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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2017JP01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方案的批复

市国土房产局、市规划委:

你们《关于2017Jp01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方案的请示》收悉。经研究,同意你们报送的集美区11-11集美新城片区诚毅西路(规划)与诚毅北路交叉口东北侧A1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采用拍卖方式出让。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上述地块出让工作由市国土房产局主持,市土地开发总公司承担具体工作,出让全过程由市公证处进行公证。

二、同意你们报送的上述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图则和规划设计条件。

三、上述地块的竞买人资格、拍卖起叫价、土地出让金支付方式、土地移交、出让年限、项目开竣工时间、配套事项等相关事项及要求按你们提出的方案办理。

接文后,请抓紧开展上述地块出让的各项工作。

厦门市人民政府

2017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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