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霞浦县海洋与渔业防台风应急预案

  为切实加强我县海洋与渔业防台风工作,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并参照《福建省渔业防台风应急预案》、《霞浦县海洋与渔业防台风工作预案》等,结合我县实际,特修编本预案。

  一、海洋与渔业防台风的目标和任务

  海洋与渔业防台风工作坚持“安全重于生产、生命高于一切”的原则,以力争“不死人,少损失”为主要目标,做好渔业台风灾害的预防、应急处置和灾后生产恢复工作,最大程度地减轻台风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证海洋与渔业防台风工作高效有序进行。主要任务是:确保渔排养殖人员、渔船上人员和其它渔业生产人员的人身安全;确保渔船、网箱、渔港、避风港、育苗场、池塘和浅海滩涂养殖区等设施的安全。

  二、工作原则

  (一)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各级党委、政府和防汛抗旱指挥部的领导下,按照条块结合、属地管理为主的原则,实行分级管理,落实海洋与渔业防台风各项应急处置工作任务。

  (二)以人为本,减少损失。一切从人民利益出发,一切对人民负责,最大限度地减少渔民的伤亡和财产损失。在处置台风灾害有多种措施可供选择的情况下,应首选保障渔民生命安全且对财产损害较小的措施。

  (三)条块结合,属地为主。在当地政府和县防汛抗旱指挥部的统一领导和指挥下,加强与本级气象、通讯、广播、水利、海事等有关部门的密切协作,加强系统上下和内部的协调与联系,建立条块相互配合的工作机制。

  (四)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全县海洋与渔业系统预防、应急处置台风灾害和灾后生产恢复。

  三、海洋与渔业防台风的主要对象

  我县海洋与渔业防台风的主要对象:渔业船舶、海上渔排、港口、码头、育苗场及其他渔业生产等(船只渔排等情况见附表1)。

  四、渔船及避风港情况

  全县现有渔船1万多艘,其中捕捞渔船约占20%,其余为小型养殖渔船。根据渔民群众多年的防台避风经验以及渔业生产现状,我县大部分小型养殖渔船在台风季节已停止生产。各乡镇(街道)应根据其实际情况将辖区内渔船列入防台风对象。

  全县避风港按可避风力的大小分为以下几类:

  (一)可防避风力10级(不含10级)以下的避风港有:牙城柯头渔港、盐田港、盐田南塘澳、浮鹰二级渔港、下岐渔港、亭下溪渔港。

  (二)可防避风力10-11级(不含11级)的避风港有:牙城乌岐港、青歧港。

  (三)可防避风力11-12级(不含12级)的避风港有:北壁四门桥、下浒内浒、吕峡、下浒石湖二级渔港、溪南岱歧、溪南长腰村里澳。

  (四)全县目前尚无防避风力在12级(含12级)以上的避风港。

  (五)渔船应根据气象部门发布的台风动态信息,避开登陆走势,根据台风风力大小选择适宜避风的避风港就近避风。

  (我县现有主要天然避风港的避风等级和船只容量详见附表2)

  五、渔排分布情况

  全县渔排网箱数量常年有10万箱以上,主要分布在溪南、盐田、三沙、海岛、长春、下浒、北壁等沿海乡镇,其中以溪南镇网箱最多,常年约占全县网箱总数的80%左右。

  渔排上人员分作业劳力和非作业人员(老弱妇幼)两类,人员数量每年都是动态的,常年约有4000-5000人左右。

  六、组织领导与工作职责

  海洋与渔业局防台风工作是我县防台风(含热带风暴、强热带风暴,下同)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各相关单位要密切配合,切实加强对海洋与渔业防台风工作的组织领导。 12下页 在本页阅读全文