格化监管有关责任人应当认真履行职责,在工作中乱作为或不作为的,根据具体情况,局将按照相关规定对责任人实行通报批评,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纳入年终绩效考核,按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方式追究行为人的责任。六、工作要求提高思想认识。特种设备安全网格化监管是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各网格负责人要高度认识特种设备网格化监管的重要性,严格按照局里的统一安排,创新工作措施,认真组织实施。加强教育培训。要加强特种设备安全宣传教育,积极宣传特种设备网格化监管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进一步增强全社会关注特种设备安全的意识,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要加强网格负责人的培训,提高网格负责人的素质和能力。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企业是特种设备安全的责任主体,各单位应严格按照要求开展特种设备隐患的自查自纠工作,及时消除隐患,落实企业的主体责任。各网格责任人对企业上报的特种设备安全事项和隐患,应积极采取措施,督促企业落实隐患整改。建立应急处置机制。特安科要建立和完善特种设备安全应急处置预案。各市场监督管理所要根据实际制定本辖区的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开展应急救援演练。事故应急处置流程见附件3。附件:

1.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网格图/UploadFiles/publicInformation/bmdwscjdglj/201703031117286266.doc2.特种设备日常监督检查计划3.事故应急处置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