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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湖镇党政办公室关于转发《关于开展35周岁以上政策内二孩孕妇产前检查补助试点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大湖镇党政办公室关于转发《关于开展35周岁以上政策内二孩孕妇产前检查补助试点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村委会、有关单位:

为全面推进两孩政策的实施,提升妇幼健康服务能力,让育龄群众生得安全、生得健康,现将《关于开展35周岁以上政策内二孩孕妇产前检查补助试点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大湖镇党政办公室

2017年3月13日

永卫〔2017〕18号

关于开展35周岁以上政策内二孩孕妇产前检查补助试点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卫生计生办、各医疗卫生单位、局机关各科室:

为全面推进两孩政策的实施,提升妇幼健康服务能力,让育龄群众生得安全、生得健康,经研究,决定对35周岁以上政策内二孩孕妇给予每人500元的一次性产前检查补助。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产前检查补助对象

1、永安户籍且35周岁以上的参加产前检查并正常分娩的政策内二孩孕妇。

2、产前检查时间在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期间。

产前检查补助审核和报销

1、2017年度参加产前检查的35周岁以上的政策内二孩孕妇正常分娩后给予每人封顶500元的产前检查补助。产前检查中发现胎儿有缺陷经审批后引产的可给予产前检查补助。

2、孕妇在产后三个月内凭产前检查有关票据和病历到户籍所在地乡镇卫生计生办报销产前检查补助费用。各乡镇卫生计生办要做好审核工作,收集好产前检查的相关票据及病历,经审核属实无误后先予以支付产前检查补助费用。

3、各乡镇卫生计生办每季度要将初审报销名单一式叁份造册报局公卫科审核,经审核属实无误后转局计财科按流程核转拨付各乡镇卫生计生办。

三、工作要求

1、为保障高龄孕产妇获得更好地服务,市立医院、市妇幼保健院和各乡镇卫生院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于今年3月底前设立“生育服务咨询室”和“高危孕产妇门诊”,加强二孩及再生育咨询和孕产保健服务。

2、各乡镇卫生计生办要确定一名联络员,联络员名单请于今年3月3日前报局公卫科。

3、各乡镇卫生计生办要进村入户做好政策宣传和动员工作,动员符合条件的高龄二孩孕妇参加产前检查,主动上门服务到家。

附件:永安市35周岁以上政策内二孩孕妇产前检查补助花名册

永安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7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