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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17年度综治(平安建设)工作计划的通知

各市场监管所,机关各科室、直属机构、质计所: 现将《永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7年度综治工作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永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7年4月20日

永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7年度综治工作计划

为进一步深化平安创建工作,努力创建平安单位,使市场监管工作全面协调、持续发展,营造和维护和谐稳定的社会,根据永安市委、市政府关于平安建设的精神,以及“平安单位”创建考评标准的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如下创建计划:一、组建领导机构,落实创建工作 成立以局长作为组长的创建平安单位工作领导小组,设立平安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并指定一名联络员负责创建活动的具体工作,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开展创建平安单位活动。召开全体职工参加的创建平安单位活动动员大会,认真组织学习创建平安单位的有关文件精神,提高工商局干部职工的思想认识和积极参与的自觉性。二、明确指导思想,维护社会稳定 在创建“平安单位”工作中认真贯彻落实平安建设各项工作部署和措施,把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特别是政权安全、制度安全放在第一位,紧紧围绕“管好自己的人、看好自己的门、办好自己的事”的要求,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立足职能,发挥优势,不断消除平安隐患,堵塞平安漏洞,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增强公众安全感,为建设更富活力、更具实力、更有竞争力的平安永安作出积极的贡献。三、建立健全管理制度,确保创建工作顺利开展 加强对干部职工的法制教育,加强治安防范,建立健全内部治安管理制度,妥善处理可能引发的治安案件、刑事案件和群体性事件,协助司法机关查处违法犯罪活动。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为永安经济发展做好工作,积极为企业发展出谋划策,创建永安品牌,当好红盾卫士。做到以防为主,建立健全治安管理和治安防范等“平安单位”工作制度:在完善制度的基础上,采取积极措施,保证制度的落实和创建“平安单位”工作的顺利开展:四、创建工作具体要求加强领导,落实责任。要认真的按照市综治办《关于做好综治和“平安单位”创建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把开展建设“平安单位”活动作为一项重要工作纳入市场监管局的日常工作,做到业务工作和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同时,局长与机关各科室、直属机构、质计所签订《2017年度综治责任书》,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科室、所要切实履行责任,对措施不到位、工作不落实导致重大群体性事件、重大案件、重大灾害事故或造成治安秩序混乱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实行一票否决。突出重点、务实求效。认真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建设“平安单位”活动的统一部署、同时安排和考评内容,结合我局的职能和工作实际,制定建设“平安单位”的实施办法,细化明确重点解决的问题和工作措施,逐项抓好落实,确保创建工作取得实效。加强检查,严格考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监督,对市场监管局各单位在“平安单位”建设中的措施落实、责任到位和工作绩效等方面开展检查,了解掌握情况,及时查漏纠错,保证创建工作的有效进行。五、奖惩办法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平安单位”创建工作有关人员,由市场监管局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给予表彰奖励。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关责任人,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予以警告,限期整改、一票否决,否决责任人在一年内评先进、授奖和晋级晋职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