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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17年特色现代畜牧产业发展项目的通知

各相关企业:

根据《关于现代畜牧业发展补助项目调查摸底的通知》和《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厅关于下达2017年特色现代畜牧产业发展项目资金的通知》文件精神,省厅切块下达我县300万元资金用于补助肉羊规模养殖场标准化建设,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基本条件

1、申报单位具有法人资格、财务核算规范、环保部门允许养殖的证明材料、工商营业执照、动物防疫合格证、用地协议和土地使用证明等。

2、申报单位已进行养殖备案,取得畜禽标识代码。养殖档案规范、齐全。

二、项目建设内容

新建或扩建标准化羊舍、运动场、青贮池、饲料仓、消毒更衣间、车辆消毒池、粪污处理场所、无害化处理池、药浴池等建安工程以及羊舍周边场地硬化,购置草料破碎机,饲料颗粒机、饲料搅拌机、防护栏、粪便收集储备发酵设施、消毒防疫、生产监控等设施设备。

三、补助对象

规模化的肉羊养殖场、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

四、资金补助标准及补助方式

1、补助标准

新建或扩建存栏肉羊达800只以上的养殖场基础设施建设补助不超过总投资的30%,每个肉羊场最高补助不高于300万元。

2、补助方式

采取“先建后补”的方式,提供正式发票总额不低于省级补助资金。

五、申报方式要求

各养殖企业向县农业、财政部门提出申请,由县农业、财政部门确定项目承担单位。申报的养殖企业要请有资质的单位编制具体实施方案,并于2017年11月17日上报县农业、财政部门。

屏南县农业局 屏南县财政局

2017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